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490J/2020-99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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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机构全称: | 天台县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机构简称: | 县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机构地址: | 各乡镇街道 |
机构职能: | (一)承担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登 记发证、权属管理、争议调处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动态巡查, 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 取证和查处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利用的日常巡查, 建设用地供后、林地使用、林木采伐、公益林保护、矿产资源 开发和勘查、地质环境资源动态监测、地质遗迹保护等监督管 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森林和 草原防火等事务性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森林和草原防火 巡护,开展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五)承担自然资源各类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实 施、监督、村镇规划初审等行政辅助工作。 (六)承担农村集体公建项目、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林地 使用、公益林变更调整的实地踏勘、前期审查、规划核实、公 告张贴等行政辅助工作。 (七)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计划的执行,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八)承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 地、涉林用地、公益林补偿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呈报、日常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九)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全民义务植树、城乡 绿化、林木种苗监督管理、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管理等事 务性工作。 (十)承担乡镇(街道)测量标志的保护,民用测绘航空 摄影、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各类涉及人民群 众切身利益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辅助工作。 (十一)承担自然资源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野生动植物、 林地湿地林木的保护等行政辅助工作。 (十二)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的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等 行政辅助工作。 (十三)承担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公开电话: | 0576-83979555 |
机构负责人: | 谢志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