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095B/2021-109615
发布机构: 三合镇 发文日期: 2021-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印发三合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1-04-30 16:58 来源: 浏览次数:

三政〔2021〕13号

三合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合镇2021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办公室、办事处、行政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1年三合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附件:三合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三合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三合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决策实施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洪三工业园区可利用土地政策处理项目

三合镇

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审议向社会公布

2021年12月

二、决策要求

一是对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三合镇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决策承办单位要注意搜集已形成的相关材料。

二是对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如果符合《三合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也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是镇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三合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