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污水处理厂2022-2023年度污泥运输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15 15: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天台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台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以询价方式,对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平桥污水处理厂2022-2023年度污泥运输项目进行委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标人须知

1、被询价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括道路货物运输;

2、被询价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终止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被询价的投标人一次性书面报价,多个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装卸费、运费、高速过路费、服务费、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耗材、人员工资、车辆、保险、税费等(包含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产生的费用)一切费用;

5、《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

6、报价函提供一式两份,包装密封于同一个文件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单位鲜章;

7、报价函必须加盖公章;

8、报价函应按照本询价函提供的格式编制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 23日 9时

地点:天台县水务集团评标室(天桐路新自来水厂二楼)

9、投标人也可将报价函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送至指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疫情期间也可以快递投递),逾期送达或寄到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0、投标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天台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采购活动。

11、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12、最高报价2元/吨/公里,高于2元/吨/公里为无效报价。

二、成交原则根据能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有效最低报价完全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四、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平桥污水处理厂2022-2023年度污泥运输服务(将位于天台县平桥镇周坎头村的平桥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输至位于路桥蓬街镇十塘的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转运距离125公里)。

平桥污水处理厂2022-2023年度待转运污泥量360吨(单价合同,运输服务费按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称重单结算,合同期1年,期间若因天台县垃圾焚烧厂启用等影响本合同执行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结清所有运输费用。

最高限价:2元/吨/公里。

 

五、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褚如武   联系电话:15167660680     

2022年9月15日

 

附件一:

平桥污水处理厂2022-2023年度

污泥运输项目

报  价  书

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一、根据己收到的平桥污水处理厂2022-2023年度污泥运输询价单,我单位经研究项目实际情况及考察现场后,我方愿以报价        元/吨/公里,大写金额人民币:   ¥:   元   角   分,承担上述平桥污水处理厂2022-2023年度污泥运输项目。成交污泥运输单价一次性包死,按实际运输称重量结算。

二、我方承诺在实施平桥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项目过程中:

(1)污泥运输报价(包括装卸费、运费、高速过路费、服务费、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耗材、人员工资、车辆、保险、税费等(包含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产生的费用)一切费用)。

(2)具体费用按实结算(以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称重单为准)。

三、我方承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并保证污泥在运输过程中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确保运输途中无滴水、遗漏、散落、扬散现象)。如因我方运输方式违反相关规定,则应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如按法律规定托运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我方也应赔偿托运方应承担连带责任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除合同外,业主单位的询价单、成交通知书和我方的报价书、相关承诺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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