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6月19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天台县进行了巡视。7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天台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天台县委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以最坚定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增强政治自觉,把准把牢整改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抓好巡视整改的根本遵循,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对照巡视整改要求,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剖析原因,并提出努力方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准落细整改任务。制定《中共天台县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巡视反馈的4方面23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一套整改措施、一班责任领导、一组承办单位、一个完成时限”,相关县领导牵头,对每个具体问题再深化,形成整改子方案,逐一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强化统筹督导,抓严抓实整改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先后6次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整改领导小组多次会商整改落实工作,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重点单位上门进行督导,及时督办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严到位。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32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32件,办结率100%。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8件,办结率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8件、了结20件,给予党纪处分7人(党内警告5人,严重警告2人);政务处分2人(记过1人,记大过1人);组织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7人,教育提醒48人;新制定制度34项,修改完善制度1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48.287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7.05万元。
一、关于“下山扶贫搬迁‘过高过急’引发重大信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2003年考察天台时的嘱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异地搬迁工作讲话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践行宗旨、增进感情、增强本领”专题教育活动,推动干部强宗旨、转作风、优服务。
(二)加强后续帮扶。制订2020年度异地搬迁和后续帮扶工作清单,建立“一月一例会”制度,7个专项帮扶组重点抓好存量诉求解决和新增诉求的帮扶落实,帮助异地搬迁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今年新增诉求147个,已全部解决。
(三)规范异地搬迁政策体系。制订《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和差异化补助政策,严格执行异地搬迁十项负面清单制度,合理安排搬迁规模和进度,稳妥推进异地搬迁。
二、关于“移民安置房建设进度偏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建设攻坚计划。按照能快则快的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加大攻坚力度,推进平桥、赤城、始丰、福溪安置区以及白鹤地质灾害安置房建设,确保按计划交付。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开展上门破难服务,各移民安置区建设进度总体与计划持平。同时,开始谋划分房工作,其中平桥安置区完成沙盘制作,选房方案正在讨论完善中。
三、关于“省内扶贫开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针对2019年台州市扶贫开发专项审计中发现的5方面22个问题,逐项分析,逐一落实,现已全面完成整改。
(二)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落实“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建立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与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履职考评挂钩机制,出台《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小康“百日攻坚”八大行动方案》《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脱贫攻坚。
(三)健全扶贫开发政策体系。出台《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低收入农户飞地抱团持股计划实施意见》《下山移民后续产业帮扶实施细则》等扶贫专项政策,编成扶贫工作手册和低收入农户“幸福清单”。
(四)完善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实时掌握低收入农户调入、调出和死亡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今年以来,低收入农户新增384人、调出2838人。
(五)严格落实教育扶贫措施。出台《教育扶贫实施方案》《全县义务教育资助提标扩面》等相关政策,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今年以来,共为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266人74.55万元,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2266人90.64万元,职业助学补助821人82.1万元,学前教育段免保育费168人10.48万元,雨露计划补助458人137.4万元。
(六)完善扶贫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申报前期论证,对条件成熟的,全面予以立项,并加强检查指导,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加快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目前,2018年、2019年、2020年扶贫资金均已拨付到位。
(七)全力推进山海协作“消薄飞地”项目。7月30日县党政考察团赴路桥区专题对接山海协作工作,签订了《消薄飞地项目合作协议》。目前,天台方按照成本价购买恒金产业园两层厂房,支付项目款1560万元;路桥方每年按不低于总投资10%的年收益率支付给26个抱团联购的村,今年收益156万元已到位。
四、关于“发展工业经济力度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制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业专班工作方案》等,排出工业投资、数字经济等项目158个,挂图作战,统筹推进。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4家;加快科创平台建设,大车配创新服务综合体、众联科创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有序推进;产业用布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银轮公司云管端一体化智能研发生产平台已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
(二)聚力培育优质企业。深化“1212”企业培育工程,新增国家小巨人企业1家、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实施“凤凰行动”,今年新上市2家、在会待审2家,成功争取到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
(三)聚力抓好项目“双进”。实施制造业联动招商,实现签约工业项目总投资109.7亿元,落地5亿元以上签约项目4个。加快项目推进,三力士等23个项目开工建设,银轮机械智能化改造等28个项目竣工投产,新增工业项目开工率100%,前三年新增工业项目竣工投产率87.1%。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目前完成工业供地644亩,万胜二期等6个前期项目顺利供地。
五、关于“疫情防控下推进复工复产一度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半年,全县一、二、三产实现全面转正,MEI指数排名全省第19。三季度GDP增速2.5%,天台"文旅融合赋能,再绘诗画新卷"入选全省大花园示范县建设优秀典型案例。
(一)加大政策支持。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将优惠期限延长至12月份。加快“两直”资金拨付,目前已拨付4.92亿元。落实“五减”政策,1-10月减负降本完成7.49亿元,排名全市第1。出台《外经贸企业惠企政策指引》,全力稳住外贸基本盘。实施无还本续贷、贷款延期支持等多种措施,全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5月份通报的7个落后指标,均已100%或超额完成。
(二)推动消费复苏。积极推进服务业发展,参与全市“千店万铺连一家”全民促消费活动,组织参加中东欧商品云上展,举办直播带货等系列活动,高频次举办市场对接会,县委书记上《中国地名大会》推介天台山文旅资源。承办浙江省第十五届山水旅游节暨台州市第三届唐诗之路文化旅游节,带动旅游、住宿、餐饮、购物消费提升。1-10月份,共接待游客1251.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39.53亿元。
(三)积极稳岗引才。举办本地线上、线下招聘会124场,达成就业意向4000余人,组织企业开展校园招聘24场,完成全年任务数。扶持“雁归”创业企业、发放创业贷款、促进乡村就业等均超额完成。采用线上联合审批等方式,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补贴兑现5335万元,兑现率103.1%。阶段性减免社保费2.99亿元,惠及企业5777家。
(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企业直通服务,解决企业各类难题835个,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被评为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扩面,深化“多证合一”等举措,确保企业开办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截至目前,在册个体工商户累计数同比增10.55%,在册企业累计数同比增26.03%,增速居全市前列。推进投资项目“组团全包服务”,企业码天台特色专区浏览量和访客数分别排名全省第8和第13。
六、关于“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年底点火目标,倒排时间抢进度,目前已完成主设备安装。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均完成建设,水质达标排放。城东采石场矿地复绿工程基本完工。
(二)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常态化推进城乡保洁,大力度推进垃圾分类,全市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我县召开。目前,城区已实现垃圾分类运输100%、餐厨垃圾全面专业处置100%,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2%,全县生活垃圾总量实现“负增长”。开展人居环境“百日攻坚”行动,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三)加强风险源监管力度。对重点风险源企业实行“五查”工作机制,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管控。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492497元,行政拘留3人。
七、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不够有力,文化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操办婚丧礼俗事宜报告制度,对党员干部在农村操办婚丧事宜的,做到每例必查。6月至11月,共抽查农村丧事办理347例,违规率同比下降32.74%。开展《操办生子宴不超过一次的承诺书》签订活动,有关行政村出台操办生子宴的标准,并纳入村规民约。加大宣传引导,着力形成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的社会风尚。
(二)加大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力度。健全创建督查“三色”抄告等机制,开展“走好路”主题活动、爱国卫生运动等文明创建攻坚行动,营造人人做志愿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抄告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507位,约谈通报133个单位。7月份顺利通过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实地调研,11月份省测评组对天台进行了实地验收。
(三)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资8.2亿元,建设包含图书馆、文化馆、大剧院和城市展览展厅等功能场馆的县文化中心项目,目前该项目完成主体结构50%。县文化馆场地完成整修,图书馆工人西路分馆建成和合书吧、阅读空间,使用面积从1600㎡增加到6448㎡。全省诗路文化带建设暨浙东唐诗之路启动大会在我县召开。
(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管用一体化水平。常态化免费开放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深化文化礼堂总部管理体系建设,完成市定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任务。成立文化专家指导团,常态化开展送戏下乡等活动,提供2000多场服务内容。举办“我们的村运”——天台县首届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丰富百姓生活。
八、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意识,树牢责任观念。审议通过《中共天台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的若干意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深化党务公开,落实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听取6个单位当面报告,书面报告实现全覆盖。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九学机制”,通过集中授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树牢主体责任意识。
(二)坚持从严从实,健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评估,对全县处级、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逐一进行政治画像,目前已实现全覆盖。制定《构建大监督体系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对债务问题突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提拔使用、晋升职级。
(三)强化督促检查,巩固整改成效。落实县领导与联系乡镇(街道)、分管部门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机制,县领导带队对乡镇(街道)和部分县直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抽查。对县管干部个人信用记录进行全面查核,对查实存在失信问题的县管干部列入重点监控。
九、关于“县委巡察工作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村(社)巡察进度。充实村(社)巡察人员力量,推行巡镇带村、大组带小组的模式,做到重点村(社)巡察2周以上、一般村(社)巡察1周以上,保障村(社)巡察质量。9月底,已完成村(社)巡察全覆盖。
(二)强化问题整改落实的督办。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回访检查,动态跟踪整改进度。今年已对第十一、十二轮巡察情况开展回访检查,对回访发现的未整改到位问题,推进二次交办、二次整改,确保动真碰硬、彻底整改。
十、关于“县纪委监督执纪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坚持严在日常、严在经常,一体推进“四项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综合效应。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95人次。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085件,立案审查调查2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5人,留置10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2016年以来,累计查处职务犯罪案件8起38人,留置30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1人。
(三)提升发现问题能力。以全员培训为抓手,实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健全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实行“分管常委(委员)+联系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派驻机构”工作模式,划片包干、力量互通,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十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纪律教育。常态化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督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提高自身免疫力。督促各级党组织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盯紧盯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明察暗访等力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今年,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起1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起33人。针对村干部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进行吃请的问题,开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工作,通报村干部违规公款吃喝典型案例3起11人。
(三)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围绕“四风”易发多发问题,构建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针对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制作村级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内容模板,推进源头治理。
十二、关于“加油卡‘公卡私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交办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将涉及加油卡异常加油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坦头派出所驾驶员张某作辞退处理,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坦头派出所所长给予“第一种形态”记分3分处理;对县市监局驾驶员陈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驾驶员许某作辞退处理,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市监局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同时,责令相关人员退回油费。
(二)加强“公车私用”监督监管。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6次,发现问题线索2起,查处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同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一车一卡一台帐等制度,推进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
十三、关于“个别部门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署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围绕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5方面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排查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案例,树立看实绩、重实干的鲜明导向。
(二)抓好点上整改。针对巡视反馈的县公安局、原县农办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进行自查,并就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目前,县公安局部署开展了破案会战行动,推行"每案必侦"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案件快侦快破;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清理、移交不力的2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警示约谈。
(三)推进建章立制。制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县委管理职级公务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干部日常考核管理,激励担当作为。
十四、关于“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教育培训提素质。对全县村(社)主职干部以及村账代理人员、农村集体资产专管员和村级财务报账员,进行农村财务等培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成乡级廉政教育基地21个。
(二)从严落实制度促规范。出台《深化村级民主决策“五步法”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三化十二制”等制度,打造农村集体经济“智慧三资”管理平台。加强村居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探索实施“正向指导+负向积分”机制,促进村居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发挥。
(三)严查“小微腐败”筑防线。以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活动为主抓手,减存量、控增量。开展“固本强基”行动,对全县66个重点村和21个城中村进行审计,发现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11件,目前已党纪立案10起。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共查处相关问题61起1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人。如反映南屏乡翠西村党支部原书记违纪违规等问题,经审查,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时任南屏乡副乡长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南屏乡人大副主席党内警告处分。又如反映三合镇亭头村原村主任违纪等问题,经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十五、关于“旅游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旅游集团小额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对限额内工程进行规范,原则上取消小额项目交易竞争性谈判,5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进行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年度承包企业公开招标,建立旅游集团诚信企业名录库,在库内随机抽取;5万元以下工程,旅游集团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现已成立集团招标办公室,选配专业人员负责,明确流程,规范操作。
十六、关于“村级项目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村级项目招投标。明确所有村级项目招投标工作要严格按照天公管办〔2019〕4号文件执行。
(二)加强村级项目监管。将所有村级工程项目纳入监管平台,进行网上审核审批和全程监督管理。采取“两不一直”方式,加强施工现场督查力度,督促施工方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2014年-2019年始丰街道下岙坑自然村的7个限额上项目,特别是二期复垦爆破工程和挖运平整工程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对外公开招标问题,明确由始丰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岙坑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村委会主任依法进行审查。
十七、关于“劳务项目承包优亲厚友”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县属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关于规范县属企业负责人业务招待管理的通知》等指导意见,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公开规范运行,重点做好资金管理、项目投资和项目工程管理等,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董、监事议事决策制度。
十八、关于“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对症整改。7月1日、7月20日、9月14日,对长期未交流的10名干部进行了交流。对剩余的拟交流干部,列出了交流计划,进行清单化管理。
(二)强化基层导向。制订《关于贯彻落实“两个担当”,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对敢于担当、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选拔任用。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职级职数比例向乡镇基层一线倾斜,新提拔领导干部一般安排在乡镇(街道)岗位。认真执行乡镇干部经济待遇(全口径收入)提高20%的有关要求,落实省“暖心八条”,制定实施35条具体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三)规范选任制度。严格执行乡镇党政正职任职不满3年调整报批制度,保持乡镇党政正职配备稳定性,坚决避免干部调整过快和长期不交流等问题出现。
十九、关于“执行干部选任相关程序要求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细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规范和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操作规程,实行初始提名记实制度,落实全程纪实材料“双审核、双署名”。制订《公示期间信访举报值守规定》,及时抓好信访举报的核查工作。
(二)实施专项整治。出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部署开展基层选人用人问题、违反机构编制、临时机构(指挥部)等三项专项整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
(三)狠抓业务培训。围绕组工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开展“干部业务大练兵”活动。建立“一周一人一政策”学习交流机制,目前已开展10期。召开干部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全县党委(党组)书记、干部人事分管领导、人事科室负责人,进行干部工作业务培训。
二十、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县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已对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乡镇(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村社组织换届工作、农村基层党建、机关党建、党支部建设等进行专题研究,下阶段将继续就党建相关专题加强研究。
(二)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帮扶机制。深化“乡乡有指导组、村村有机关干部”工作机制,全体县领导牵头92个县直部门逐一包联15个乡镇(街道),374名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所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推进基层党建引领网格治理工作,8635名村社党员干部充实进网格团队,实现结对联系群众全覆盖。全体县领导参加了村社组织换届工作动员会,并逐人联乡包村,走访群众1836人次,破解“瓶颈”问题127个。
(三)推行党建特色工作项目化管理。对21个党建特色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六方联审”制度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支部标准化认证获全省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创新成果,入选新时代浙江机关党建范式百例;成功举办全省网络生态“瞭望哨”工程建设现场会并作交流发言;“初心云讲堂”融媒体理论宣讲平台,获得省委宣传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深化“书记抓、抓书记”工作机制。根据县领导调动情况,已重新调整“三包抓一协调”县领导联系工作安排方案。落实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已召开2场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先后6次进行专题研究村社组织换届工作,召开工作调度会6次,县委书记3次专题听取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换届工作汇报。
二十一、关于“农村基层党建‘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高标准推进村社组织换届工作,又稳又好完成村社党组织换届工作,395个村社“一肩挑”人选全部顺利当选,1703名村社党组织班子成员全部选齐选足,实现“五升一降”。实施村级“千名雏雁”选育计划和“回归村官”工程,此次换届中“回归村官”成功当选村党组织书记62名,当选村党组织委员245名。开展“不守规、不作为、不在岗”村社干部专项整治行动,共摸排“三不”村社干部105人,其中18人被停职教育并予以劝退,其余人员全部完成教育转化。
(二)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落实发展党员三级联审等制度,探索建立党委会专题听取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政治表现情况汇报制度,抓实党委发展党员主体责任。召开专题汇报会47场,全面完成480名发展党员工作任务。全市党委会专题研究审批预备党员工作观摩会在我县召开。
(三)规范组织关系转接。出台《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实施意见》,落实“一问二查三登记”程序,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今年以来,共完成接转党员973名,做到应转尽转。
(四)全力推进新村融合。出台《加快新村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对12个重点帮扶新村开展组团服务,集中破解难题29个。统筹设置新村班子职数,优化人选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组织新村集体资产融合“回头看”,172个新村已全部实现集体资产完全融合。优化新村治理运行机制,104个新村“超大支部”已全部完成升格。加快推动新村发展项目落地,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政策,梳理各类项目128个,目前已全部完成。
(五)抓好重点信访件办理。6月份,完成对雷峰乡潘岙洋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组织关系接转问题的整改,完成对三合镇灵风村退役军人奚某党员档案丢失等问题的调查处置。8月份,完成对三合镇灵一村发展党员宗族化问题的调查处置,完成对街头镇步头村和石梁镇石梁新村并村不并心相关问题的整改。所有重点信访件均已处置答复到位。
二十二、关于“退职(休)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干部违规兼职专项整治。组织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对干部违规兼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全县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中层以上企事业人员逐人重新填报《干部个人兼职事项报告表》。
(二)抓好县财政局退休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整改。按照即知即改要求,督促县财政局退休干部方某于5月13日清退违规企业兼职取酬31.85万元。
(三)强化长效管控机制。要求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等干部兼职登记部门前置兼职提示程序,落实“先报批后登记”要求,严控新增违规兼职行为。同时将干部兼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实行新增违规兼职“零容忍”。
二十三、关于“旅游集散中心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丰富商业街业态。每周末举办“天台文旅创意市集”暨2020天台县“天天大舞台”系列文艺演出活动,累计开展夜间晚会表演35场,促进了夜市经济发展。强化商业街项目招引,加快优质文旅业态落地,计划在商业街引进落地集观影、旅游、科教于一体的VR体验馆项目。
(二)加快周边区块开发。深入谋划和合小镇区块项目前期,推进项目用地规划调整和农转用报批、项目建设资金申请等工作,保障落地项目顺利建设。和合小镇核心区、和合人间文化园、归宗禅谷等一批项目加快推进。
(三)加大营销引流力度。加大对外营销力度,赴温州、上海等地积极宣传推介。出台《商业街团队人次奖励办法》,提高相关奖励幅度,以人气旺商机。截至11月,商业街累计客流量21.8万人次,旅游团队9.1万人次,营业额1820万元,旅游团队到商业街消费同比增长43%。
(四)提升商业街管理水平。成立天台县霞客餐饮管理公司,通过联营管理等模式,提升经营效益。优化商户服务,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积极促进疫情复工复产工作,减免商业街商户房租173.12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坚持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相统一。强化工作力量,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每项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提前完成。将质量作为整改工作的“生命线”,对已整改的问题,继续紧盯不放,推动每项整改任务取得实效。二是坚持当下治标和长久治本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举一反三,既整改反馈的具体问题,又深入自查自纠其他问题,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探索“长久立”的机制,真正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问题发生。三是坚持整改工作和统筹发展相统一。把整改工作与推进县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天台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促进巡视整改和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努力成为"重要窗口"的魅力县域和精彩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6-83930016;邮政信箱:天台县行政大楼11楼1116室;电子邮箱:ttxwzys@163.com。
中共天台县委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