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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3 09:59 来源:白鹤镇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等文件要求,特编制白鹤镇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均安排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把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村、部门单位。

(二)规章制度情况 

依据《条例》和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健全完善了《白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三)监督与保障情况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政策文件发布、政策解读等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开展政务公开满意度社会评议,通过调查问卷、面对面答疑等方式,有效化解疑虑,营造和谐互动氛围。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改进制度,明确需要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全面、及时、高效地公开政务信息;三是公开联系方式,畅通渠道,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我镇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