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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文化和广电旅体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1-14 16:48 来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2020年我局牢牢把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这条主线,切实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为我县文旅事业繁荣兴盛,打造文化高地、最佳旅游目的地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荣获第八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省文旅厅二月份抗疫先进集体荣誉。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责任担当

1.积极履行法治职责。持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年初研究下发了《天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天台县文广旅体局民法典宣传方案》、《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点项目,明确全年度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

2.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党纪国法。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利用每周一早上的学习会,开设机关内部法律知识讲课,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授课,提高干部法治意识,今年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进行了集中的学习。

3.推进文化执法队伍改革。天台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改革后“三定”方案已下发,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核定人员编制20名,机构规格正科级,内设机构5个。执法统一使用文化部执法标识、文书;统一配备执法服装;执法记录仪一人一台。

(二)做好依法防疫,推动惠企政策落实

1.开展防疫法治宣传。制定《天台县文广旅体局“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各科室的责任分工,广泛推送疫情防控短视频、法条解析、案例解析和法治短评,着力推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天台山文化、天台山旅游等微信平台共发布相关信息百余条。天台县音乐家协会、天台戏迷协会、天台舞蹈人、非遗传承人等积极创作了歌曲《抗疫情,我们一起干》、舞蹈《春花铿锵》、紫宵村的越剧《防疫你听我支几招》等作品。

2.助推企业复工复产。2月份召开惠企政策对接会,邀请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金融中心等职能部门,为企业进行解读政策、答疑解惑。汇编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旅业惠企政策指导》,研究制订《天台县关于全力支持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的十条措施》,涵盖贷款贴息、客房补助、旅游路线奖励等内容,兑现各类专项补助资金237万元,退还旅行社质保金160万元,及时拨付2019年文旅业专项奖励资金3207万元。审时度势推出天台山大瀑布景区,成为后疫情时期省内第一网红打卡点;县党政主要领导为天台美景美食代言带货,提升线上文旅热度;我本人化身“李白”邀游唐诗之路目的地,当了回“网红局长”;充分利用小红书、云节庆、短视频等新媒体,抓牢“浙江人游浙江”、“台州人游台州”机遇,强势推出疗休养游、康养游、研学游等迭代升级产品。这系列措施有效克服疫情冲击影响,助推天台旅游业快速复苏。

(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服务和责任意识,促进文广旅体“最多跑一次”工作稳步优质发展。一是深入推动“最多跑一次”向公共文化领域延伸,积极开展文化走亲、文艺公益培训、流动图书馆开展送书下乡、组建“文艺百师团”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二是全面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梳理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根据部门“三定”规定,结合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对本部门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梳理出如“申请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认定初审”“申请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认定初审”等本部门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17项,并对梳理出来的办事事项及流程进行重新论证,通过减少环节、变串联为并联、容缺受理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三是深入落实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对照各项考核指标逐项落实,全面推进文广旅体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应用,目前已实现政务服务办件100%网上受理。

(四)强化法制监督,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审核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2020年要出台的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府合同加强合法性审查,实现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在重大决策和重大合同前通过法律顾问审查修改,按要求对所有往年出台13个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并公开。

2.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能力,做好2020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执行、执行过程的监督和结果的公开。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审核制度执行比率100%。聘请法律顾问对我局重要合同文件、重大政策举措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好法律风险防控。

3.开展执法队伍建设年活动。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加强执法装备,建立案件询问室。依据文化部2020年新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各执法文书的填写要求。通过案件分析会、案件评查等形式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今年执法人员在台州市文化和旅游执法技能竞赛中获得团队和个人三等奖,并代表台州市参加浙江省技能竞赛。

(五)规范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1.加强文旅市场执法监管。以日常巡查为主线,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检查,并先后开展了非法卫星专项整治、文旅行业专项整治、暑期文化市场整治、文物执法保护工作等行动,促进文化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今年来,天台县出动检查2155人次,检查出动1408家次,共查办案件15起,罚没款总额1770.85元,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231本(册)、非法卫星接收设施5套。今年来,开展双随机抽查24次,共抽查主体72家次,检查结果均在浙江省政务网公示。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5%。

2.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柔性执法方式规范经营,把警示通报、行政约谈、警告、自行整改等“柔性手段”融入到监管执法过程中,将打击、处罚和警示、指导相结合,充分发挥软约束作用,及时整治苗头性问题,教育和引导文化市场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今年来,对演出活动提前介入完善各项手续,对网吧日常检查中发现防疫、禁烟等内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开展行政约谈6家次,对发现违规苗头的旅行社约谈3家次。

(六)化解投诉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细化旅游投诉机制。在涉旅联动机制“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拓展乡镇(街道)旅游纠纷调处平台。推行信息通报、警示提醒、督办会商、分析例会等机制,针对重复、类似投诉及时通报景区改进服务,苗头性问题及时警示约谈,重要问题面商协调,以解决投诉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今年来,与大瀑布景区会商1次,约谈旅行社3次,共受理有效投诉办结55起,办结率100%;无诉转案及督办案件。

2.创新普法宣教方式。编制《天台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法律知识市民读本》,借助“4.26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等多种平台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月18日,在浙江省“文明旅游 健康出行为中国加分”暨浙江省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设立文明旅游普法宣传台,发放宣传读本1000余份,并赠送普法帆布袋。今年组织开展2020年送戏下乡暨“《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宣传演活动,共演出15场,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到了寓教于乐。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党委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局办公会议上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考核,并以身作则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1.行政执法改革尚未完全完成。当前,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的融合存在一定的滞缓,对涉及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后内容行政决策措施制度的设计上还较为薄弱,缺乏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的配套制度,比如自由裁量标准,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综合执法融合,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都需要进一步更新。

2.部分职责有待厘清。职责不清致使行政执法工作容易受到行业安全、宣传等管理的牵制,容易产生以罚代管、以管代罚的情况,造成执法的不公正、不严肃。

3.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执法机构合并后,执法人员尚未通晓文化、旅游、体育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1年法治政府计划

围绕中心做好服务工作,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完善评议考核制度、逐步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从而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水平。规范自由裁量,明确职责分工。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必须重新梳理文化、文物、旅游、体育线上相关行政条例,重新修订发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通过以案释法、比武练兵、组织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