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3310230026836341/2022-104268
  • 文件编号:天残工委〔2022〕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天残工委
  • 成文日期:2022-04-1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县委组织部等17部门单位关于做好省政府民生实事“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2 14:5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组织部等16部门单位关于做好省政府民生实事“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分解任务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等17部门单位关于做好省政府民生实事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吴晓东的批示精神,高质量完成“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提高我县各类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县大力推进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建设从硬件环境到信息交流的全链条无障碍环境。2022年,全县完成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11个(具体见附件1)。

二、基本要求

对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的重要公共服务场所的对外通道、内部通道、服务前台、休息区域、卫生间、楼梯电梯、停车场地、无障碍标识、信息无障碍等9个方面开展全方位排摸,对存在设施设备缺失或设置不标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系统性改造(改造的基本标准,见附件2)。

三、进度安排

(一)2月至3月主要工作

1、目标进度: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启动实施具体改造工作。

2、工作安排:各相关单位按照“一场所一方案”原则,明确纳入改造提升的各类场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各确定1个改造场所,明确联络员1名(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便于后续业务联系,并报县政府残工委秘书处朱峰虎,联系方式:13586238837(638837)。(1)3月上旬,县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召集17家相关单位召开部署会,传达学习省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和吴晓东代市长批示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合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2)3月中旬,下发《县委组织部等17部门单位关于做好省政府民生实事“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工作方案》。(3)各相关单位启动实施具体改造工作。(4)县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督促指导。

(二)4月至5月主要工作

1、目标进度:完成60%进度。

2、工作安排:1县政府残工委督导改造进度和民生地图管理系统录入等工作。(2)县级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督促指导。(3)县政府残工委组织无障碍建设工作技术专家组赴各场所巡回指导。

(三)6月主要工作

    1、目标进度:完成90%进度。

    2、工作安排:(1)县政府残工委督导改造进度和民生地图管理系统录入等工作。(2)县级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继续开展督促指导,并于6月底前将参与指导改造点位的完成情况报县政府残工委。(3)县政府残工委组建由住建、行政执法、民政、卫健、残联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督察组赴各场所进行督查指导。

(四)7月主要工作:

1、目标进度:全部完成改造。

    2、工作安排:1县政府残工委督导改造进度和民生地图管理系统录入等工作。(2)县级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继续开展督促指导。(3)邀请县人大或县政协相关领导带队赴各改造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征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进一步提升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质量。(4)组织残疾人代表开展无障碍出行体验活动,听取残疾人的意见。

(五)8月主要工作

1、目标进度:全面检查评估,完成问题整改。

2、工作安排:18月上旬,迎接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检查评估组全面检查评估。(2)县政府残工委督导市级评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提升。(3)县级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问题的整改工作。(4)做好迎接省评估验收组的抽查复核工作。

(六)9月主要工作安排

完成省民生地图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全面完成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扫尾工作。

(七)10月主要工作安排

总结经验,对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通报整改。

四、职责分工

县政府切实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政府残工委负责做好综合协调、统筹指导、数据录入等工作,组织残疾人等群体开展试用体验等工作。

组织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党群服务中心等组织系统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参与指导文化礼堂等宣传系统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经信部门负责参与指导通讯企业、数字电视等营业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工作和各类服务场所的信息无障碍改造。

教育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参与指导社区、养老、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和资金使用监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资金补助。

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各类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依法对改造提升工程实施监督和验收。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市政公共设施、城市道路等市政服务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和维护。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客运中心等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商场、超市等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参与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和各类国有景区等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农贸市场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体育部门负责参与指导所属体育场馆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共青团组织负责参与指导青少年宫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科协组织负责参与指导科技馆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银保监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各类银行、保险机构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各类公共服务场所所有者负责各自无障碍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改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面广、责任部门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协同推进,各公共服务场所所有者要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改造”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二)规范创建标准。无障碍改造工作要做到重点场所、公共区域广泛覆盖,各类公共服务场所的内外环境等要做到补齐设施、补上短板。在改造施工中要充分考虑服务人群的需求特点,认真参考无障碍建设最新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等,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建筑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源头环节抓起,杜绝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要求的各类建筑、场所等投入使用;住建、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对已建成的各类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不断消除有障碍的存量问题点位。

(四)扩大社会宣传。通过多方渠道抓好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优秀案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附件:1.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各县(市、区)任务

数量表

      2.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基本标准

          3. 天台县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                          

 

中共天台县委组织部        中共天台县委宣传部

 

 

天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天台县教育局

 

 

天台县民政局              天台县财政局

 

 

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天台县商务局              天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天台县卫生健康局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共青团天台县委

 

 

天台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天台县科学技术协会

       

 

天台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

各县(市、区)任务数量表

 

地区

省定数量

实报数量

椒江

9

11

黄岩

15

15

路桥

11

11

临海

11

11

温岭

11

11

玉环

11

11

天台

11

11

仙居

11

11

三门

11

11

合计

101

103

 

附件2

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基本标准

项目

 

结果

对外

通道

出入口设置无障碍通道或坡化处理,出入路径上不设立旋转门;通道路面硬化且防滑,出入口上方设有防雨设施,下方不易积水。各类隔离设施(红白杆)等不影响轮椅通行;如有沿街人行道的应根据国家规范设置提示盲道;场所内区域各类井盖、箅子的孔洞宽度符合要求。

达标

未达标

内部

通道

内部通行线路和连接口无障碍化处理,通行线路最窄处净宽不小于900mm,高低落差一般不大于10mm;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公共通道至少一侧设置扶手,扶手形状和截面尺寸应易于抓握。

达标

未达标

服务

前台

设置低位或方便轮椅人士使用的服务窗口、服务台等;配置轮椅等基本辅助器具。

达标

未达标

休息

区域

场所的出入口大厅、休息厅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影院、剧院、音乐厅等场地按规定设置轮椅席位。

达标

未达标

卫生间

服务区域应设置无障碍公共卫生间。内部留有轮椅回转空间,设有无障碍洗手台、无障碍厕位、低位挂衣钩和救助呼叫装置,呼叫装置应与服务台或安保消控室等场所联通。

达标

未达标

楼梯

电梯

设有电梯的建筑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未设有电梯的多层建筑,至少设置无障碍楼梯(或无障碍升降装置)。电梯按钮等处设有盲文标志。

达标

未达标

停车

场地

按规定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并设置符合国家规范的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停车位标志。

达标

未达标

无障碍标识

各类无障碍设施设备配有相应无障碍设施标识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达标

未达标

信息

无障碍

基本业务办理过程兼顾视觉、听觉障碍者需求,配有语音提示或文字交流装置;图书馆、阅览室等应提供助视、助听设备等;服务场所主办的网站应实现无障碍阅览。

达标

未达标

 

达标

未达标

注:以上9个指标,8个(含)达标者视为结果达标。

 

天台县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

序号

场所名称

改造区域

改造

个数

备注

停车

场地

对外

通道

服务

前台

休息

区域

内部

通道

楼梯

电梯

卫生间

无障碍

标识

信息

无障碍

1

天台县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

9

2

天台县残疾人托养中心

8

3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8

4

天都花园社区

9

5

塔后村党群服务中心

7

6

浙江省人民医院天台分院

9

7

中国移动(天台分公司)

6

8

天台县全民健身中心

8

9

中国农业银行天台城西支行

7

10

天台客运中心

8

11

天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8

12

天台山游客中心

8

13

天台县始丰街道中心小学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