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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始丰街道 发文日期: 2020-06-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始丰街道防御洪涝台旱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0-06-03 09:14 来源: 浏览次数: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编制始丰街道防御洪涝台旱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规范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灾害防御工作,有效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区域内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台州市防汛防台预案》、《天台县防御洪涝台旱总体预案》、《天台县防汛防台预案》等,结合始丰街道近几年防台、抗洪、抗旱的经验教训,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始丰街道范围内洪涝台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暴雨、洪水、台风(含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以下统称台风)、内涝、干旱灾害影响和引发防御工程设施出现险情,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

1.4区域概况

始丰街道办事处位于天台县始丰溪左岸,是天台县行政中心所在地,辖区总面积57平方公里,下辖玉湖、唐床、科山、山河、石溪五个工作片,共有36个行政村(居),5.5万人。

街道共有金家塘和龙山顶两座小(二)型水库,均位于山河工作片;21座重要山塘,其中屋顶山塘6座。这些山塘水库主要起灌溉作用,灌溉面积达到8000多亩。境内溪流主要是始丰溪和三茅溪,还有磨刀坑、巧坑溪、龙潭溪、东坑、杨柳河坑等始丰溪支流。由于部分河流和山塘没有得到整治,防洪标准较低,历史以来水旱灾害时有发生。

1.5重点防御区域

1.5.1全街道的山塘、水库,特别是屋顶山塘及溪两岸居住民众隐患点。

1.5.2破旧危房,临时工棚的人员转移

1.5.3地势低洼的村庄、学校、企业等防御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街道防指组成及职责

2.1.1 街道防指组成

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本街道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2.1.2 街道防指工作职责

1、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预案、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预案、重要河流防洪预案、人员转移避险预案、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落实各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电站、堰坝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民政、建设等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6、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乡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乡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旱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11、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 街道防指办事机构及工作职责

街道防指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街道防汛防台应急工作。

街道应急办职责:承担街道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水旱灾情统计和发布,组织开展级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协调、指导台风与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以及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指导全街道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街道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负责协调全街道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和队伍的调用。

2.3 街道防指应急办事机构及工作职责

根据防汛防台工作需要,街道防指设立应急办事机构,下设综合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工作机构。

3、防汛工程与非工程防御机制

3.1.防汛工程措施防御工作

每年汛前及时对病险山塘水库逐一进行除险加固,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等措施。

3.2.防汛非工程措施防御工作

3.2.1、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区等防汛薄弱环节安全领导负责制。

3.2.2、山洪与地质灾害防御机制

3.2.3、水利工程巡查监测预警机制

3.2.4、人员应急转移方案:主要是沿溪低洼易涝区、水库山塘下游、山洪与地质灾害点、危旧房等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方案。

3.2.5、防汛信息上报机制

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要及时将辖区内的灾情、水情、险情等信息报告街道防指,街道防指经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以下要求向上级防指报告。

灾情信息:灾情出现后或接到上级防指灾情报送通知,每间隔4小时上报一次,直至无新灾情信息。

险情信息:当发生突发事件时,街道防指立即组织进行核实,并在一个小时内将有关信息报告上级防指。

水情信息: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街道防办每天2次(8时、16时)以书面形式向县防办报送辖区内的小型水库水位(离溢洪道口的高程)、可拦蓄库容等;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后,街道防办每天4次(5时、11时、17时、23时)以书面形式向县防办报送辖区内的小型水库水位(离溢洪道口的高程)、可拦蓄库容等。

人员转移信息:启动Ⅲ级响应后,每天4次(8时、11时、14时、17时)以书面形式向县防办上报已转移人员数量;台风登陆前或上级防指下达的转移命令截止时前三小时,实行每小时一报。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应急响应期间当遇到特大洪水、突发险情、超强级台风等情况时,根据实际执行上级防指宣布的紧急防汛期。

4.2应急响应启动

当接到县防指启动等级响应文件时,街道防指同时启动等级响应;当发生局部灾情时,受影响地区可自行启动等级响应,并上报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的依据:防汛预案,上级防指响应等级和意见,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适时调整(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防旱期间,水资源利用遵循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库山塘水;供水调度遵循先保证生活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3、应急响应工作流程(汛(旱)情等级及响应行动

4.3.1一般汛(旱)情,启动Ⅳ级响应。

4.3.1.1、一般汛(旱)情:

★ Ⅳ级汛情

以下情况为Ⅳ级汛情:

(一)县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东径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街道影响较小。

(二)24小时降雨量达50~8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三)某个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150毫米。

★ 轻度干旱

以下情况为轻度干旱:

(一)小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5%以上、60%以下。

(二)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

(三)饮水困难人口达700人以上。

4.3.1.2、★ Ⅳ级响应行动:

1、检查防汛会商系统运行情况。

2、通知各村各单位进行防台检查。重点是山地灾害隐患(包括已鉴定的和潜在的隐患)点、山塘水库、防洪堤、护坡、挡墙、各类危房等。如发现竹木影响电力、房屋、水流等情况及时处理;

3、对有关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安排。做好作物抢收,落实好农业大棚防台措施。

4、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注视气象信息,监视台风天气动向;

★ 轻度干旱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片各村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2、街道水利站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4.3.2较大汛(旱)情,启动Ⅲ级响应。

4.3.2.1、较大汛(旱)情:

★ Ⅲ级汛情

以下情况为Ⅲ级汛情:

(一)县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州以南、宁波登陆或紧接浙江沿海北上,对我街道有一定影响。

(二)某一区域24小时雨量达80~10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三)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50~200毫米。

★ 中度干旱

以下情况为中度干旱:

(一)小型水库平均蓄水率30%以上、45%以下。

(二)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

(三)饮水困难人口达2000人以上。

4.3.2.2、★ Ⅲ级响应行动

1、对于防台任务重的村,驻村干部提前下村,指导、组织村里开展防台工作;

2、驻村干部督促各村开展工作,广播台风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台准备;

3、检查各村防汛责任人、预警员、应急抢险队人员到岗情况和物资落实情况;

4、街道防汛办主任进岗,明确防御,部署重点防御工作,通知外出的负责人立即返家。

5、组织做好各类人员的撤离准备;

6、做好危房、仓库、交通道路、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保安加固措施;

7、落实水库、山塘、地质灾害点巡查制度,预泄高水位库塘。对险工险段、在建工地实施抢修;

8、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组织、防汛物资等情况。

★ 中度干旱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部署抗旱工作,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2、街道水利站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调度,指导节水工作。

3、街道水利站、农技站、农机站等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信资料,统计灾情。

4.3.3、重大汛(旱)情,启动Ⅱ级响应。

4.3.3.1、重大汛(旱)情:

★  Ⅱ级汛情

以下情况为Ⅱ级汛情:

(一)县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闽北浙南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中北部登陆,严重影响我街道。

(二)县气象部门预报(或实况已出现)我街道大部分区域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三)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200毫米以上。

★ 严重干旱

以下情况为严重干旱:

(一)小型水库平均蓄水率30%以下。

(二)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

(三)饮水困难人口达3500人以上。

4.3.3.2、★ Ⅱ级响应行动

1、定时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等情况。

2、各抢险队员集结待命,全体机关干部进岗,下派防汛工作组到各村检查督促指导

3、小流域、山地灾害、山塘水库巡查预警系统开始运作;

4、按预案要求组织各类人员紧急转移;

5、幼儿园、学校停课,企业停产,旅游景点关停,对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6、街道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岗,应急办事机构开始工作,对全街道防台工作作出部署,发放警报;

★ 严重干旱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紧急动员抗旱,发布抗旱救灾通知,实施限制供水。

2、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抗旱工作。

3、街道水利站做好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加强对水量、水环境监测,及时调处水事纠纷,维护用水秩序。

4、街道派出所要严厉打击破坏供水设施,扰乱用水秩序的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5、协调县消防、市政、园林等部门为饮水困难地区运水和送水工作。

4.3.4、特大汛情,启动Ⅰ级响应。

4.3.4.1、特大汛(旱)情:

★ Ⅰ级汛情

以下情况为Ⅰ级汛情:

(一)县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台州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温州登陆,严重影响我街道。

(二)县气象部门预报(或实况已出现)我县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4.3.4.2、★ Ⅰ级响应行动

1、各驻村干部到各村一线,重点落实人员转移工作和灾害预警工作;

2、各抢险队伍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抢险,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3、对山地灾害、各类危房人员撤离进行排查,和以自然村为单位的“联防”巡查;

4、特别注意和控制诱发危害。维护治安、防范传染病、火灾、基础设施失事及其他自然灾害;

5、每3小时汇总上报一次汛情、工情、灾情、民情等防台信息,宣传报导防汛动态、先进事迹;

4.3.5 防御特大洪水或超强级台风应急响应及防御措施 :接到防御超强台风的超级汛情警报时。1、组织人员大规模转移;

2、确保信息畅通、公开,严厉打击编造谎言、传播虚假信息,把握舆论的主动权。

3、重点做好水库、山塘、地质灾害等极端灾情的抢救工作,确保街道指挥中心的安全;

4、作好交通、电力、通讯等全面受毁损各自为战的准备,并向上级求助;

4.4 应急响应结束

街道防指根据县级防指发出解除应急响应通知时,可视具体情况宣布结束防汛防台应急响应。

5、善后工作

主要包括洪涝台灾害后,辖区内灾区生活救助、卫生防疫、水毁修复、恢复重建、总结评估等措施。

1、解除警报:梯次降低汛情等级,直至解除警报;

2、救灾: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

3、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

4、卫生防疫:抢救伤病员,消毒处理污染源,处理疫情、病情,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水毁工程:尽快修复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水毁工程,恢复主体防洪功能和水源供应;

6、结束:补充消耗防汛抢险物料,按规定补偿应急措施给群众造成的损失。

6、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队伍保障、电力保障、信息保障、交通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卫生保障、生活保障、资金保障、宣传保障等。

7、附则

本预案自县防办审批之日起实施,预案有效期一般为3-5年,每隔3-5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进行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