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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对天台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04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21
17:22
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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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秀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提高税源的建议》第2022049号提案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天台总部大楼项目建设。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新城区功能布局需要,我县去年开始建设天台总部经济大楼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41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5991.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09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333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天台总部经济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商务活动中心。《天台县总部经济大楼项目的监管协议》里面有3点内容专门涉及政策扶持。一是设立大楼运营专项扶持资金;二是对入驻总部经济大楼部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奖励;三是入驻企业其他员工符合台州市《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政策的,可参照享受。天台总部经济大楼项目竣工后通过招引有实力企业入驻会极大提升我县楼宇经济空间。
二是继续推进重点楼宇的认定。参照《台州市加快推进总部(楼宇)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标准: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科研楼宇、总部办公楼等楼宇建筑(不包括医院、学校、行政事业单位自用房、居民住房、房地产项目等建筑)为认定标准,2021年年初已经对杨帆大厦进行楼宇经济认定并上报市发改委,接下来会对总部大楼、农商银行大楼等项目运营后进行楼宇经济认定。
三是研究政策扶持促“楼宇经济”发展。参照《天台县总部经济大楼项目的监管协议》结合您提出的4点意见,研究新入驻重点楼宇的县外企业新增地方贡献、租房补助政策。
联系单位:县发改局
联 系 人:曹鸿恺
联系电话:0576-83930683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