•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2-127205
  • 文件编号:天政发〔2022〕1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 县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8-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1 09: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天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政发〔2022〕13号.docx

天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体育现代化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3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台政发〔2022〕12号)有关要求,结合天台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等方面的多元功能,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功能齐全、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幸福指数,推动高水平体育现代化县建设。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天台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全县总人口的43.5%以上,人均体育面积达到2.9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5%以上,实现行政村(社区)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城镇社区“10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有序推进,全域运动休闲与全民健身融合互促。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

1.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普惠工程,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为抓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实施点单式与分配制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增设贴近群众、方便可达的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微型便民体育公园、村级全民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盘活空闲土地,用足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在不妨碍防洪、供水安全等前提下,依法依规在河道湖泊沿岸、滩地建设健身步道、笼式健身场地设施等;倡导复合用地模式,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和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厂房、仓库、建筑屋顶、污水处理厂上盖等建设体育场地设施。

2.优化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提升工程,落实社会力量进入全民健身领域的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规范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模式,引入体育专业管理团队承担体育场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推进公共体育场馆社会化、专业化运营。加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公共健身场所的开放服务监管,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稳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

3.积极推进健身设施智慧化建设。落实浙江省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标准,加快建设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运动场、智慧体育场馆,推广使用智慧健身器材,装配式健身设施。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在场地预定、赛事信息、体质监测、健身指导、人员追溯等方面提供全域共享、互联互通的智慧化健身服务,让体育场地触手可约、体育服务触手可及、运动数据联动可查,场馆赛事服务触手可办。

(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全面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水平。

1.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全民健身“双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星火工程,落实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政策,完善基层体育委员的遴选、管理体系,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服务工作与基层体育委员遴选工作有机结合,提升全民健身指导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频率。开展适应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民、职工等群体的全民健身活动,发展残疾人康复体育。

2.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虚拟与现实相互促进的科学健身指导、运动技能培养、赛事活动组织等工作。以体育委员e站“服务超市”为载体推广“百姓家门口的健身课堂”。推进科学健身下沉服务工作,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倡导终身体育。

3.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实施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为城乡居民提供标准化体质检测服务。推进体育与健康体检、慢病管理、运动康复三方面构建“体医融合”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居民体质健康档案,链接辖区内的基层体育委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将检测情况与运动处方制定、健身服务指导相结合,提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

(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三)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

1.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根工程。构建以体育总会为引领,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各类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以基层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民间健身组织等为主体,涵盖线上线下,方便城乡居民参加的各类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体系。积极培育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实现全县 “1+25”组织模式、乡镇(街道)“1+8”组织模式全覆盖,引导体育社团规范发展。鼓励发展社区体育组织,利用共享平台、网络智能化,加强组织人员备案管理。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体育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监管指导和动态考核,全面推行等级管理,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2.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体育社会组织奖惩机制,以公开监督、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合规、高效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到2025年,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人数超五万人次,55%以上的体育社团成功完成3A级以上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3.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细则,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兴办经济实体,实行资源整合。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推行体育社会组织星级、等级和信用评估,群众性体育赛事、体育培训工作,提高体育社会组织自我造血能力和独立运营水平,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在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打造品牌赛事。对赛事进行动态评估,分类支持。创新以服务全民健康福祉为目的的广泛参与型体育赛事活动,引入具有产业联动属性新兴体育赛事。积极推动马拉松、徒步、自行车、球类、棋类等大众体育赛事,培育航空运动、汽摩运动、冰雪运动等时尚体育赛事发展,普及推广易筋经、武术等民间传统体育赛事,打造具有天台特色的品牌赛事体系。

2.举办全民赛事。定期举办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积极举办老年人、残疾人、妇女、职工等人群赛事活动,组织群众性、趣味性、特色性强的全民健身活动,倡导举办邻里健身节、社区(乡村)运动会等基层全民健身活动。

3.开展线上赛事。依托数字技术,发挥互联网、智能穿戴、移动通信等渠道作用,打造娱乐性、互动性的线上全民健身赛事。加强传统赛事的线下和线上融合,提高赛事的传播效果和赛事黏性。组织本土文体达人、优秀运动员进行线上体育锻炼指导、线上运动挑战等活动,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

(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五)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优化体育考试评价制度,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活动,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体系,保障学生校内、校外每天各1小时的体育锻炼,促进青少年至少掌握2项体育技能。整合全县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落实完善校内、校际竞赛、联赛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规范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支持校外体育活动。加强对体育特色项目传统学校、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等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基础组织进行分类认定、动态评估。

2.推动体医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组织开展体医融合试点工作,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积极探索运动处方纳入人群健康体质干预计划、国民体质监测纳入健康体检内容。推动社区医生、家庭医生等医务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运动知识、健康知识交叉培训。定期举办社区健康知识讲座,搭建互联网健康知识网上互动平台,为城乡居民提供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服务。

3.促进体旅融合。依托天台“佛宗道源、山水神秀”特色资源,推动山地户外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航空飞行营地、滑雪场等体育旅游设施建设,将有条件景区打造成体育旅游综合体,开展山地户外运动、露营、垂钓、漂流、滑草、卡丁车、徒步、拓展训练和自驾游等户外休闲养生和康体运动体验,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推进“体育+乡村振兴”,鼓励乡村统筹规划建设健身休闲绿道、环浙步道等特色体育设施,植入乡野特色体育赛事活动和乡村体育旅游项目,重点发展安科体育休闲旅游村、后岸体育赛会特色村、前杨登山运动特色村等,带动各具特色的运动休闲旅游村集群。

4.强化文体融合。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通过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网站等新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引领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体育专家的权威效应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普及科学健身知识。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

5.加强体智融合。坚持整体智治理念,实施数字体育引领工程,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加强全民健身与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手段的结合,完善全民健身数据存储、分析和综合评估工作,整合健身场地、赛事活动、健身指导、体质测试等便民事项,提高科学健身的指导和决策水平,打造公共体育一站式服务应用。研发智慧场馆管理系统,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实现大众健身便利化、设施运营智慧化、体育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

(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分工合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为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提供组织保障。把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摆在重要位置,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保障规划落实的重视程度和完成情况。

(二)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全民健身经费保障,县、乡(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一方面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争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民健身事业。

(三)强化安全保障。坚持防控为先,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动态调整,科学统筹全民健身活动与疫情防控。加强对全民健身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监督、动态维护,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强化急救设备的配备与体育赛事活动的应急预案,遇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妥善应对,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四)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等时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互联网等媒体,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形成文明健康的体育生活方式,营造全民健身舆论氛围。

(五)强化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依据《天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2025年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建立激励机制,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