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台山旅游休闲集聚区事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6日至9月下旬,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天台山旅游休闲集聚区事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旅游休闲集聚区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旅游休闲集聚区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在巡察反馈会后,旅游休闲集聚区党组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集聚区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旅游休闲集聚区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俞德超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三方面33个问题,制定印发了《旅游休闲集聚区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旅游休闲集聚区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责任,牵头科室认真承担好整改任务,通过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三方面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制定或者修订相关文件和制度5项,制定整改措施93条,开展教育提醒1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09.86元。
一、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坚决有力”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不够精准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二是深入学习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等会议精神,着力推进集聚区成为文旅融合的产业大平台。三是做深做细集聚区项目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进天台山和合小镇、天桐路安置区等项目建设。
(2)针对“党组凝心聚力、大抓落实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2020年8月至今,已与相关单位沟通衔接30余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深入研究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谋划集聚区“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及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上报相关单位。三是加强对企业领办帮办代办服务,2020年对接归宗禅谷、跃豪酒店项目26次,其中主动上门服务11次,完成7个事项帮办。
2.关于“‘四个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并按照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审议及报备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议事规则。二是印发《旅游休闲集聚区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及会议组织等事项。
(2)针对“项目决策不够严谨、实施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旅游休闲集聚区工程招标限额有关问题的方案》文件执行。二是印发《旅游休闲集聚区关于成立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的通知》、《旅游休闲集聚区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监管项目全过程。
(3)针对“民主决策执行不到位,个别工作存在集体决策执行不到位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印发《旅游休闲集聚区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细化闭环管理。
3.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指导性”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等,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在阶段性学习后要求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与读后感,分享学习笔记和心得。2020年,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共撰写学习心得9篇。
(2)针对“理论素养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旅游休闲集聚区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二是丰富学习方式。邀请资深律师等专家授课、学习强国APP、钉钉群等方式,达到每天学习每天进步的效果。
(3)针对“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发展结合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二是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邀请资深律师讲解《合同编制分则理解与适用》、《民法典》等。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责任清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初工作计划、年终总结报告内容,并分解各线工作任务。三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旗帜鲜明地与不良言论作斗争。2020年签订机关干部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15份。
(2)针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专题安排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精神的学习。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2020年,开展工作约谈9人次,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20年,“天台山和合小镇”公众号共发布389条信息,不断扩大和合文化与天台山和合小镇的影响力。
二、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深入细致不足”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旅游休闲集聚区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二是机关职能部门往来业务必须附函件报销。三是招商引资客商团队接待要求尽量提供函件或相关方案。2020年,先后接待江苏、浙江等3批客商,均凭考察方案函件,按规定进行接待。
2.关于“内控机制不够健全,规章制度尚需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政策处理等相关资金支出后有等值土地收储。二是严格完善台账登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多次与相关单位对接,将禅文化茶室、演艺中心等地块项目纳入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确保2021年收入土地出让金,盘活“三资”。
(2)针对“未严格执行购买服务程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旅游休闲集聚区工程招标限额有关问题的方案》文件要求,对入围单位进行抽取,抽取过程采证并留档备案。
(3)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公示资料不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旅游休闲集聚区婚丧喜庆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报备、公示制度。二是建立科室负责制,对不及时报备的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4)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旅游休闲集聚区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派车审签制度。二是注销闲置油卡,建立主卡拨付、副卡圈存制度,与车辆4S店签订定点维修保养协议,车辆维修保养实行定点管理。三是从当事人处追回经济损失6144.34元,并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和合小镇招商引资工作,确保相关项目地块及时出让。二是力争通过土地出让金偿还应付款,争取项目资金财政全额补助,确保核算口径一致。三是采用线下人工方式对项目间接费用进行分摊,确保项目核算准确性。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并结转移交。
(2)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报销纪律,严格执行报销相关规定,加强业务科室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目前已无非正式发票入账。二是规范项目发包和支出流程,确保费用支出合法合规。
(3)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已办工会活动方案,并附上实际费用开支情况相关的财务报销材料。二是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规范发票开支和报销手续。
4.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无具体标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分管领导牵头,召开由旅游休闲集聚区、旅游集团、赤城街道等单位主要领导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各单位职能界限等相关问题。二是螺溪大道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正在加快业务流程交接程序。
(2)针对“执行招投标规定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旅游休闲集聚区关于成立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的通知》、《旅游休闲集聚区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招投标内部管理流程。二是后续工程费用在15-200万元的建设项目从严实施施工单位遴选制度。三是竞争性谈判专家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统一在省专家库或县专家库抽取。
(3)针对“项目建设监管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所有项目均委派专人负责,一项目一台账,项目竣工后进行统一归档。二是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于工程变更等事项事前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相关文件执行报备审批流程。三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流程,提高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4)针对“项目资金拨付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按市场常规支付方式进行纠正。二是对相关项目改造工程费用按下浮率12.3%进行纠正,施工单位已退还多付的工程款1665.52元。三是加强合同前期审核,按规定将合同提交天台山律师事务所审核。四是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切实落实职责。
三、在“加强和巩固党的建设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二是坚持以上率下,敲实“一岗双责”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三是邀请纪委、纪检组同志,就廉政约谈内容等进行指导,提升约谈质量。2020年,共开展廉政约谈30人次。
(2)针对“权力运行和廉政防控体系不够健全,内控机制建设还需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的风险防范针对性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廉政防控体系和内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风险防范和廉政提醒。二是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组织集聚区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3)针对“执纪偏松偏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确保教育常态化进行。二是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和警示教育,2020年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30人次。三是通过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及时学习传达上级下发的违纪违法情况通报进行专题警示教育。
2.关于“大党委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大党委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县里人事调整以及单位分工情况,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林广担任和合小镇大党委帮扶团团长,副县长张成名担任副团长,其他帮扶团成员作了相应调整。二是理清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共联共治落到实处。三是2020年“天台山和合小镇”微信公众号发布和合小镇党建相关信息86条,进一步打响和合小镇党建品牌。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碰硬不够,离‘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尚有距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紧扣工作实际问题和巡察查摆的问题,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力推进巡察整改。
(2)针对“‘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记录审核工作,确保记录内容保质保量。二是目前党支部学习已采用专题本记录,且对记录内容进行记录人员及党组织书记双认证。
4.关于“选人用人管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职能进行定岗定责,理顺职责清单,确保业务运转及时有效。二是开展中层职位调整,提拔干部4名,其中正股级3名,副股级1名。三是编外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落实签订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合同等工作。
(2)针对“未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未实现‘应备尽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违规出国(境)事件,在原旅发委提出处理建议的基础上,作出警告处分决定,与文广旅体局沟通后,要求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做好警示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密切对接文广旅体局、旅游集团,建议加强实际由他们单位管理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三是旅游休闲集聚区事务中心现有在职人员15人,干部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均已备案,实现统一集中管理。
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观能动性有所欠缺,创新能力与岗位职能匹配不够,特别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缺少主动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解放思想,不定期组织“干部论坛”,开展大讨论,强化创新思维。二是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部分科室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增强岗位职能匹配度,切实提高干事主观能动性、积极性。
(2)针对“团结协作、锐意进取氛围尚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开展重阳节登山、“垃圾不落地、小镇更美丽”等一系列活动,增进团队凝聚力。2020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谈心2次以上,班子成员与科室干部谈心3次以上,切实增强团结协作精神,形成整体合力。
(3)针对“存在一定程度的庸政、懒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完成上一年度小镇考核,在省级创建类特色小镇年度考核中为良好,获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8.6205亩。二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各项目推进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下一步,旅游休闲集聚区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集聚区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同时,以上率下,班子带头把政治建设作为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坚决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 “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目前继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把整改落实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总结好、运用好整改成果,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真正实现集聚区党员干部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方面整体提升,将整改成果转化落实到集聚区项目前期、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各项实际工作中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3900100;邮寄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和合东街9号;邮编:317200;电子邮箱:ttsfjmsq@163.com。
编辑: ( 天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