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MB0T74698J/2020-102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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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天行审环建示[2020]34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台州钜辉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平方米大理石、2000平方米花岗岩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加工5000平方米大理石、2000平方米花岗岩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永兴路69号
三、建设单位:台州钜辉石材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年加工5000平方米大理石、2000平方米花岗岩。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 物 | 拼接 | 有机废气 | 在车间内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 | / |
水污 染物 | 生产加工 | 生产废水 | 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 | 不外排 |
生活污水 | COD、SS、NH3-N | 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达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即地表水准Ⅳ类标准 | |
固体 废物 | 生产加工 | 边角料和 不合格产品 | 由物资部门回收 |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
沉淀池 | 污泥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
噪 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功能合理布局,将设备安排在车间中间位置;采用隔声门窗,气泵位于单独的隔声间内;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171792 传真:839020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0年4月14日—4月20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