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319G/2020-868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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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0-02-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2019年,在局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积极作为、尽职尽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数据
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0日,共刑事拘留1086人,取保候审504人,监视居住73人。提请批准逮捕685人,移送审查起诉1044人,审核行政案件1282起,其中行政拘留1441人,罚款497人,强制隔离戒毒19人、社区戒毒19人。行政复议17起,维持17起,行政诉讼案件一审9起,维持9起,二审5起,维持5起,败诉0起。无国家赔偿案件。无重大执法问题,确保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县局在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中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执法主体能力提升。
一是我局开展多渠道教学模式。拓展教育培训方式,灵活运用各种载体开展多渠道培训。法制民警24小时值班咨询、法制员微信群、集体议案等形式,及时化解疑难复杂案件。法制(预审)全体民警每人联系一个或两个执法单位,不定期到所联系的执法单位进行面对面、点对点培训,切实解决执法方面的疑难共性问题。为一线执法办案提供嵌入式指导。二是每季一次的法律知识考试,以考试倒逼各民警主动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截止12月,我局已组织了四次法律知识考试。三是鼓励民警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我局共有五名民警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我局民警学法、用法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抓中层办案能力提升。强化中层办案制度。严格落实中层办案制度有关规定,根据《天台县公安局中层干部办案工作规定》要求,及时公布中层办案任务,落实中层办案责任,结合执法办案积分制考核,每月对中层办结案件情况进行通报,鞭策、提高中层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领导带头的执法氛围。出台《天台县公安局中层领导执法履职考评办法》根据考评排名,年终落实相应奖惩,并与中层干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相挂钩。
(二)强化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坚持案件周复审、月抽查、季评查制度。每周对上周全局办结的行政案件,由法制(预审)人员进行集中评查,网上通报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中;每月对各执法单位在办的案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季组织法制(预审)深入各执法单位对执法功能区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接处警视频和人工组卷 、案件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在局域网上通报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力争将所有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二是落实“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每日对各执法办案单位的办案区、案件管理、物证室管理,受立案情况等,实行网上巡查并通报全局,努力推进“人、案、物”集约化、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力争将执法问题解决在源头。
三是开展每两个月一主题的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开展了接处警不规范、法律文书不规范,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三个主题的整治工作。
(三)全力服务保障扫黑除恶、无盗抢城市创建工作。
我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创建无盗抢城市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纵深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打掉黑恶势力团伙4个,其中犯罪集团1个,涉恶团伙3个,扣押非法资产100余万元。创建无盗抢城市以来,我局盗窃发案数较去年下降40.1%,入户盗窃下降42.5%,盗窃电动车下降63%,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理念仍然存在偏差。在执法过程中,一些单位和民警宗旨意识不强,执法指导思想模糊不清,在"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上还缺乏正确认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盲目为绩效执法、为考核执法,一味追求处罚指标,导致执法畸轻畸重,甚至出现明显失误,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原则。
(二)执法责任落实不严。一些单位执法环节落实不严谨,在接处警工作、立案调查取证以及涉案物品管理等环节上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少数单位在调查取证中,工作不细,应付了事,收集证据不全面、不细致,证据链条不完整、不充实,导致工作处处被动,甚至使违法犯罪嫌疑人无法受到应有的惩罚,严重影响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还有一些单位对涉案财物管理不严格,处置不规范不妥当,造成涉案财物的损毁或丢失,由此引发不必要的争议问题。
(三)执法能力仍需提升。年轻民警逐渐成为执法办案的主力,但由于师徒制、传帮带落实不到位,新民警缺乏引路人,往往摸着石头过河,大多处于单打独斗局面,主动学法、用法的氛围不浓,能力不强。中层干部关注案件侦破多、关心办案质量少,案件审核大多流于形式,办案能力、指导水平有待提高。
(四)执法管理仍需强化。目前,虽然已建立了集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位一体”的执法管理中心,但运行管理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案卷集中保管不到位、物证交接不及时、案件评判不客观等现象一定程序存在。
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2019年 ,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2、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带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亲自出庭应诉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庭应诉,截至12月31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开庭审结我局行政诉讼案件9起,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起,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庭2起,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一审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安排
(一)抓根本,提升执法主体能力。执法主体是根本,是基础,是发力点,也是执法规范化工作成败关键之所在。必须常抓不懈。针对当前民警对法律不熟识、理解不深不透,执法素质不高等问题,天台县公安局将以提升能力素质为出发点,以实战化、专业化、常态化为途径,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一是要强化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引导民警从内心深处尊重和信仰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以实体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二是常态化组织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剖析、优劣案卷点评、邀请市局法制支队、县人民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领域的行家里手进行授课,为广大民警答疑解惑。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充分发挥老民警、行家能手等“传帮带”作用,通过执法讲堂等载体和平台,全力营造公正执法、科学用法的良好环境。三是进一步健全专(兼)职法制员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加强培训、指导和培养,切实发挥法制员在执法监督、管理、服务和法制培训方面作用,从源头上强化执法监督。三常态化开展法律学习。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各执法单位要建立学法制度,通过执法讲堂等形式,不断深化学习,提升执法素养。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季考活动,加强通报,倒逼民警自学。鼓励支持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激发民警学法主动性。营造学法氛围,提升整体执法水平素质。
(二)抓好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效率。就是要扎实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没有信息化的支撑,就没有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执法管理。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牵引作用。继续全面抓好“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建立“所队分管领导+专兼职法制员+专职协辅警”的三个层级管理框架,推动中心“实体化”运作,围绕“警情、案件、场所、人员、财物、卷宗”等执法要素,清单化列明每日、每周、每月巡查重点。绝不允许“空转”, 进一步提升中心工作质效。真正将执法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有效提升执法质量。
(三)抓监督,确保规范执法。针对当前执法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流于形式,中层干部示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在完善考评、落实责任等环节上狠下功夫,倒逼执法规范化。一是完善执法考评。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在以法制大队为主进行考评的基础上,不定期抽调各执法单位的法制员进行交叉检查,实时通报执法突出问题,确保办案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推行全天候网上执法巡查,切实做到对办案单位、办案民警执法活动的动态化、全程化监督。完善案件“评优促学、评差促改”机制,让各执法办案单位充分借鉴办理经验和吸取教训,反向促进学法、指导办案。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健全完善个案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责任制度。通过日常案件审核、专项检查、司法监督、效能督察、群众信访等途径及时发现问题个案,除了制发《执法建议书》等监督文书外,加大追责力度追究主办民警、所队领导、法制审核民警的责任并通报全局,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三是强化中层执法履职。根据当前我局中层干部在执法履职存在问题及执法要求的变化,狠抓中层值班执法履职,出台中层积极履职的刚性举措,明确值班期间的“规定动作”“硬性任务”,倒逼中层严格执法履职;狠抓中层执法办案,对主办案件的数量比例、难易程度、执法环节等作出具体要求,防止中层办案流于形式。每月通报中层办案情况,形成中层干部带头办案、引领办案的良好氛围;狠抓中层案件审核,引导中层领导“多审案”,促使中层领导“审好案”,积极推行中层领导出庭应诉制度,增强中层领导执法责任意识和承担执法风险能力;狠抓中层业务能力,按照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的要求,以业务知识与实务能力相结合,提升中层领导执法办案水平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