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平桥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地质勘察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台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以询价方式,对平桥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地质勘察项目进行委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标人须知
1、被询价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多个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工程测量、地质勘探、土工试验、取样与试验等详细勘察,提供地质水文勘探报告,施工阶段现场勘察后续服务等一切费用。
5、《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
6、报价函应采用订书机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报价函提供一式两份,包装密封于同一个文件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单位鲜章。
7、报价函必须加盖公章。
8、报价函应按照本询价函提供的格式编制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12 月 30日 9时
地点:天台县水务集团评标室(天桐路新自来水厂二楼)
8、投标人必须将报价函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送至指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疫情期间也可以快递投递),逾期送达或寄到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9、投标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天台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采购活动。
10、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11、最高报价50000元(单价370元/米),高于50000元(单价370元/米)为无效报价函。
二、成交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单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有效最低报价完全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勘察地点: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平桥污水处理厂
四、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五、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
六、工期要求:不超过20天(日历天);
七、勘察工程量: 预计勘察工作量:根据设计单位对勘察的要求,勘孔暂定9孔,勘察预计平均深度暂定15米,暂定共计135米,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算。
八、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褚如武 联系电话:15167660680
2021年12月23日
投标人报价函
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单位发布的询价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我公司愿以贵单位所需地质勘察综合单价 元/米提供本次询价的地质勘察服务。
二、我公司承诺于签订合同之日20天内提供天台县清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平桥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三、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复印件公司盖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