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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天发改价〔2022〕2号关于核定初中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2-02-15
10:24
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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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公办初中学校:
根据县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教办〔2021〕329号)文件精神,现依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对比周边县市区收费标准,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核定公办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每生每学期托管服务收费标准为600元;按学期一次收取,因故中途参与或退出托管服务的学生,学校应按实际参与托管时间收取或退回托管服务费(按月计算,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的按1个月计算)。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二、托管服务费用将用于参与托管服务教职工的补贴发放等与课后托管服务相关费用。
三、校内实施托管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四、各学校需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发改、教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21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天台县教育局 天台县财政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