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677H/2022-106558
发布机构: 赤城街道 发文日期: 2022-1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11-18 16:09 来源:赤城街道 浏览次数:

尊敬的陈立明、周美珍、褚明吉、齐名辉、洪骏、芦小明、夏斌海、陈国婿、许春苗、丁道标、邱威高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工作十分复杂,也是社会和民众关注的热点。

一、目前工作情况

1.构建物业网格化联动管理体制。明确县公安局、住建局、

消防救援大队、发改局、市监局、行政执法局、乡镇(街道)等部门职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查处理,并将物业管理执法联动工作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2.创新物业管理机制。相继制定了《天台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天台县住宅小区物业工作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天台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天台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等制度,每半年度对各物业小区、物业企业进行一次现场评估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通报,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达到100%。

3.强化职能履行。督促乡镇(街道)建立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站,专门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重点解决在物业管理行业内围绕物业使用和维护、物业服务、物业交接发生的业主(使用人)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各类民事纠纷。

4.加快攻坚无物业小区清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结合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利用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业主自主管理、社区托管等3个模式加快清零,同时,打造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的试点小区3个。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固化物业管理领导机构和管理体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督促、引导乡镇(街道)自觉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对物业服务工作的直接监督管理作用,消除执法止步小区现象,使部门常态履职,形成齐抓共管。

2.狠抓业务培训,打造“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并实现“四提一减”。根据《台州市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组通〔2019〕28号)文件精神,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培训,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加强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把“红色物业”打造成引领保障“物业革命”的重要载体,提升物业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有效覆盖率、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减少物业矛盾纠纷,实现小区业主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3.完善制度,创新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和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和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物业监管工作纳入县城管委对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使物业监管工作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王涛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