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2-127200
  • 文件编号:天政干〔2022〕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 县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6-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庞永照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30 10: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天县委干〔2022〕19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庞永照任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天台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主任;

杜林锋任天台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队长;

庞彬福任天台县水利局副局长;

周传扬任天台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天台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郑志俊任天台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天台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范诩任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柴大火任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天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余福强任天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奚飚任天台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姜健伟的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委强的天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连续的天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政干〔2022〕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