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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曝光案例

发布日期:2021-01-04 09: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天台县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曝光案例

 

序号

1

违法主体全称

天台东方罗玛娱乐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358779649XC

单位地址

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水闸门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秋阳

主要违法事实

天台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匿名举报,称天台东方罗玛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在非法使用童工。现已查明,该单位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5日招用孟某从事前台收银工作,累计使用时间为5天。孟某出生于2005年4月10日,做工期间不满十六周岁,系童工。

相关处理情况

依据《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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