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天台县第六批人才公寓租赁房阳光择房结果公示
2021年度天台县第六批人才公寓租赁房阳光择房结果公示
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台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天人才领〔2019〕6号)、《关于印发<天台县关于推进人才公寓租赁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天人社〔2020〕60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资格审查,确定况嘉铀等5位申报对象为2021年天台县第六批人才公寓租赁房拟入住对象,并采用现场抽签形式进行了房源分配。现将结果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从11月8日起至11月13日,共5天。
举报电话:0576-83930813、83812360
序号 | 确定类别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房号 |
1 | A5 | 况*铀 | 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D19幢202室 |
2 | B | 刘*涛 | 浙江康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D9幢3单元601室 |
3 | A5 | 王*霞 |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D19幢401室 |
4 | A5 | 李* | 浙江杨帆建设有限公司 | D19幢1002室 |
5 | A1 | 王* | 灵鹿智能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 D19幢702室 |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