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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天卫党委〔2022〕7号--关于洪畴分院等执行院长任免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2-07-18
10:45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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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畴分院执行院长任免报告的批复
中共天台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洪畴分院等执行院长任免的报告》(天医党委〔2022〕25号)收悉。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同意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提名,由陈方同志担任医共体洪畴分院执行院长,免去其医共体龙溪分院院长职务。
同意免去徐缘辉医共体洪畴分院院长职务。
同意通过竞聘选拔的方式确定医共体龙溪分院执行院长的提名人选。
中共天台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天卫党委〔2022〕7号--关于洪畴分院等执行院长任免报告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