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095B/2021-109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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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三合镇 | 发文日期: | 2021-04-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印发三合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1-04-30
16:58
来源:
浏览次数:
三政〔2021〕13号
三合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合镇2021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办公室、办事处、行政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1年三合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附件:三合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三合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三合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实施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洪三工业园区可利用土地政策处理项目 | 三合镇 工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审议向社会公布 | 2021年12月 |
二、决策要求
一是对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三合镇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决策承办单位要注意搜集已形成的相关材料。
二是对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如果符合《三合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也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是镇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三合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