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587791576W/2021-1024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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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2020年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天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现将我局2020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按照《2020年天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牵头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大问题。在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不断加强法治工作的专业化建设。依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上办案系统落实全员执法办案,将法制教育纳入全局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分层分级开展多种培训。
(二)积极落实防控,保障复工复产。一是严格防疫防护措施及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环卫保洁作业,多措并举,严防死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全局一律取消休假,执法力量全部下沉一线。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带班领导现场处置各种突发情况。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严格落实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每名执法人员,确保处置问题和服务群众快速有效到位。重点加强非法活禽宰杀交易、流动摊贩擅自设摊、占道经营、未分类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及各类消毒杀菌生活用品的查处力度。二是落实复工复产“三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组建党员帮扶团,全力以赴为行业企业、商家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提供“落实驻点服务”“做好上门服务”“提供跑腿服务”,累计服务企业50余家、商户130余人次。
(三)推动数字转型,争先创优排名。发挥现代科技优势,所有执法人员利用手机上安装的智慧城管APP,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形成“事件从发现、立案、派遣、结案”四步骤处置环链。凡是道路两侧乱堆放垃圾、非机动车乱停放、机动车违章停靠、井盖丢失、路面破损等系列问题,执法人员只需一拍一上传,便可及时得到解决。全年巡查上报数量22万余条,基础信息采集量7万余条,巡查上报量从原来的数据落后到现在排名全市第一。
(四)及时清理废规,助推执法决策。严格按程序制定和清理规范性行文,经自查清理,清理了《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部分范围停止房屋翻扩建的通告》(天政发〔1998〕45 号)、《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区范围内乱张贴涂写者实行停机的通知》(天政办发〔2002〕26 号)、《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12〕218 号)三份文件。
(五)深化综执改革,强化基层力量。一是持续拓展综合执法改革领域。依照省市县三级统一目录相关通知。根据市局要求“不翻烧饼”的原则,在原有的相对集中行使11个方面职权的基础上,新增6大类82项处罚事项,统合调整为发改、经信、教育、公安、自然资源、林业、建设、水行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人防、地震、气象、生态环境、农村环境卫生等15个方面职能。二是明确监管执法职责边界,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构建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拟出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间的配合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细化了执法协作和工作机制十几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依托县委县政府构建综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拟成立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领导小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增强行政执法统筹协调能力。三是持续强化基层综合执法效能。按照“强化属地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原则,在执法编制配置上,坚持人员力量向一线倾斜,基层“一机构、一平台、一张网”建设不断完善。选择了平桥镇作为试点乡镇,探索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依法决策。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每月听取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利用局党组会、工作推进会等契机,每月至少安排会前学法2次,截止目前已开展会前学法18次;修改完善《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会审制度》等多项依法决策制度,明确要求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要进行集体会商,切实规范决策行为;建立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于拟提拔的干部,需经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提报任用。
(七)狠抓执法数质,公正文明执法。以中队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重点抓执法办案。2020年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1879件,结案数是2019年的200。一是是强调案件“质”“量”并重。发挥法制科、法律顾问、中队法制员作用,积极开展典型案例、案件评查等活动,提升整体办案质量。二是组织人员培训。以市局大练兵和执法办案能手比赛为抓手,开展执法等级考试集中学习、规范化办案论坛、优秀案件评查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三是提升队部规范化建设。各中队因地制宜设置功能齐全、划分合理、符合要求、适度超前的功能区。目前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中队已通过验收成功创建为规范化中队。
(八)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一是完善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事项清单等的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2020年实现“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100%,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权重的任务数占比达到100%,市县两级监管事项主项的监管行为覆盖率达到100%(零申报事项除外),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90%以上。
(九)依法信息公开,有效化解矛盾。 一是积极应对依申请公开。2020年共收依申请公开2件,办结率100%。二是积极应对行政争议。2020年我局共举行听证案件2件,办结行政复议3件(2件调解),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4件,未发生被纠错和败诉案件。三是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通过参与我局相关法制工作,尤其是诉讼案件和综合行政执法中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支持,化解执法矛盾,降低败诉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管理内容涵盖广,法律涉及多,就当前职能已经涉及上百个法律法规。随着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将有更多执法事项待划转,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当前我局法治工作虽有所创新,但跟当前科技信息日新月异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要求的不断提升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同时随着公民法治水平和个人法律素养的提升,人民对于执法部门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如何让百姓更有效的获得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如何让我们的执法工作更贴近民生民意,如何更有效解决新兴社会治理难题,还需要更好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三)法律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门法规,现在执法的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在遇到执法边界模糊、有争议的案件时,往往处于弱势,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将工作重心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学习教育。按时组织开展专题党课、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作用,积极做好草拟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选请讲课专家、准备学习资料、规范学习记录和存档等工作。二是紧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内容,建立“一月一主题”制度,一边治理一边学习。三是抓严抓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管理。督查各基层组织按规定开展“一书一章”学习,按要求上报月度工作计划及法律学习完成情况。
四、2021年工作重点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制定法治建设工作年度计划,突出重点工作,细化各项分工,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加强执法队伍锤炼,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综合能力。一是落实基本法规培训。借助公务员三年学法用法轮训活动的平台,使基本法学习达到全员覆盖。同时将基本法内容纳入全年培训计划中,并且在日常考试过程中中继续更新扩充基本法相关内容,夯实法律基础。二是落实专业知识培训。梳理职能相关法律法规,邀请业务主管部门骨干人员来我局开展专题讲座,组织执法专业交流学习和讨论,有效结合外部学习和自身学习,巩固专业知识。三是落实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开展集中讲座、模拟办案、优秀案件评审等多种形式,在学习中落实培训、在比赛中提升技能。四是落实执法程序培训。结合《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办法》落实执法程序培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和行政报备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行政强制措施网上审批制度。
(三)深化落实三项制度。将“三项制度”特别是执法全过程制度落实到执法工作中,推动执法行为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对于突发情况和恶意行为能够及时记录,防止在案件处理中处于被动局面,妥善处理问题,减少行政争议。通过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每个行为有据可查、客观真实。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在2020年县司法局发布的乡镇授权文件和县编办属地管理相关权限文件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对各类监管对象开展全覆盖智能化监管,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新型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四大平台(省事项监管库、省投诉平台、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省综合执法平台),打通投诉、监管、行政执法和信息公开全链条监管信息,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提高综合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