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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0-0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 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0-06-05 09:55 来源: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负责县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土地储备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并实施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政策和技术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业务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县政府委托的村庄规划审批。负责编制县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综合交通的规划管理和相关专题研究。负责国家、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审核、报批。负责县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全民义务植树,指导、监督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地质勘查规划。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森林、湿地、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十三)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投融资、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十四)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协调、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五)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六)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县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七)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省、市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和派驻地方督察机构对天台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八)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4 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具体为: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台县地质环境管理站、天台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天台台城乡建设规划测绘室。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支总预算5972.09万元。

1.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计5972.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079.61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2.09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计5972.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49.6万元,下降49.1%,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69.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465.37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98.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304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07.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13.6万元,其他支出(类)1377.5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 3391.452232万元,项目支出 2580.635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972.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667.14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9.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3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5972.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669.16万元,下降 43.9%,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69.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465.37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98.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304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07.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13.6万元,其他支出(类)1377.5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4239.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2541.11万元,减少37.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在职人数减少、目标考核奖等未纳入预算数。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46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离退休人员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676万元,增长 1.0%,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补贴标准调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5.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81.03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后在职人员数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7.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12.05万元,增长 11.4%,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为 1764.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行政及参公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2.03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数减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为 546.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事业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7.93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在职人数减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预算为 619.54万元,主要用于华顶林场及宝华林场职工经费、精简退职生活补贴、县乡消防队建设及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98.34万元,增加282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林业方面项目支出纳入该项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预算为 110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地质环境管理站采矿权设置、矿山日常管理测量及年度绿色矿山第三方评审委托费用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63万元,增加52.0%,主要原因是年度项目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为307.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4.24万元,增长 8.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预算为113.6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三查及宣传培训等支出。上年执行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预算为25.4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63.68万元,下降95.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林业行政在职人员纳入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核算。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运行(项)预算为268.00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1.45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在职人员数减少。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预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参加中国义乌森林博览会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99.06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项目支出核算科目调整。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为110.37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城乡建设规划测绘室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转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5.61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人员数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73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28.05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 3391.4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285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41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 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2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45.04万元,比上年增加 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车辆及人员数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单位工作人员外出项目洽谈、活动申办、招商引资、学术交流、城市交往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37万元,比上年下降 0.2%,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预计2020年公务接待批次、人数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兄弟城市和相关单位来天台学习考察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67 万元,比上年增长9.5%, 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13辆业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4.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是用于车辆更新0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1、总体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546.7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1)林权(林地)确权登记数据整合和试点:《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4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林权统一登记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54号)《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台土资明电[2015]33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林权数据整合,将省厅下达的2006年林权登记的属性数据迁移到现有不动产登记系统内,包括林地数据建库与迁移、登记数据建库与迁移、登记与林地数据的挂接、林权2006年档案影像数据的迁移、2006影像与登记属性数据的挂接、GIS数据导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包含坐标转换)。并在林权数据迁移的基础上完成2006年属性数据与档案的比对与纠错、林地的不动产单元编码、林地数据与已有的GIS图形数据的挂接,并将整合后的数据更新到不动产登记系统。通过开展林权(林地)确权登记试点,使林权登记更加规范,进一步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预算安排253万元,对天台县林权(林地)确权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并选取1-2个工作基础好、试点意愿强的村开展试点工作,宣传发动,权籍调查,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林权(林地)确权登记数据整合和试点

项目资金

253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1个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不动产数据整合量

2060000条

新增、整理整合后的不动产市区房、地不动产登记数据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实际资金使用率

100%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项目完成率

100%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各项指标

(2)规划编制经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文件精神,为有效落实总体规划的主要方面、重点领域的展开、深化和具体化,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等内容,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有效的指导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风貌特色,保护天台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格局,明确公共空间体系,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地域特征、天台特色和时代风貌。预算安排资金170万元,完成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寒山路与天桐路交叉口地块城市设计等及中心城区TFX03-10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规划编制经费

项目资金

170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完成内容

初稿

完成课题调研(规划)的程度

完成课题(规划)数量

1篇

完成课题调研规划成果的数量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完成内容

初稿

完成课题调研(规划)的程度

(3)农房确权登记发证:根据《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3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30号)《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35号)等文件精神,设立农房确权登记发证项目,预算安排136万元,对已办理农房确权登记发证的档案材料约6.8万宗进行统一扫描、整理、归档,纸质档案进入局档案室,使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更加规范;建立我县农房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将档案资料导入不动产登记系统,方便日常查询、管理。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农房确权登记发证

项目资金 

136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1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不动产数据整合量

6.8万宗

新增、整理整合后的不动产市区房、地不动产登记数据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实际资金使用率

100%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项目完成率

100%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各项指标

(4)自然资源数据汇总与入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下发《关于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化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设立自然资源数据汇总与入库项目,预算安排60万元,委托完成自然资源数据及其他部门数据整理建库,国土规划现状数据处理服务。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且集影像、类型、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库,彻底解决各类自然资源调查数出多门的问题,将全面清查出来的自然资源数据汇总建库,形成一套全面、完善、权威的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数据库,以此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变化监测体系,为成果共享应用搭建便捷高效的服务云平台。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数据共享,明确事项办理的证照、数据共享需求,打通数据互通关键节点,开展“减证便民”工作。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自然资源数据汇总与入库

项目资金 

60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自然资源数据整合类型   

10项

整理建设各部门、科室自然资源基础数据

 

数据共享

10项

整理后的自然资源数据通过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共享调用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实际资金使用率

100%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项目完成率

100%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各项指标

(5)不动产系统升级与维护:根据《浙江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上报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情况的通知》 《关于召开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研讨会的通知》(台土资办发电[2017]5号 《关于召开房地数据整合工作研讨会的通知》(台土资办发电[2017]15号)等文件精神,设立不动产系统升级与维护项目,预算安排60万元,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和维护费及Oracle数据库维护,更好地提供基础技术支撑,保障不动产登记的有序进行,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不动产系统升级与维护

项目资金 

60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驻场人员数量

1人

运维常规驻场人员数量

 

软(硬)件维护数量

1套/台

当年维护应用软件、系统软件及硬件的数量

不动产数据整合量

550000条

新增、整理整合后的不动产市区房、地不动产登记数据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系统运维(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4小时

响应系统故障并修复的时间

满意度

100≥%

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6)不动产制式表格、证书等购置: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协同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厅函[2017]144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8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化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土资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设立不动产制式表格、证书等购置项目,预算安排72.1万元,通过工作材料的添置,有效保障“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及“最多跑一次”的落实,打造不动产登记的优质服务,让便民利民惠及更多的百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知名度。添置数量按照2018年、2019年办件量的预估数值。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不动产制式表格、证书等购置

项目资金

72.1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实际资金使用率

100%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项目完成率

100%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各项指标

(7)市级五型机关建设:台州台资[2013]10号、天土五型办[2015]11号文件规定, 按照市国土系统“五型机关”建设总体部署,软硬件建设等要求,设立市级五型机关建设项目,预算安排50万元,通过在全系统创建以学习型、礼仪型、高效型、廉洁型、和谐型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型机关活动,实现“学习型、礼仪型、高效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服务民生、服务经济。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市级五型机关建设

项目资金 

50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实际资金使用率

100%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满意度

≥100%

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8)2020年度办案、拆违项目:根据浙改拆〔2016〕9号,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关于“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的通知》。2、浙土资办〔2017〕29 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3、天信联办办〔2017〕2号,《关于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对全县新增违法用地进行防控,农村房屋违法用地进行处置,发现、处置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等,设立年度办案、拆违项目,预算安排160万元,用于全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拆除,拆违巡查设备租用,调集各单位各部门力量的费用,雇佣临时人员的费用、拆违工具购买、拆违机械租赁、案件拆除相关证据材料取得的中介违法用地实地测量、非法采矿实地测量等。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年度办案、拆违项目

项目资金 

160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执法办案数量

10件

执法办案数量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执法案件办结率

≥80%

办结案件数量占立案案件总数的比率

(9)天台县第三次土地调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 2017﹞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浙政发﹝2018﹞4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县土地调查的通知》(天政发〔2018〕9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设立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预算安排244万元,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天台县第三次土地调查

项目资金 

244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土地基础数据采集量

110000条

土地基础数据采集量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10)天台县宝华林场职工分流人员: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宝华寺生态保护区建设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17】43号:“按照统一安置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对宝华林场部分职工进行分流(具体方案见附表),分流人员在2017年7月1日前到接收单位报到”。“经费由县财政按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标准,拨至接收单位,五险两金由财政核拨到宝华林场,由林场统一缴纳”。潘军明县长2018年9月16日批示: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起,分流到乡镇的6名职工与接收的乡镇脱离关系,回宝华林场工作,经费按([2017]43号)《纪要》原规定的渠道和标准拨到宝华林场等相关规定,设立天台县宝华林场职工分流人员项目,预算安排87.43万元,用于支付林场职工分流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等保险费、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天台县宝华林场职工分流人员

项目资金 

87.43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补助人数

6人

补助人员数量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实际资金使用率

100%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11)增挂天台县华顶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同意天台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天政函【2015】56号)明确林场功能由经营转变为生态公益林保护,39名在编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县财政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给予保障,从2016年起纳入财政预算。天台县人民政府【2019】35号会议纪要明确:因政策性调资增加部分由县财政按每年度增长的基数予以足额保障等规定,设立增挂天台县华顶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项目,预算安排346.39万元,用于支付林场职工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等保险费、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增挂天台县华顶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

项目资金 

346.39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人员数量

44人

在职人员数量累计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实际资金使用率

100%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12)天台县宝华林场生态林保护站事业经费:根据1.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台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天政函[2015]56号)“考虑转型后林场功能由经营转变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现实,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县财政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给予保障机制”。2.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天台县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行验收的请示》(天政【2015】35号)“核定保护站编制12名,实行定编不定员方式”,从2016年起“核定编制人员的事业费将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等规定,设立天台县宝华林场生态林保护站事业经费项目,预算安排112.88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与职业年金。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天台县宝华林场生态林保护站事业经费

项目资金 

112.88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人员数量

12人

在职人员数量累计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实际资金使用率

100%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

(13)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威胁、提升地质环境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地质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设立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预算安排50万元,用于委托中介机构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地质环境管理站

项目名称 

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项目资金 

50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计划完成课题(规划)时间

2年

完成课题调研(规划)所需时间

完成规划数量

1

完成课题调研规划成果的数量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完成内容

报告

完成课题调研(规划)的程度

(14)矿山日常管理测量:依据《关于印发市、县(市、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27号)及《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台地税发[2016]20号)、《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文件的规定,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保障采矿权人合法权益,设立矿山日常管理测量项目,预算安排70万元,用于委托中介机构定期监测,   编制年度报告。

2020 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天台县地质环境管理站

项目名称 

矿山日常管理测量

项目资金 

70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1

委托中介机构数量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项目完成率

100%

完成合同任务书的各项指标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0年度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360.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4%,主要是人员退休等原因2020年在职人员数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2020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 4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1128.5 万元。

3.国有资产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应用支撑软件、通讯系统、主机与存储系统等通用设备 0 台(套)。2020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01.pdf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pdf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03.pdf

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04.pdf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05.pdf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科目)06.pdf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单位)07.pdf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科目)08.pdf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单位)09.pdf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