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642Y/2021-110170
发布机构: 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9-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2022年度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11-30 09:2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办公室、办事处、行政村: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31号)文件精神,确保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现就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

根据浙政办发【2012】131号文件精神,我乡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为:人口在1000人以下,1000人至3000人,3000人以上的村,限额分别为1500元,2000元,2500元。(各村限额见附件1)

二、从严控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范围

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应优先保证党报党刊的征订要求,确保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完成,党报党刊征订的范围主要是《人民日报》、《浙江日报》、《台州日报》、《求是》、《今日浙江》等。征订数量、报刊范围由乡党委宣传办测算确定,并报乡纪委,乡农负办,在不突破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坚持自愿的原则,可适当订阅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村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业务报刊。

三、规范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审批程序

各村要及时制定报刊订阅预算,填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表》,经村级组织相关负责人签字,报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同意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表》作为乡“三资”代理中心对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支出原始凭证的附件,纳入各村会计凭证管理(审核表见附件2)。

四、严禁采取各种形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

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各级党政部门采取发文件,下指标等手段问村级组织摊派报刊;严禁利用各种会议向村级组织提要求,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等手段变相摊派报刊;严禁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等办法摊销报刊。

五、切实做好村级组织订阅报刊的监管工作

各办公室、办事处要将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规定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要将此件在乡及村级便民中心公开栏内张贴公布。乡纪委、乡农负办将组织开展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的,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按照“谁违规征订,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投诉举报电话  天台县:83883029 雷峰乡:83610010

附件1.天台县雷峰乡村级组织公费订阅2022年度报刊费用限额表

附件2.天台县村级组织公费订阅2022年度报刊费用申报表

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

天台县雷峰乡

村级组织公费订阅2022年度报刊限费用限额表

序号

 名

人口(人)

省定限额(元)

备注

1

潘岙杨

1267

2000


2

王浪

707

1500


3

祥和

2569

2000


4

白坭坦

1120

2000


5

茶丰

719

1500


6

祥益

883

1500


7

状塘

1944

2000


8

友义

1349

2000


9

桥棚

658

1500


10

大地林

1004

2000


11

崔家

1700

2000


12

黄家塘

707

1500


13

崔一

1285

2000


14





15





16





17





 

 

附件2

天台县村级组织

公费订阅2022年度报刊费用申报表                    

 

本村人口


本村本年度公费订阅报刊限额


拟订报刊名称

报刊类别(分党包党刊、业务类、娱乐类)

份数

小计金额

























拟订金额合计

       佰   十   元   角   分      ¥         元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备注:拟订报刊名称本表不够填写的可另附表格。本表上报审核一式三份,通过审核的,抄送县农负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