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1081/2021-123490
发布机构: 天台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1-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时间:2021-07-12 09:14 来源: 浏览次数:

2016年全县上下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小县大城”为总载体、山区经济转型为总路径,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在研判形势变化中把握机遇,在应对困难挑战中增创优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综合

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202.8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3.57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84.66亿元,增长6.6%,工业实现增加值70.99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104.57亿元,增长7.9%。三次产业比例由2015年的6.8:43.1:50.1调整为6.7:41.7:51.6。人均生产总值(GDP)34021元,比上年增长7.1%。

二、农业

2016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77亿元,按可比价格比上年同期增长4.3%。农作物播种面积25932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3085公顷,粮食产量83628吨,每公顷产量6391公斤。经济类作物播种面积11904公顷,其中:蔬菜播种面积6920公顷,中草药材播种面积1530公顷,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859公顷。畜牧业生产保持平稳,2016年末生猪存栏13.21万头;家禽存栏159.57万羽,出栏648.76万羽;2016年肉类总产量19907吨。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绝对数

增长(%)

粮    食

83628

持平

油    料

3376

0.03

茶    叶

2544

7.1

蚕    茧

55

-11.3

蔬    菜

146829

9.9

水    果

86089

4.4

肉    类

19907

10.3

禽    蛋

2517

0.5

牛    奶

17

持平

淡水产品

2830

0.4

2016年主要农产品产量

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增强。2016年全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1平方公里;2016年水利总投入3.01亿元,比上年减少6.1%;年末新增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面积0.16万亩,扩大有效灌溉面积0.04万亩。年末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16.05万千瓦,比上年增加1.7%;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纯)6520吨,比上年减少0.4%;农村用电量33719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0%。

三、工业建筑业

工业经济平稳发展,稳中有升。2016年全县小升规工业企业17家,退出14家。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50.37亿元,比上年增长7.7%。从六大支柱行业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实现增加值2.52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0.8%;纺织业实现增加值1.9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实现增加值3.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医药制造业实现增加值8.10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3%;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实现增加值6.4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1%;汽车制造业实现增加值9.9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6%。

2016年年末全县有资质的建筑单位26家,累计实现建筑业总产值99.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建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405.99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9.6%,其中新开工面积267.87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20.9%;竣工房屋建筑面积232.63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2.8%。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2016年,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5.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3%。其中:工业性投资完成80.0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房地产投资完成22.53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2%。房地产销售面积38.47万平方米,增长19.0%。    

五、交通、邮电通信业

交通运输业平稳发展。2016年末,全县营用客车拥有量272辆,营用客车总客位6809座。全县营用货车拥有量862辆,营用货车总吨位5043吨。2016年全县营运性公路货运量517万吨,比上年增长17.5%,货物周转量7.2亿吨公里,增长9.1%;全年营运性客运量995万人,下降13.0%,旅客周转量3.28亿人公里,下降14.8%。

邮电通信业稳中有升。2016年全县完成邮电业务收入3.98亿元。年末城乡固定电话用户6.9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46.26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130984户,比上年末增长20.1%。

六、国内外贸易、旅游

2016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51亿元,比上年增长10.0%。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2016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9.30亿元,增长1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7.21亿元,增长9.2%。按消费形态分,全年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09290万元,比上年增长4.2%;零售业实现零售额890431万元,增长10.6%;住宿业实现零售额8766万元,增长13.4%;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6600万元,增长12.7%。

2016年,全县全社会出口交货值86.30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外贸自营进出口42.6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6%,其中:外贸自营出口40.29亿元,下降1.4%。在出口商品中,橡塑产品10.79亿元,生物医药产品8.70亿元,汽车用品、工艺品7.69亿元,机电产品6.84亿元,其他产品2.75亿元,产业用布2.54亿元,建材类0.97亿元。外贸自营进口2.40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8.8%。全年实际利用外资311万美元。

旅游业加速发展。被评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全省旅统计工作暨县域旅游统计改革试点经验推广会”在天台召开,梁黎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天台在全域旅游统计改革上的探索。创新旅游综合执法模式,集中挂牌成立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旅游警察和旅游巡回法庭。2016年拼盘7000万元资金用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创新旅游集团投融资模式,获得浙江旅投公司50亿元、浙江旅游产业基金30亿元、台州产业基金20亿元。总投资15亿元的法华龙山项目已完成供地,总投资8亿元的绿城莲花度假村项目已见初形。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完成65座旅游厕所、24个停车场、15个游客服务中心、148处公路标牌标识建设。南屏旅游景区已经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资源评审,龙穿峡景区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旅游经济仍然保持平稳增长的良好形势,2016年,全年共接待游客1451.63万人次,同比增加19.1%;旅游总收入153.75亿元,同比增长24.8%;其中门票收入7199.24万元。

七、金融、财政和保险

2016年,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人民币)318.5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7%;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人民币)273.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其中:短期贷款116.9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中长期贷款99.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7%。消费贷款合计111.2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金融机构存贷比85.8%%,比上年年末降低7.0个百分点。

2016年,财政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29.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1%,上划中央“六税”收入12.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8%。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与上年相比,增速达到103.8%。全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支出36.5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8%。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事业不断取得进步。新增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1家,省级企业研究院2家,省级高企研发中心1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6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7家,省级众创空间1家。全县专利申请量1398件,其中发明专利247件。专利授权量788件,其中发明专利51件。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小学学校数44所,小学在校生3.59万人,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100%。普通中学学校数29所,在校生2.95万人;初中入学率100%;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各类学校的比例为99.85%。职业高中学校数3所,在校0.6万人。年末普通中小学及职业中学专任教师4650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深入挖掘弘扬天台山文化当代价值,与央视联合打造了52集大型动画片《小济公》。新图书馆项目已选址于县行政中心东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新建平桥、白鹤两个省级中心镇的图书分馆,新建两家24小时图书馆和一家非遗馆,目前全县597个行政村和10和社区每个村都建有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俱乐部、文化活动室),面积都不少于200平方米,实现村级文化阵地全覆盖;2016年在原先已有67家农村文化礼堂的基础上,新建40家文化礼堂,嵩山后、三吴、田中央、皇都等精品文化礼堂纷纷涌现。2016年共完成送戏下乡400场、大型活动60场、文化走亲40场、送书下乡2万册、送电影下乡3732场、讲座展览65场。《天台山易筋经》、《“一根藤”制作技艺》两个项目入选第五批浙江省非遗名录。举办了“2016文化遗产日——一天台非遗进乡村旅游活动启动仪式”,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出动巡查人员534人次,巡查712家次,市场良好率达98%,完成了全县43家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整理上报工作。

广播事业稳步发展。全县广播节目1套,全年共播出公共节目时间5840小时,制作广播节目时间4086小时;县级电视台1座,公共电视节目1套,全年共播出公共节目时间4114小时,制作电视节目时间492小时;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干线网络总长1980公里,数字电视用户数125226户。全年有10条电视新闻被中央台采用。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年末全县有卫生机构233个,其中:医院4家、妇保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4家,卫生院数12个;年末,全县有卫生技术人员3070人,其中,医生(师)1399人,注册护士1075人;年末实有床位2332张。农医保工作顺利开展,城乡居民参加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76238人。

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参加浙江省田径冠军赛,获得金牌2枚、银牌4枚、铜牌2枚的好成绩,获团体总分第8名。组织参加浙江省青少年田径、摔跤、散打、武术套路、沙滩排球、拳击、跆拳道、皮划赛艇和举重等9个项目的比赛,共获得金牌16.3枚、银牌20枚、铜牌28枚,处在台州市前列。台州·天台被授予“中国易筋经传承地”。成功承办 “天台山·农商银行杯”第五届世界女子围棋团体锦标赛、第五届全国山地自行车爬坡赛、全国山地徒步大赛、全国老年气排球交流活动、台州市第二届大会健身气功比赛及门球赛,成功举办天台山美丽乡村马拉松赛、天台县第十四届运动会。建成天台国家登山步道一期工程70公里。做好始丰溪天然游泳场开放管理工作。新建和改造提升10个群众早晚健身休闲场地。全县拥有体育场地面积为124.2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92平方米。在天台文武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新奥运项目空手道,被省局批复为省队县办项目。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管理和销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服务意识,积极创新管理,促进体彩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居住环境持续优化。全年生态环境满意度全市第二,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数全市第二。圆满完成G20峰会天台县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任务。先后开展了“点单执法”、“绿剑护河”、“零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1180人次,立案查处违法排污单位77家,罚款金额234.7818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6人。截止目前,我县水环境功能区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出境断面水质提升至II类;空气环境质量PM2.5均值35ug/m3,在去年同期下降12.6%的基础上再下降7.89%;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2.6%;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90辆,完成率120%;根据省环保厅12月19日公布的数据,今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满意度得分85.25,全市第一,全省第14。

十一、行政区域、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6年末,全县土地面积1431.66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7个镇、5个乡,597个村委会、15个社区居委会。年末全县总户数192307户,户籍总人口598493人,其中男性311872人,女性286621人,性别比为109:100。全年出生人口8713人,出生率14.62‰;死亡人口3473人,死亡率5.83‰;人口自然增长率8.79‰。

劳动就业工作得到加强,社会保险事业积极推进。2016年末全县单位从业人员60142人(不含私营),比上年末减少0.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8%以内。全县年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6466人,比上年末增长3%,其中在职职工113728人,比上年末增长3.01%,离退休人员52738人,比上年末增长7.7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0926人;参加工伤保险65206人;参加失业保险60903人;参加生育保险37284人。

社会救济正常开展。2016年,县慈善总会实际得到各界捐款1569万元,合计救助支出1789万元。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47元,比上年增长8.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26元,增长9.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倍数控制在2.05倍以内。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8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518元,增长5.3%。全年城镇集体及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2790元,比上年增长21%。年末城乡居民储蓄余额200.9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9%。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县国有收养性单位1个,床位60张,收养48人;乡镇及街道办农村五保7个,床位794张,供养315人;民办养老院29个,床位3380张,收养1665人。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2016年末,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6750人,其中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分别为597人、16153人;全年投入保障资金4631万元。

备注:

1、天台县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幅按可比价计算。

2、人均生产总值按平均户籍人口计算。

3、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统计口径为人民币。

4、城乡居民以及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不考虑物价因素。

5、除非特别说明,增长数均以上年为基数。

6、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部分为年度快报数据,如与年报数据有出入,以年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