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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泰地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职工陈达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的公告(批次:202102)

发布日期:2021-10-26 08: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关于浙江泰地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职工陈达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的公告

(批次:202102)

 

浙江泰地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鑫):

根据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人社工伤2019B059工伤认定决定书,你单位职工陈达希,左股骨骨折行内固定术后;颅底、左侧颧骨、颧弓、下颌骨骨折;左面部不完全性面瘫。现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台州市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定,鉴定为八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因陈达希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台劳鉴[2021]331023265号)快递投递失败,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鉴定结论,可在本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特此公告!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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