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MB1674541L/2020-101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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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91号)和《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天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天台县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农业[2019]30号)等文件精神,化肥减量增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取土化验、试验示范、智慧施肥系统开发应用、水肥一体化、配方肥等化肥减量综合技术补贴、宣传培训等。用于肥料补贴资金为151万,2019年已使用肥料补贴资金97.159万元,尚结余52.841万元,结余资金继续用于配方肥补贴。鉴于2019年中标肥料不受种植户欢迎,今年采用备案制方式。
一、补贴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二、肥料品种:补贴肥料为水稻配方肥,配方为N-P2O5-K2O:20-9-11。生产标准符合GB15063-2009要求。外观为颗粒状,无机械杂质。
三、企业确定:补贴肥料实行备案制。凡愿意在我县推广的供肥企业,需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备,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肥料登记证号、最高零售限价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供肥企业要求组织机构健全,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等证件齐全,生产条件良好,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出厂合格检验的质量控制条件。备案截止日期4月30日。
四、补贴标准:配方肥补贴800/吨,每亩不高于4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52.841万元。农户可根据肥料质量、价格自行选择,到农资店或直接联系厂家购买,标准质量提升区不享受本项目补贴。
五、补贴流程:参照天农业[2019]30号文件。
附件:天台县补贴配方肥供肥备案表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天台县补贴配方肥供肥备案表
生产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
肥料登记证号 | |||
产品质量参数 | |||
最高零售限价(元/吨) | |||
天台县经销网点 | |||
本企业承诺: 1、 提供的肥料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备案时提供样品。 3、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向补贴对象免费提供施肥明白纸、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良好的技术和销售服务,做好施肥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使用补贴肥料产品若出现质量或肥害问题,自愿接受县农业行政执法队的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产品质量参数:包含产品形状、包装材料及规格、产品质量指标等。
2、最高零售限价:包括生产、运输、保险、装卸费、验收、样品检测、零售点合理中转费用、发票(含税金)及配送至零售点并完成卸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