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239W/2022-983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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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 发文日期: | 2022-08-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8-01
09:06
来源: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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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财政局文件
天财议〔2022〕4号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0号建议答复的函
俞益挺、胡大满、陈新、许式荣、王秀丹、张文彬代表:
你们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天都社区停车问题及建设休闲娱乐场所用地的建议》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议案后非常重视,在第一时间通知县国资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接落实,经确认,社区东面天桐路至高速涵洞区块(约40亩,目前为教育局租用,空闲用地)所有人非国资公司,我局无权处置。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国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局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协同其他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为改善我县人居环境,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联系单位:天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陈楠
联系电话:0576-83930297
天台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2日
抄送:县督考办、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赤城街道人大。
天台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