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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9-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9-09-29 11:04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天台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土地、矿产的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承担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裁决事宜。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监督检查全县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开展全县土地矿产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案件。

(五)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并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管理、土地复垦等开发耕地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六)制定全县地籍管理规定、地籍管理技术规范和权属管理办法、承担土地权属管理,承担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组织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负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禁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政策、制度规范和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拟定地方性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中介组织和行为;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组织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指导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互联共享和社会查询服务。

(七)负责全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实施乡镇(街道)村用地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转用、片(使)用的审查、报批的工作。

(九)负责全县矿业权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依法管理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控矿权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工作。

(十)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储量管理工作。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独立选矿活动和地质资料一汇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

(十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较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对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等地质环境资源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十二)负责组织征收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规范,监督资金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矿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天台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天台县地质环境管理站单位预算。

二、天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天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台县国土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等。天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654.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入预算3654.6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3.4866万元,占50.4 %;政府性基金拨款1811.1207万元,占49.6%;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 0%;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0 万元,占0%;上年结转和结余(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支出预算3654.607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85.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0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811.12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76.82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0.5181万元,项目支出1617.26万元。

(四)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54.60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3.486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 1811.207万元。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85.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0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811.121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43.4866万元,比 2017年执行数增加262.475万元,主要原因是地质环境管理站项目支出预算拨款因采矿权拍卖所得收入2018年全部由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85.092万元,占9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906万元,占8 %、住房保障支出10.704万元,占0.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4(项)事务   12.33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
(2)208(类)05(款)05(项)事务130.02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地质站事业养老保险。

(3)220(类)01(款)01(项)事务728.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工资、津贴、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社保开支、残疾人保障金及行政退休人员通讯补贴等。

(4)220(类)01(款)50(项)事务211.16万元,主要用于局事业人员基本工资、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纳及地质站事业工资、绩效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保开支及残疾人保障金等。

(5)220(类)01(款)99(项)事务437.76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省国土地矿专项资金。

(6)208(类)05(款)06(项)事务5.34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站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220(类)01(款)11(项)事务48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治。

(8)220(类)01(款)13(项)事务170万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和耕地质量档案建设和现代农业园区土地质量调查。

(8)220(类)01(款)14(项)事务9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097.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

公用经费12.10万元,主要包括:行政退休人员通讯补贴费、离休干部福利费、活动经费、地质站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天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 1811.12万元,比 2017年执行数增加(减少)7390.51 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项目支出未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地质站项目支出由原行的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转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0万元,占0 %、其他政府性基金1811.12万元,占100%。

4、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29(类)04(款)99(项)1811.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住房公积金、事业人员绩效工资、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医疗保险等社保开支、生活补贴,医疗费、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租车费、公务交通补贴、局本级云政务、出让底价评估等项目支出。

(八)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 %。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来访人员等支出。按2017年决算数计。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安排公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 0%,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特种用车)车辆购置,目前车辆保有量8辆。无增减。

4.公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执法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及租用费用等支出。按2017年决算数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天台县国土资源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局下属     单位天台县地质环境管理站等 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0.5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15.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4.298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44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各单位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应急机要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新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各单位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工作经费项目,涉及其他政府性基金286.3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2.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事业收入、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以及项目已完成形成的资金。

7.上级补助收入:指省级补助收入。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208(类)05(款)04(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1.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220(类)01(款)01(项):指行政运行。

13.220(类)01(款)50(项):指事业运行。

14.220(类)01(款)99(项):指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15.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6.220(类)01(款)11(项):指地质灾害防治。

17.220(类)01(款)13(项):指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

18.220(类)01(款)14(项):指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19.229(类)04(款)99(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附表: 

2018年天台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

 

附件: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管理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