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319G/2022-97823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对天台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09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22 15:50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去年10月,浙江省对电动自行车的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是对超标电动车的集中淘汰和换购,主要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利用数字化解决电动车安全的质量和老百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以我县目前实际情况为例:我县超标电动车以2018年备案登记统计,二轮电动车登记备案在18万辆,三轮车大约2万左右,加上山区未登记车辆和未符合登记的三轮车大约在30万辆左右。驾驶这些超标车辆无需驾驶证,无需车辆安全检查,保险率底,原间接与直接造成事故率占60%,事故死亡率占30%左右。

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部署,切实保障我县的电动车综合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的积极推进,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淘汰、换购中来,是着力消除安全隐患,打造平安天台的重要举措之一。但是目前阻碍置换、淘汰超标车的因素依然存在:

1.现有电动车上路无需驾驶证,部分市民存有能不淘汰置换就不愿为之的心理。

2.市民担心淘汰、置换点虚抬新车价格,低估旧车价格,会出现不同点位不同价问题。

3.我县山区多,路途长,加上很多电动车已经老旧难以长途行驶,使得市民不方便进行置换,增加了淘汰与置换的难度。

4.分散置换旧超标车,存在重新流入市场的隐患,增加了安全风险;随意回收旧车也会滋长不良分子趁机盗车犯罪的势头。

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以下落实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对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一件事”的集成改革和旧车淘汰置换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2.探索建立“一码制”数字化统一回收模式,多部门联动形成闭环管理。探索尝试与“平安e行”、“浙里办”对接,通过数字化的手段,规范置换活动,杜绝旧车就零件回流市场,遏制偷盗的势头。

3.利用县电动车行业商会的优势,引导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倡导厂家、商户利用旧车的剩余价值的提升优惠措施,结合电信运营商、保险公司的补贴活动,降低置换的差价。

4.在全县合理设置点位,开展一站式集中处置,方便市民置换。偏远山区服务上门,解决百姓老旧车辆不能远行问题,避免继续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何丙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超标电动车淘汰、换购的落实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管理的不断进步完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经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治理电动车违法乱象提供了法律依据,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供了法律保障。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1.我局将根据《天台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方案》《天台县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二三轮电动车淘汰置换工作。严格实行“码牌合一”,将车辆、电池、所有人三方信息集成并关联绑定,实行“一码知全貌”。规范电动自行车变更、注销登记制度,推行登记在线办理。鼓励存量合标电动自行车更换数字化车牌。优化登记服务、推行社会站点授权上牌模式,方便群众就近上牌。

2.我局加大路面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管控,科学安排警力,严查无证无牌、套牌、非法改装加装拼装二三轮电动车和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扣押无牌、套牌、非标二三轮578辆。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持续加大路面严查严管力度,对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使用套牌或非法改装拼装等上道路行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一律扣押,严格依法依规处罚。禁止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逾期上路行驶,对拒不改正的,一经查扣,强制淘汰报废,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而不懈努力。

3.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社会、媒体力量,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执法震慑,全面营造路面严管氛围,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促成驾驶人养成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王锦泽

天台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