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5113/2021-1182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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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坦头镇 | 发文日期: | 2021-0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各办公室、工作片、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镇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我镇将调整坦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安委会工作规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一)镇安委会是镇政府指导、协调、督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镇安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镇安委会主任由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各分管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镇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片主任担任。
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镇安委会的日常工作,镇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镇长兼任。
(二)镇安委会下设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根据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设置。专业安委会主任由分管线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负责人担任。
专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业安委会的日常工作。专业安委办设在镇各相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各个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镇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镇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镇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安委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镇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建议;
2.协调督促镇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专业安委办、有关部门(办公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4.承办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起草分解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定期通报镇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5.协调组织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办公室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6.指导协调配合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组织协调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镇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和预测镇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10.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镇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11.承办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业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促进专业安委会分管行业领域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研究部署专业安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指导专业安委会各成员办公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督促指导成员办公室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分管行业领域的事故防范工作;
6.督促指导协调本专业安委会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向镇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8.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专业安委办主要职责。
1.组织成员办公室研究提出解决专业安委会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
2.协调成员办公室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办公室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承办专业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专业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4.做好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业安委会领导和镇安委办报告工作情况;
5.负责专业安委会成员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
6.承办专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镇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1)镇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镇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镇安委办提出。
(2)镇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
(1)镇安委会组织的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由镇安委会负责人或成员办公室负责人带队,各相关办公室及工作片参加。
(2)根据镇安全生产的形势和任务,按照镇政府(或镇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镇安委办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办公室派人参加。
3.报告制度
(1)镇安委会成员办公室每年12月10日前向镇安委会报告本办公室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成员办公室,应于半年度后10日内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镇安委会。
(2)镇安委会成员办公室应及时向镇安委办报送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
(3)镇安委会成员办公室在重大节日前,向镇安委办报告节日期间值守人员名单;节日期间每天向镇安委办报告本办公室(系统)安全生产情况。
(4)镇安委会每年度向镇党工委、政府汇报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签发制度
镇安委会文件由镇长签发。
(二)镇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办、镇安委会成员办公室确定一名责任办公室负责人担任镇安委会联络员,负责与镇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镇安委办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办或镇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镇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镇安委办每年度向镇安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上报重要工作信息,定期向成员办公室通报镇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签发制度。镇安委办文件由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三)专业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专业安委办提出。
2.检查制度。专业安委会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由专业安委会负责人带队,相关成员办公室派人参加。
3.报告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办公室在向镇安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本办公室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同时,报告所在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每年向镇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会文件由专业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四)专业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办公室确定一名责任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专业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承办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专业安委办每年12月20日前向专业安委会和镇安委办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员办公室通报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形势。专业安委会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及时报告镇安委办。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办文件由专业安委办主任、副主任签发。
四、其他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坦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2.坦头镇专业安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坦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张圣明
副主任:王家辉 胡达高 庞宏华 季维军 项陈宇 徐畏芬
叶贵方 许国瑞 张康胜 张建辉 林鑫焕 王剑鸣
丁国强 裘子统
成 员:杨国保(应急办) 王巧翔(工办)
姚尚兵(消防队) 齐文龙(城建办)
方小勇(民政办) 翁信锋(农办)
王 榜(综治办) 张 茹(宣传办)
陈腾耀(党政办) 徐秀飞(卫健办)
陈孝明(司法所) 徐圣斌(规划所)
庞瑞荣(国土所) 陈统健(苍山供电所)
范有富(坦头供电所) 王 成(坦头派出所)
范欢欢(流管所) 丁忠明(苍山交警队)
徐 棋(坦头市监所) 陈浩翔(行政执法中队)
徐 军(苍山医院) 裘雪松(兼)(工会)
徐震震(妇联) 王巧翔(兼)(团委)
张锦铭(坦头中心小学) 陈锦绣(坦头中心幼儿园)
庞乾敏(苍山中学) 鲍先坤(坦头中学)
孙明达(坦头水厂) 陈 翔(南片)
葛敏华(北片) 裘雪松(西片)
干函亲(苍宝工作片) 王文革(欢岙工作片)
镇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许国瑞常务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国保任办公室副主任。如有人员变动,由其继任者自然替补。
附件2
坦头镇专业安委会组成人员
一、消防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消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许国瑞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主任
消防专业安委办设在镇消安委办,由杨国保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业企业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张康胜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主任
工业企业专业安委办设在镇安监中队,由杨国保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民政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叶贵方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主任
民政专业安委办设在镇民政办,由方小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农林水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三防”和森林消防、农业农机、水利工程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许国瑞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主任
农林水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办设在镇农办,由翁信锋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文体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文化、体育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项陈宇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主任
文体专业安委办设在镇宣传办,由张茹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计教卫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计生、教育、卫生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张建辉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主任
计教卫专业安委办设在镇计生办,由徐秀飞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建设和交通运输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和交通工程、水上交通、环保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林鑫焕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主任
建设和交通运输专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由齐文龙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宗教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宗教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徐畏芬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主任
宗教专业安委办设在镇统战办,由蔡优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旅游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王剑鸣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主任
旅游专业安委办设在镇人大旅游办,由蔡优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
重点组织协调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张康胜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主任
特种设备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场监管局坦头分所,由徐棋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道路交通专业委员会
重点组织协调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胡达高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工作片主任
道路交通专业安委办设在交通管理站,由陈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安委会和专业安委会组成人员因人事调整按职务变动自然替补,不另行发文。
坦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坦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