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423L/2020-1220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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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畴镇 | 发文日期: | 2020-0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近来我镇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目前正值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镇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依法科学开展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二代病例、不发生死亡病例、不发生疫情蔓延和舆情炒作,特制定洪畴镇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极其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头等大事。全镇各办事处、办公室、镇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硬仗、大仗。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我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洪畴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谷 峰 庞 静
副组长:阮群胜 林 舜 齐 鹏
成 员:戴君慧 范登荣 桂 芊 陈 琪 丁国华
徐考生 陆德练 张晓宇 余晓敏 徐缘辉
许耀波 杨超奇 曹伟达 陈金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办公室人员由胡美凤、芦聪聪、徐无尘组成,齐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强化守土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全面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疫情防控强大合力。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防控措施”的要求,落实最严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各办事处、办公室、镇属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党政办:统筹协调各办事处、办公室、镇属各部门。为市集体温监测点的医务和公安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相关保障;
卫健办:传达省市县关于防控工作的精神;制定应急预案,统筹牵头各办事处、办公室、镇属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各类防控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汇总与报送;做好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储备和统筹供应;
纪委办:对各办事处、办公室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宣传办: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卫生教育宣传,重点宣传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
工办:做好企业的防控宣传,全面做好涉企维稳工作,牵头各企业做好湖北省到洪畴务工人员的返乡情况调查;配合市监所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严控活禽交易;
农办:检查镇属畜禽养殖场,要求暂停活禽销售,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和每日消毒工作;
城建办:联合镇执法队对镇区餐馆、浴室等进行集中整治;做好辖区内六小行业、农家乐防疫排摸工作;
各办事处:落实镇防控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全面、精准排摸有湖北省接触史的返乡人员,务必不漏一人,跟踪动态,做好卫生健康宣教工作,劝导14天管理期内不出门。若返乡人员有出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镇卫健办;密切关注村民舆情方向,及时向镇宣传办反映,全面做好维稳工作。
卫生院:做好有湖北省接触史返回人员的随访工作,做好卫生院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个人防护与病例的监测和上报工作;若有返乡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和镇卫健办联系;
市监所:严格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店、药店、超市、零售店等的监督检查;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
执法队:对镇区流动摊点、疏导点进行集中整治;
派出所:做好防疫工作的警力保障;
四、防控措施
1.领导机构
洪畴镇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感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齐鹏负责制定防控工作预案,落实人员负责本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疫情防控与报告规定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并及时如实向县委县政府人民政府和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感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漏报、谎报。同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洪畴镇人民政府防控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发生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
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认病例的,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齐鹏负责上报。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隔离和消毒工作,并开展人员接触史追溯工作。
及时上交书面报告。发现感染或疑似感染的,立即同时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二)事件发生的规模、程度等初步情况;(三)事件涉及病例或疑似病例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民族、护照号码等身份情况;(四)事件发生场所单位、活动组织单位、活动接待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情况;(五)事件现场的封闭、保护等处理情况;(六)对事件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断或认定情况;(七)对事件的后续跟踪处理情况;(八)事件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九)其他必要及相关内容。
五、监测救治
全力做好疫情监测和医疗救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强化专业人员统筹配置。
六、舆论引导
规范信息发布,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及谣言,大力普及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一旦发现疫情,按规定程序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坚决禁止瞒报、漏报、迟报疫情。
七、责任落实
加强督查力度,确保各项预防开展措施落到实处。对因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不坚决、防控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疫情发生或蔓延的地方,要溯源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天台县中共洪畴镇委员会
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