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490J/2021-984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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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负责县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土地储备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并实施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政策和技术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业务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县政府委托的村庄规划审批。负责编制县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综合交通的规划管理和相关专题研究。负责国家、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审核、报批。负责县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全民义务植树,指导、监督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地质勘查规划。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森林、湿地、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十三)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投融资、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十四)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协调、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五)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六)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县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七)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省、市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和派驻地方督察机构对天台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八)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5 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家。具体为: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台县地质环境管理站、天台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天台县城乡建设规划测绘室,天台县华顶林场。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支总预算11699.81万元。
1.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1699.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699.38万元,增加46.2,主要原因是新增天台县华顶林1家下属事业单位及提前下达省级项目预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68.22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31.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1699.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90.85万元,增加57.91,主要原因是新增天台县华顶林1家下属事业单位及提前下达省级项目预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按支出功能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3.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26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613.29万元,农林水支出(类)1266.6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7608.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53.4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46.00万元,其他支出(类)1377.5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按照部门经济分类)基本支出 3993.73万元,项目支出 7706.0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368.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24.68万元,增加59.1,主要原因是新增天台县华顶林1家下属事业单位及提前下达省级项目预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59.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09.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1368.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24.68万元,增加59.1,主要原因是新增天台县华顶林1家下属事业单位及提前下达省级项目预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1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26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613.29万元,农林水支出(类)967.0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7608.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53.4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46万元,其他支出(类)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9859.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46.24万元,增加63.97,主要原因是新增天台县华顶林1家下属事业单位及提前下达省级项目预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离退休人员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5万元,增长 0.9,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福利费标准调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4.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54.56万元,23.71,主要原因是新增选调人员及养老保险基数标准调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0.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9万元,下降 1.23,主要原因是退休等原因造成在职人数减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为1423.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行政及参公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12.8万元,下降36.34,主要原因是考核奖等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为746.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事业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1.55万元,下降14.98,主要原因是考核奖等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预算为 5352.58万元,主要用于宝华林场职工经费、精简退职生活补贴、县乡消防队建设及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茶产业及提前下达2021年度省级项目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96.92万元,增加716.37,主要原因是新增结算中心代付2015年度茶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和提前下达2021年度省级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预算为 37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地质环境管理站天台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支出。比上年执行数13.6,减少26.8852.0,主要原因是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预算为 48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地质环境管理站矿产资源动态监测项目支出。上年执行数0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年度新增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为353.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96万元,增长 14.95,主要原因是人员考录增加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预算为146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普查、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三查及宣传培训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3.02万元,增加131.82,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2020年按合同未全额支出延至2021年。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预算为25.5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87万元,下降29.88%,主要原因是考核奖等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预算为596.53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上年执行数增加192.94万元,增加47.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华顶林场1家下属事业单位为预算单位。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预算为154.79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参加中国义乌森林博览会及提前下达2021年省补项目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06.26万元,减少76.58%,主要原因是年度省级项目调整。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预算为190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野生动物保护与监测及云锦杜鹃保护项目等方面的支出。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林技站新增野生动物保护与监测项目及因机构改革天台县华顶林场纳入2021年预算管理。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预算为0.2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野生动物保护与监测及云锦杜鹃保护项目等方面的天台县华顶林场基本支出。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天台县华顶林场纳入2021年预算管理。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为104.27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城乡建设规划测绘室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1.671万元,下降55.81%,主要原因是考核奖等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预算为268.7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提前下达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45万元,增加16.7%,主要原因是省级项目预算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509.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52.67万元,增加129.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 3662.1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312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40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 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43万元,比上年下降 4.53,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减少接待等公务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单位工作人员外出项目洽谈、活动申办、招商引资、学术交流、城市交往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比上年下降 12.45,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预计2020年公务接待批次、人数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兄弟城市和相关单位来天台学习考察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 万元,比上年下降2.05 , 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13辆业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4.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是用于车辆更新0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1、总体情况。2021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995.97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1)2021年度办案、拆违项目:根据浙改拆〔2016〕9号,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关于“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的通知》。2、浙土资办〔2017〕29 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3、天信联办办〔2017〕2号,《关于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对全县新增违法用地进行防控,农村房屋违法用地进行处置,发现、处置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等,设立年度办案、拆违项目,预算安排160万元,用于全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拆除,拆违巡查设备租用,调集各单位各部门力量的费用,雇佣临时人员的费用、拆违工具购买、拆违机械租赁、案件拆除相关证据材料取得的中介违法用地实地测量、非法采矿实地测量等。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年度办案、拆违项目 | |
项目资金 | 160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执法办案数量 | 10件 | 执法办案数量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执法案件办结率 | ≥80% | 办结案件数量占立案案件总数的比率 |
(2)林权(林地)确权登记:依据《自然资源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斜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4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林权统一登记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54号)《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台土资明电[2015]33号),预算安排100万元,开展林权(林地)确权首次登记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系统优化升级(林权分割合并登记)学习培训、茅盾纠纷调解、信息化建设等共需工作,从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要求,解决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搭建软硬件环境,完善登记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互联网+登记,提升登簿质量,全面履行林权登记职责。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林权(林地)确权登记 | |
项目资金 | 100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 1个 |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
活动履盖区域 | 县、市 | 活动所覆盖的区域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100%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满意度 | 90≥% | 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
(3)结算中心代付2015年度茶产业发展扶贫资金:2015年度茶产业发展扶贫资金由县会计结算中心暂时垫付的请示一直作其他应付款挂账(天财预【2016】6号),预算按排茶产业发展扶贫资金602.63万元,用于结清会计结算中心代垫款。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结算中心代付2015年度茶产业发展扶贫资金 | |
项目资金 | 602.63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100%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4)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项目: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协同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7】144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8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化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土资发【2018】16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推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自然资【2020】3号)文件精神,为了提升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参照台州市内其他县市区经验,设置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项目,预算安排67.5万元,通过购买服务,将不动产登记档案扫描整理项目外包,保障“最多跑一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落实,打造不动产登记的优质服务,让便民利民惠及更多的百姓。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项目 | |
项目资金 | 136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 1 |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100%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项目完成率 | 100% |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各项指标 |
(5)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台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31》)《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天台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送审稿)的复函》》(台自然资规函【2020]233)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2020-2023年天台县重要自然保护区和重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计划表》选择2-3个权属明确、资料齐全、工作基础好的项目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项目预算安排150万元,进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权籍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和宣传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推动天台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对天台县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3年逐步完成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 |
项目资金 | 150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 1 |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活动覆盖区域 | 县 | 活动所覆盖的区域 |
(6)不动产登记便利化系统改造项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化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土资发【2018】16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推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3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0】2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5号)《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台州市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化系统建设的通知》(台自然资规发[2020]46号)等文件规定,设立不动产登记便利化系统改造项目,预算安排60万元,通过软件开发,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进入新阶段,在服务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大幅度提升群众和企业不动产登记获得感。通过项目建设,能够有效减轻人员的投入和工作压力,减轻人力成本的投入,提高经济效益,让有限的人员编制产生更高的工作效益。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不动产登记便利化系统改造项目 | |
项目资金 | 60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驻场人员数量 | 2人 | 运维常规驻场人员数量 |
覆盖面 | ≥90% | 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覆盖面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系统运维(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 ≤1小时 | 响应系统故障并修复的时间 |
系统正常运行率 | ≥99% | 系统正常运行时间占总运行时间的比率 |
(7)天台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设: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0]23号)规定及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工作任务布置,设立天台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设项目,预算安排120万元,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完成全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全面反映土地市场中地价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为全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提供评估依据,为国家征收土地税收提供依据。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天台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设项目 | |
项目资金 | 120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成果报告 | 3≥篇 | 完成工业、商业、住宅等不同用途地价监测工作报告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土地基础数据采集应用程度 | 定性表述 | 为政府做出重大战略决策时提供国土供应数据实时保障等应用 |
(8)国土调查年度变更:为全面掌握全县2020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持续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测,更新第三次全县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数据现势性,支撑自然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平稳运行,不断夯实“以图管地”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设立国土调查年度变更项目,预算安排95万元,在“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以2020年度为周期,以2020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开展遥感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制作调查底图,组织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0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国土调查年度变更 | |
项目资金 | 95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目标完成率 | 100% | 目标完成率 |
资金落实到位率 | 100% | 到位资金占应到位资金的比率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100%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社会效益 | 好 | 定性指标 |
(9)农房确权登记发证:依据《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3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30号) 《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35号)等文件规定,设立农房确权登记发证项目,预算安排119.05万元,通过对已办理农房确权登记发证的档案材料进行统一扫描、整理、归档,纸质档案进入局档案室,使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更加规范;建立我县农房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将档案资料导入不动产登记系统,方便日常查询、管理。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农房确权登记发证 | |
项目资金 | 119.05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 1个 |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
不动产数据整合量 | 68000条 | 新增、整理整合后的不动产市区房、地不动产登记数据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100%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项目完成率 | 100% |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各项指标 |
满意度 | 满意 | 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
(10)不动产系统升级和维护:根据《浙江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上报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情况的通知》 《关于召开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研讨会的通知》(台土资办发电[2017]5号 《关于召开房地数据整合工作研讨会的通知》(台土资办发电[2017]15号)等文件规定,设立不动产系统升级和维护项目,预算安排50.12万元,通过系统优化和数据维护,更好地提供基础技术支撑,保障不动产登记的有序进行,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不动产系统升级和维护 | |
项目资金 | 50.12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不动产数据整合量 | 550000条 | 新增、整理整合后的不动产市区房、地不动产登记数据 |
软(硬)件维护数量 | 1套/台 | 当年维护应用软件、系统软件及硬件的数量 |
驻场人员数量 | 1人 | 运维常规驻场人员数量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系统运维(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 ≤4小时 | 响应系统故障并修复的时间 |
满意度 | 100≥% | 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度 |
(11)天台县宝华林场职工分流人员: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宝华寺生态保护区建设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17】43号:“按照统一安置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对宝华林场部分职工进行分流(具体方案见附表),分流人员在2017年7月1日前到接收单位报到”。“经费由县财政按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标准,拨至接收单位,五险两金由财政核拨到宝华林场,由林场统一缴纳”。潘军明县长2018年9月16日批示: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起,分流到乡镇的6名职工与接收的乡镇脱离关系,回宝华林场工作,经费按([2017]43号)《纪要》原规定的渠道和标准拨到宝华林场等相关规定,设立天台县宝华林场职工分流人员项目,预算安排90.11万元,用于支付林场职工分流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等保险费、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天台县宝华林场职工分流人员 | |
项目资金 | 90.11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补助人数 | 8人 | 补助人员数量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100%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12)天台县宝华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事业经费:根据1.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台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天政函[2015]56号)“考虑转型后林场功能由经营转变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现实,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县财政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给予保障机制”。2.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天台县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行验收的请示》(天政【2015】35号)“核定保护站编制12名,实行定编不定员方式”,从2016年起“核定编制人员的事业费将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等规定,设立天台县宝华林场生态林保护站事业经费项目,预算安排168.22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与职业年金。
2021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天台县宝华林场生态林保护站事业经费 | |
项目资金 | 168.22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人员数量 | 10人 | 在职人员数量累计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100%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13)2021年提前下达测财建【2020】140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返还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2〕61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返还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140号)等文件,提前下达2021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返还资金,设立2021年提前下达测财建【2020】140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返还资金项目,预算安排1377万元,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实现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2021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2021年提前下达测财建【2020】140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返还资金项目 | |
项目资金 | 1377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 1个 |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95%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项目完成率 | 95% |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各项指标 |
满意度 | 10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4)2021年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35号自然资源专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浙江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20号)、《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1年省级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135号)等文件,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包括省级统筹补充耕地补助资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助资金,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国土地矿资金及测量标志补助资金,设立2021年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35号自然资源专项,预算安排2360.77万元,用于进一步保护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等充分,推进土地整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2021年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35号自然资源专项 | |
项目资金 | 2360.77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达标率 | ≥90% | 总体规划达到上级国土部门要求的情况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90%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项目完成率 | 100% |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各项指标 |
满意度 | 10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5)2021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34号省级林业专项资金:依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2号),浙财建【2020】134号文件,提前下达2021年度林业专项工作,设立2021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34号省级林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683万元,包括森林抚育、病虫害防治、林木种苗培育、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林业资源本底调查等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2021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34号省级林业专项资金 | |
项目资金 | 683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目标完成率 | 100% | 目标完成率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90% | 实际支出资金占资金总额的比率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90%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社会效益 | 良好 | 定性指标 |
经济效益 | 良好 | 定性指标 |
(16)2021年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69号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80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6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建【2020】169号)等文件,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设立2021年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69号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安排124.33万元,用于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保护支出方面,加快我县林业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2021年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69号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
项目资金 | 124.33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目标完成率 | 100% | 目标完成率 |
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是 |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
目标完成及时性 | 是 | 建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90%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项目完成率 | 100% |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各项指标 |
(17)2021年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68号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22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8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6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建【2020】168号)等文件,提前下达2021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设立2021年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68号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预算安排268.7万元,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91号)文,全县禁停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按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协议面积发放天然林停伐补助,从而加快我县林业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2021年提前下达浙财建【2020】168号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
项目资金 | 268.7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目标完成率 | 100% | 目标完成率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100% | 实际支出资金占资金总额的比率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100% |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
项目完成率 | 100% |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各项指标 |
(18)云锦杜鹃保护与开发: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推进华顶林场高山杜鹃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专题会议纪要》([2019]35号)内容,从2019年开始,由县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实施千年杜鹃花海三年行动计划,设立云锦杜鹃保护与开发项目,预算安排135万元,用于杜鹃苗木采购,扩大杜鹃规模、丰富花色品种、延长花期,打造华顶高山杜鹃园旅游避暑金名片。
2021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天台县华顶林场 | |
项目名称 | 云锦杜鹃保护与开发项目 | |
项目资金 | 135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目标完成率 | 100% | 目标完成率 |
实际资金使用率 |
100% | 实际支出资金占资金总额的比率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生态效益 | 良好 | 定性指标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1年度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350.9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44万元,下降2.62%,主要是人员退休等原因2021年在职人员数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18.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982.87 万元。
3.国有资产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应用支撑软件、通讯系统、主机与存储系统等通用设备 0 台(套)。2021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表 1.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01.pdf
表 10.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10.pdf
表12.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pdf
表16.天台县华顶林场(天台县华顶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单位预算.pdf
表18.天台县地质环境站预算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