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18498669/2021-101690
发布机构: 天台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加强天台县基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30 08:5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20〕27号)有关要求,全面提升我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基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全县15个乡镇(街道)以原有消防专职队为基础,建立“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所有村(社区)全部建立以党员干部和村志愿消防队为主体的村(社区)应急救援突击队。同时开展区域性应急救援站点建设,在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基本建成“135快速救援圈”,在城郊和人口相对密集的农村,初步建成“15分钟快速响应救援圈”,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积极培育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基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应着力加强救援力量和设施装备配置,强化正规化、专业化训练,提高实战能力,实现基层基础扎实、巡查防范到位、警情响应迅速、灾害救援有力,提升队伍“规范化、职业化、标准化”水平,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平战结合、覆盖全县”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基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乡镇(街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积极探索。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重要前提,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体建设标准详见《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要求》(附件1)。

(1)人员组成。依托现有专职消防队或专(兼)职救援队,整合民兵、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保安员、红十字救护员、辖区内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等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统称:××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采取轮班工作制度,保障每日驻勤力量满足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2)建设要求。按照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营房仓

库、有训练场地、有专业装备、有统一服装、有管理制度、有训

练日志、有招录标准、有意外保险等建管养训用“十有”要求,

实行规范化建设、准军事化管理,并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3)工作职责。负责防范和应对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水

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环境灾害等一般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做好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抢险救援、组织群众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承担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4)经费保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运行的人员、装备、维护等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由属地乡镇(街道)按照预算具体实施,确保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保障到位。

2.村(社区)应急救援突击队建设。各村(社区)要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整合村级志愿消防队、巡逻队员、退役军人、民兵、社区业委会及各种志愿者,建立一支以村(社区)主职干部为队长、10人以上的村(社区)应急救援突击队,遇突发险情时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突工作。

3.区域性应急救援站点建设。为建强基层应急救援体系,积极推广区域性应急救援站点建设,按照有场地设施、有基本物资装备、有实用工作手册(应急行动方案操作程序、物资装备、管理台账等)的要求,2021年底前在主城区街道基本建成“135快速救援圈”(1分钟接警,3分钟出动,5分钟启动处置);在城郊和人口相对密集的乡镇初步建成“15分钟快速响应救援圈”。建成平桥、坦头两个区域性应急救援站点,形成覆盖东西两个方向的快速救援圈。

(二)社会救援力量培育。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培育支持社

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天台县社会救援力量培育规范》(附件2)关于社会救援力量场所、队员、装备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要

求,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认真统筹规划,严格把握要求,培育新生的社会应急力量。

三、工作要求

(一)严把体系建设标准。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统筹规划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区域性应急救援站点建设,严格按照建设的规范要求和标准抓好落实,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推进队伍培育和建设的具体举措,加大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确保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基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各村(社区)应急救援突击队的建设指导,实行统筹训练、统一调度,提升基层群防群治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章立制。各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健全队伍管理、人员备勤、装备维护、日常训练与演练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强化队伍应急能力、物资、预案等方面准备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在岗在位。

(三)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队伍建成后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各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当地事故灾害救援演练、培训,加强队伍之间的协作交流,通过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实战训练等形式,不断提升各应急救援力量的综合救援能力,确保队伍训练有素、防范有方、救援有力,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基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已纳入2021年度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考核项目清单,请各乡镇(街道)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2021年9月底前完成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村(社区)应急救援突击队建设并通过初验。

附件:1.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要求

2.天台县社会救援力量培育规范

3.2021年各乡镇(街道)队伍建设工作任务表

天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