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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9-09-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23 08:41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汇总)概况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位于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292号,是主管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业务方面由台州市交通运输局领导。机关下设办公室、建设科、运管科、法制科四个职能科室。系统共有天台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天台县人民政府渡口安全管理办公室、天台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天台县公路管理局、天台县交通设计所、天台交通工程监理所6家事业单位。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拟定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定并实施公路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民用机场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全县公路、民用机场建设。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城乡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公共汽车运营。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五)负责国、省道、县道和民用机场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道路和职权范围内的渡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县道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的运行检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管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民用机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交通领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行业和渡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民用机场地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民用机场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协调推进民用机场项目建设。承担民航涉地综合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县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水陆空多源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十三)与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划转事项进行审核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信息及时上传到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和监管交换平台。监管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能到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和监管交换平台认领、监管,并将监管过程中的情况及时传送至县行政审批局。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天台县公路管理局

2. 天台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1,712.3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96.99万元,增长58.3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711.2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43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3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8.7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性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76.26万元,占收入合计1.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71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9.74万元,占15.93%;项目支出18,252.64万元,占84.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435.0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03.77万元,增长59.5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5.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67.85万元,增长65.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5.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85.24万元,占3.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6.23万元,占1.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20,019.43万元,占93.4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24.11万元,占1.0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70.33万元,支出决算为21,43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1%,主要原因是省转移支付支出等项目增加预算调整。其中: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85.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91.3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6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450.2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16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86.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0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8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78.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公用经费20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维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中:

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67万元,完成预算的70.2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节约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57万元,占76.63%,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2.39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0万元,占23.37%,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43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经费节约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0.33万元,支出决算为2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费用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5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9.01万元,支出决算为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5%。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费用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累计63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1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接待634人次,8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天台县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整体评价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6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252.64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20.41%。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104国道新昌关岭至天台响堂段改建工程及天台城关至临海清水坑公路天台城关至南屏段工程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04国道新昌关岭至天台响堂段改建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84万元,执行数为6784万元,完成预算的121.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面完成104改建配套设施工程,进一步提升了104国道的整体通行能力;二是改善路网结构,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

临海清水坑公路天台城关至南屏段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城关至南屏公路项目已建成通车,路线全长7.019KM。二是进一步优化公路通行环境,是改善路网结构,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天台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整体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绩效评价结论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1)促进全域旅游经济发展

天台城关至南屏段公路建成通车,缩短行程近25公里,行车时间缩短近30分钟,有效纾解滩岭至南屏公路交通拥堵压力,对南屏发展乡村休闲农业旅游产业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枝树岭至外溪外婆平安农村公路建成,进一步促进了泳溪乡外婆湾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发展;龙溪乡井坑村至仙居境公路建设,对对接仙居景区,促进区域旅游资源融合,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实施,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目标,创新实践“四好农村路3+”模式,发动全社会参与“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助推农业旅游、民宿民俗、文化传承和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同时创新推出“四好农村路”寻佛问道、寒山和合两大环线,串景成线,连线成环,有力促进了天台全域旅游经济发展,铺就了乡村经济振兴坦途。

(2)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公路设施水平

实施104国道改建工程、农村道路窄路基路面改造工程、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有效提高了公路等级,加强了安全防护,全年实施窄路基路面改造项目31个,路网改善工程47个,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个,全面提升了全县公路设施水平,有效改善了公路通行条件,提升了通行能力与行车安全保障水平。

(3)进一步优化了县域公共交通服务

通过改善公路通行条件、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点、淘汰老旧公交车替换成新能源车辆、新增公交线路与公交班次,全年淘汰县内177辆农村客运班车,新增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119辆,完成了45个港湾式公交候车亭建设,改造建设乡镇运输服务站2个,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农村物流服务点建设65个。尤其是实行了城乡公交一体化,有效改善了群众出行及货物运输服务条件,公交票价平均下降50%左右,如天台至洪畴的票价由原来的8元降至5元,天台至洋头的票价由6元降至4元,充分保障了城乡居民“行有所乘”基本需求,进一步推进了城乡公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天台县域公共交通服务得到进一步优化。

2、评价结论

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财务信息、管理文件等相关资料及评价人员与有关领导及部门人员座谈情况,评价组对天台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综合评判。

评价认为,天台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基本工作目标较为明确合理;预算执行规范性较好,无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良好;组织管理方面,制度较为健全,管理较为有效,“八项规定”执行有力,较好的履行了政府部门管理职能;项目管理规范,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部门管理工作效益好,有效促进了交通事业发展,有力促进了旅游事业发展,优化了公共交通服务,社会效益显著;但也存在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需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规范性不足,管理风险内控制度不够完善,项目管理不够精细等问题,综合评价结论为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出压减。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路养护作业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反映公路运输管理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5.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6.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指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城市公交的补贴。

17.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指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18.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出租车的补贴(项)149.94万元,指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出租车的补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