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423L/2020-1097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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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畴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各行政村、办事处:
为保障我镇辖区内水库大坝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规范水库调度运用,现印发《2020年洪畴镇水库运行调度方案》,请各位遵照执行。
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天台县洪畴镇
水库运行调度方案
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
二○二○年
目 录
1总则
1.1 水库调度规程的编制目的和编制依据
为保障台州市洪畴镇辖区内水库大坝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规范水库调度运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SL 706-2015)等法律法规,特编制本规程。
1.2 水库调度规程的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水库调度原则、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等内容,适用于洪畴镇小(二)水库调度运行管理。
1.3 水库概况
(一)岩板寺水库
岩板寺水库位于天台县洪畴镇希董村,坝址距离希董村约0.96km。水库总库容90.84万m3,正常库容41.00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94.4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大坝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97.47m,3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98.55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发电、养殖的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V等,下游设计灌溉面积为1000亩。水库于1958年冬动工,1961年3月完成蓄水,1964年3月竣工。大坝最近一次安全鉴定于2018年5月完成,鉴定为2类坝;除险加固工程于2007年1月开工,于2007年10月完工。
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和放水设施等组成。
(1)大坝
水库大坝为粘土心墙坝,大坝上游坝坡为干砌石护坡,一级坝坡坡比为1:2.0,二级坝坡坡比为1:2.5。下游坝坡为草皮护坡,一级坝坡坡比为1:2.0,二级坝坡坡比为1:2.5,三级坝坡坡比为1:2.5。坝顶高程为100.00m,设有防浪墙,防浪墙顶高程为100.90m,坝长134.00m,坝顶宽为4.00m,最大坝高17.00m,下游设有棱柱排水体。坝体防渗采用粘土处理。
(2)溢洪道
溢洪道位于大坝左端,型式为正槽式溢洪道,底部为岩基,左岸为岩基,右岸为浆砌石挡墙。堰顶高程94.40m,堰顶宽为12.00m。最大过水深度为4.15m,最大泄流量为476.30 m³/s。
(3)放水设施
输水隧洞位于大坝左端,形式为城门洞,洞径尺寸为2.00m。进口底高程为86.10m,出口底高程为85.00m,纵坡1%,长110.00m。进水口设φ0.3m平面铸铁闸门,采用手动螺杆式启闭机启闭。
岩板寺水库的主管部门为天台县洪畴镇政府,水库管理单位为希董村指定专人(巡查员戴显广1*******5)对水库进行正常管理与巡查。
(二)后塘水库
后塘水库位于天台县洪畴镇后塘村,坝址距离后塘村约3.5km。水库总库容13.06万m3,正常库容9.53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217.2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大坝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18.69m,3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219.12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的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V等。水库于1967年9月动工,1985年12月竣工;大坝最近一次安全鉴定于2014年8月完成,鉴定为3类坝;除险加固工程2016年4月开工,于2017年8月完工。
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和放水设施等组成。
(1)大坝
水库大坝为粘土心墙,主坝上游坝坡为干砌石护坡,坡比为1:1.75。下游坝坡为干砌石护坡,坡比为1:2.0。坝顶高程为221.70m,设有防浪墙,防浪墙顶高程为222.90m,坝长87.90m,坝顶宽为3.20m,最大坝高21.00m,下游右侧坝坡与山体交界处设有截水沟。坝体防渗采用套井粘土加团结灌浆处理。
(2)溢洪道
溢洪道位于大坝右端,由山体开挖而成,型式为侧槽式溢洪道,溢洪道长111.50m,底部为岩基,溢洪道侧堰顶部为C25砼压顶,压顶宽2.5m。堰顶高程217.20m,堰顶宽为23.00m。
放水设施
输水涵洞位于距大坝左端33.0m处,尺寸为φ0.5m水平洞,洞内衬一条内径为0.35m的PE100管洞后进口底高程为203.50m,出口底高程为203.10m,洞长为135m,水平洞后设有进水口,为C30钢筋混凝土,进水口底高程为205.20m,孔口直径为50cm,设0.5×0.5m平面铸铁闸门,采用QL-100-SD型手动螺杆式启闭机启闭,进水口前布置引水渠,引水渠为矩形,渠底高程为204.00m。
后塘水库的主管部门为天台县洪畴镇政府,水库管理单位为后塘村指定专人(巡查员王继村1*******4)对水库进行正常管理与巡查。
(三)光明水库
光明水库位于天台县洪畴镇明公村,坝址距离明公村约0.81km。水库总库容74.48万m3,正常库容54.70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72.6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大坝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75.35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75.98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的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V等,下游设计灌溉面积为3000亩。水库于1966年冬动工兴建至1973年,为重力坝,因1972年遭旱灾粮食减产,群众更迫切要求增加水量并早日完成,于1974年动工,1976年建成蓄水,为双曲拱坝;大坝于1979年12月至1980年4月对坝身裂缝进行了环氧树脂灌浆处理。大坝最近一次安全鉴定于2009年11月完成,鉴定为3类坝;除险加固工程于2010年8月开工,2011年7月完成。
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和输水设施等组成。
(1)大坝
水库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加双曲拱坝,大坝上游。坝顶高程为76.60m,重力坝坝底高程为47.00m,拱坝坝底高程为55.20m,设有防护栏杆。坝顶弧长106.00m,坝顶宽为2.50m,重力坝最大坝高8.50m,拱坝最大坝高20.50m,拱的中心角为90-1080,拱的中心半径为24.244-61.535m,最大倒悬为4.40m。
(2)溢洪道
溢洪道位于坝体中间,型式为正槽式实用堰溢洪道,堰顶高程为72.60m,堰顶中间25.20m范围内高程为72.60m,左右两侧有18m范围内高程为73.60m,校核过水深为3.38m,校核泄流能力为417.87m³/s。
放水设施
输水设施有三个,分别为导流洞、发电洞、灌溉洞。导流洞底高程为50.30m,发电洞底高程为51.80m,灌溉洞底高程为61.50m,导流洞和发电洞,直径均为Φ0.6m钢筋砼管,灌溉洞为Φ0.25m的水泥预制压力管接成。导流洞、发电洞启闭机为10t的1A-10型螺杆启闭机。灌溉洞启闭机为为1t的螺杆启闭机。
光明水库的主管部门为天台县洪畴镇政府,水库管理单位为明公村指定专人(巡查员郑士暖1*******7)对水库进行正常管理与巡查。
(四)雨龙坑水库
雨龙坑水库位于天台县洪畴镇明岙乡境内,坝址距下游的光明水库约450~500m,距天台县城约25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为2.54km2;电站引水渠道线以上的集雨面积1.77 km2。雨龙坑水库总库容48.028万m3、装机容量500kW,按《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071-2002),工程规模属小(2)型,工程等别为V等,大坝为5级建筑物。该工程洪水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水库的主要功能是发电。天台县雨龙坑除险加固工程于2015年2月5日在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申请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计划工期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12月10日,合同工期为150历天。由于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原因,要求施工方于2015年9月9日9时起,对本工程全部施工暂停施工,并要求按时整改。实际施工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5月15日。
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输水涵洞等。水库大坝为砌石单心圆等厚双曲拱坝,筑坝材料为细骨料砼灌砌块石。永久性挡水和泄水建筑物所采用的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经计算设计工况洪峰流量Q5.0%=133.1m3/S,设计洪水位343.23m,校核工况洪峰流量Q5.0%=194.1m3/S,校核洪水位343.58m。
雨龙坑水库的主管部门为天台县洪畴镇政府,水库管理单位为明公村指定专人(巡查员干才平1*******2)对水库进行正常管理与巡查。
(五)谷岙水库
谷岙水库位于天台县洪畴镇项家村,坝址距离项家村约0.52km。水库总库容28.52万m3,正常库容22.28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128.76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大坝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29.52m,3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129.77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的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V等,下游设计灌溉面积为2000亩。水库于1962年12月动工,1972年1月竣工;大坝于1999年采用黄泥灌浆方式对大坝心墙进行了全线灌浆。大坝最近一次安全鉴定于2018年8月完成;除险加固工程于2010年11月开工,2012年8月完工。
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和放水设施等组成。
(1)大坝
水库大坝为粘土心墙,主坝上游坝坡为干砌石护坡,坡比为1:2.0-1:2.5。下游坝坡为草皮护坡,坡比为1:2.0。坝顶高程为132.00m,设有防浪墙,防浪墙顶高程为132.80m,坝长206.40m,坝顶宽为4.00m,最大坝高13.66m,下游设有棱柱排水体。坝体防渗采用套井粘土处理。
(2)溢洪道
溢洪道位于大坝右端,型式为正槽式溢洪道,溢洪道长60.00m,底部为砼护底,两侧为浆砌石挡墙。堰顶高程128.76m,堰顶宽为12.00m。
放水设施
输水涵管位于距大坝右端桩号0+156m处,尺寸为φ0.4m钢筋砼涵管,长51.00m,进水口设平面铸铁闸门,采用手动螺杆式启闭机启闭。
谷岙水库的主管部门为天台县洪畴镇政府,水库管理单位为项家村指定专人(巡查员项宗算1*******9)对水库进行正常管理与巡查。
(六)奓岙水库
奓岙水库位于天台县洪畴镇东新联村,坝址距离东新联村0.80km。水库总库容18.80万m3,正常库容15.80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198.5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大坝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99.30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199.60m。坝顶高程为201.40m,最大坝高20.40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下游设计有效灌溉农田面积为400亩。水库始建于1971年10月, 1974年5月开始蓄水;1993年,进行了加固大坝,扩大库容;1994年5月,在大坝加固接近完工的基础上进行了安全加固,确定水库总库容为18.80万m3,正常库容为15.80万m3;2003年列入浙江省千库保安工程项目,除险加固的内容为开挖、衬砌隧洞,安装启闭设备、建造启闭机房、夯实回填大坝、迎水坡护砌、背水坡平整等。于2003年11月开工,2004年3月完工。
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和输水设施等组成。
(1)大坝
水库大坝为粘土心墙坝,大坝上游坝坡为砼预制块护坡,坡比为1:1.5。下游坝坡为干砌石护坡,坡比为1:1.5。坝顶高程为201.40m,坝底高程为181.00m,未设置防浪墙,坝长62.00m,坝顶宽为4.00m,最大坝高20.40m。
(2)溢洪道
溢洪道位于大坝左侧,型式为开敞正槽式溢洪道,溢洪道由岩质山体开挖而成,溢洪道底为岩基。溢流堰迎水面采用砼灌砌石,堰顶高程198.50m,堰顶宽为6.00m,最大泄流能力13.05 m³/s,最大过水深度为1.20m。
(3)输水设施
输水隧洞设置在右坝段底部,长约74.00m,尺寸为城门洞型为2m*2m。输水隧洞进口高程为185.74 m。涵管进口设斜拉式插板闸门,采用手动螺杆式启闭机,启闭机房位于右坝肩,基础高程约为201.20m。
奓岙水库的主管部门为天台县洪畴镇政府,水库管理单位为东新联村指定专人(巡查员林象江1*******8)对水库进行正常管理与巡查。
1.4 水库设计功能
岩板寺水库是一座以灌溉、生活用水为主,兼顾发电、养殖的小(2)型水库。
后塘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的小(2)型水库。
光明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的小(2)型水库。
雨龙坑水库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小(2)型水库。
谷岙水库是一座兼顾防洪、养殖的小(2)型水库
奓岙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
1.5 水库调度目标和任务
水库调度任务包括防洪调度、灌溉调度、供水调度等。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在水库调度工作中必须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服从有调度权限的防汛部门领导,努力降低洪水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大坝安全,确保工程在设计标准内不发生事故,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不致发生重大事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1.6 水库调度原则
水库调度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水库工程安全、服从防洪总体安排的前提下,协调防洪、兴利等任务及社会经济各用水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水库综合利用效益,将灾害降低到最小,争取效益最大。
1.7 水库调度责任部门
1.7.1 辖区内小型水库防洪调度单位是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其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水库的防汛工作,会同水库管理单位审查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对水库实施防汛调度;指导、协调、监督水库重大抗洪抢险工作。
1.7.2 灌溉调度单位为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其职责主要是充分利用水资源,合理安排水库灌溉用水与供水。
1.7.3 水库行业主管部门是天台县水利水电局,其职责一是指导、监督、检查水库的防汛工作。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调处水事纠纷。
1.7.4 水库运行管理单位是水库所在行政村及洪畴镇水利站,其职责主要为水利工程管理职责。
水利工程管理职责
(1)负责水库运行管理,制定水库运用方案,做好大坝及机电设备的管理、运行和保护,保证水库安全和发挥效益。
(2)做好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与监督;负责落实水库管理标准。
(3)负责水库的运行和大坝安全监测。
2调度条件与依据
2.1 水库安全运行条件
2.1.1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运用条件
2.1.1.1挡水建筑物
(1)大坝管理制度、巡视检查及维护养护制度和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规程完善。
(2)坝基和绕坝渗流正常,大坝基础沉陷、坝顶变位、坝体水平变位和挠度变形无异常现象,坝体无异常裂缝及集中渗漏,其分布特征与大坝设计理论值相吻合,表明大坝的工作状态安全正常。
(3)符合《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要求,对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每5~10年需要进行大坝安全鉴定。
2.1.1.2泄水建筑物
(1)泄水建筑物周围无影响泄水建筑物安全运用的设施。
(2)溢流坝混凝土无裂缝、剥蚀、倾斜、冲毁现象;开敞式泄洪闸进口及泄槽段无人为或自然堵塞现象,溢流面水流形态平稳,符合水文特性要求。
(3)泄水建筑物维修养护完好。
2.1.2水工金属结构设备的安全运用条件
水工金属结构无变形、裂纹、锈蚀、气蚀、磨损、焊缝开裂、油漆脱落等现象;闸门框架及面板无变形、无歪扭、门槽无堵塞、启闭灵活;闸门启闭机机械转动部分润滑油充足、地脚螺栓无松动;丝杆无弯曲、磨损、锈蚀,吊点受力均衡;仪表、仪器及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
严格按照《闸门启闭机运行维护规程》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汛前必须完成改造消缺项目,确保防汛主设备完好率、可调率达100%。
2.2 水库运行情况
岩板寺水库大坝最近一次安全鉴定于2018年5月完成,鉴定为2类坝,运行至今。
后塘水库2017年8月除险加固完成,11月29日验收完成,运行至今。
谷岙水库大坝最近一次安全鉴定于2018年8月完成。除险加固工程于2010年11月开工,2012年8月完工。
奓岙水库为病险水库,要求限蓄堰坎下2米。
光明水库大坝最近一次安全鉴定于2009年11月完成,鉴定为3类坝;除险加固工程于2010年8月开工,2011年7月完成,运行至今。
雨龙坑水库2016年5月15日完成出险加固, 运行至今。
2.3 水文气象情报要求
2.3.1 水文、水情、气象情报站网及观测
洪畴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温适中,日照充足,雨量丰沛,四季分明。根据天台气象站的资料,多年平均气温15.8℃,年极端最高气温41.2℃,年极端最低气温-13.4℃,多年平均日照数1644.8小时,多年平均蒸发量733.7mm,年相对湿度82%左右,平均风速1.8m/s,实测最大风速19.5m/s,相应风向N、W。冬春季该地区在冷高压控制下天气晴朗少雨,夏秋季易受梅暴雨和台风雨的频繁袭击,流域性暴雨多为梅雨和台风暴雨。
3防洪调度
3.1 防洪调度任务
水库承担的防洪任务为:结合防洪工程措施,重点保护下游村庄、农田,并与堤防等防洪工程一起对下游村庄、农田起到一定的防洪作用。
3.2 防洪调度原则
水库防洪调度的原则是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上下游防洪安全,充分发挥水库对下游河道的防洪作用。水库调洪采取错峰调节,根据县防指预警信息,水库可提前放水。
3.3 防洪调度时段
水库汛期起止时间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
3.4 防洪限制水位
防洪限制水位综合考虑坝高、库容、水库安全性及下游保护对象重要性确定。
表3-1 各水库水位控制一览表
序号 | 水库名称 | 汛限水位(m) | 校核洪水位(m) | 总库容(万m3) | 设计洪水位(m) | 正常蓄水位(m) | 正常库容 (万m3) | 安全认定时间(年) | 除险加固时间(年) |
1 | 岩板寺水库 | 92.40m | 98.55 | 90.84 | 97.47m | 94.40m | 41.00 | 2018年5月 | 2007 |
2 | 后塘水库 | 217.20m | 219.12 | 13.06 | 218.69m | 217.20m | 9.53 | 2014年8月 | 2016 |
3 | 光明水库 | 72.60m | 75.98 | 74.48 | 75.35m | 72.60m | 54.70 | 2009年11月 | 2010 |
4 | 雨龙坑水库 | 349m | 343.58 | 48.028 | 343.23m | 349.00 | 21 | 2013年7月 | 2015 |
5 | 谷岙水库 | 128.76m | 129.77 | 28.52 | 129.52 | 128.76m | 22.28 | 2018年8月 | 2010 |
6 | 奓岙水库 | 空库 | 199.60 | 18.80 | 199.30m | 198.50m | 15.80 | 2003年 | 2021 |
3.5 各类防洪调度方式及其相应的水位判别条件
辖区内水库泄洪形式为开敞式溢洪道,对水库防洪调度作用较小。水库均有虹吸管、隧洞、涵管等放水设施,对具安全隐患水库可提前预泄。
3.6 泄水设施运用调度
水库泄流设施开启顺序为放水设施、溢洪道。
4 供水调度
4.1 供水调度任务和原则
岩板寺水库、后塘水库、光明水库、谷岙水库、奓岙水库担任下游供水任务,其供水调度原则是优先保障生活用水。
雨龙坑水库无供水要求。
4.2 供水调度方式
4.2.1 在满足供水设计保证率和设计引水流量要求下岩板寺水库、后塘水库、光明水库、谷岙水库、奓岙水库在正常水位以上时,可以进行生活、生产等供水调度。当库水位在正常水位以下时,停止灌溉用水,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4.2.2 洪畴镇水库都具有日调节性能,应按照调度计划确定供水变化的依据。
4.2.3 当遇干旱特殊供水需求时,应服从天台县水利水电局的调度,并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相关抗旱规划和供水调度要求。
5 灌溉用水调度
5.1 灌溉用水调度任务和原则
在满足下游水生态保护和库区水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水库各项防洪与兴利功能。
5.2 灌溉用水调度的泄放流量要求
结合防洪、供水等调度,合理下泄流量,满足下游灌溉需水要求。
5.3 灌溉用水调度方式
在区域非灌溉季节时,水库停止灌溉,进行蓄水;在区域灌溉季节时,水库放水灌溉。
6 水库调度管理
6.1 水库调度计划的编制要求
洪畴镇水利站应在每年汛前根据水库收集掌握的水库上游流域水雨情信息、水库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设备运行情况、供水用水需求情况等资料,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6.2 水库调度资料整理与归档
每年年末,洪畴镇水利站应将雨水情等水库调度运行有关资料进行整理。资料整编完成后,应妥善保管并归档。
6.3 库区及坝下游河道管理
6.3.1 库区及坝下游河道管理原则
(1)加强库区和下游河道查勘,确保水库蓄洪安全和河道行洪安全。
(2)有利于水库库区及坝下游河道区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6.3.2 库区及坝下游河道管理范围及责任部门
按照有关责任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河长制建设,各责任部门之间加强配合和监督,按照库区管理办法及河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7 附则
7.1 本水库调度规程自批复之日起开始实施。
7.2 当水库运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需要对水库调度规程进行修订,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查批准。
7.3 本规程由批准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