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台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褚欢军、裘周婵等三十位同志享受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卫生津贴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对褚欢军、裘周婵等三十位同志拟享受农业有毒有害津贴和畜牧兽医卫生津贴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科反映,电话:0576-83930316。
特此公示。
附:拟享受农业有毒有害津贴和畜牧兽医卫生津贴人员名单.xlsx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