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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关于招募乡村振兴创业导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06 08: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就业处

天台县关于招募乡村振兴创业导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创业导师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大力推动创业服务工作向乡村延伸,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创业导师管理办法>通知》(台人社办发﹝2016﹞15号)、《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8〕122号)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创业导师招募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办发〔2019〕37号)文件精神,拟面向全县公开招募乡村振兴创业导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导师招募坚持“政府主导、自愿申请、择优聘任”的原则。招募的导师应热心乡村公益服务,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能胜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委托的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并自觉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安排和监督。

二、招募范围

导师主要从有意愿参与乡村创业指导服务的下列人员中招募:

1、长期从事现代农业(含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农产品加工与功能性成分提取业、农业机械设施与智能装备制造业、农资农具制造业、农业科学技术与营销物流服务业、“农业+”产业、乡土文化业、乡村旅游业、乡村景观设计业、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业乡村社会服务业等领域工作的创业者、知名企业高管和优秀科技研发人才等;

2、各类精通工商、税务、法律、金融和农业农村政策等的企业与政府部门人员;

3、专业从事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咨询的相关人员。

三、招募程序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

申请加入创业导师人员,填写《天台县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2寸免冠照片1张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报送至天台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办公室。

3、材料审核

天台县就业管理服务处根据导师条件、参与服务的意愿及承诺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创业导师人选。


4、录用

经审核合格后,天台县人力社保局及时为导师颁发《天台县创业导师聘书》,纳入创业导师师资库,导师信息录入浙江省就业创业服务系统。

四、服务内容

1、咨询诊断。为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经营管理、创业政策等方面的咨询。

2、项目评估。参与人力社保部门举办创业项目评审、论证。

3、培训授课。应邀开展专题培训、创业讲座活动。

4、结对帮扶。根据企业需求,提供精细化援助。

5、跟踪指导。做好创业培训合格学员的后续服务。

6、其他活动。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其他创业相关活动。

五、导师激励措施

对经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开展的创业专项活动,给予创业导师500元/次的补助;创业导师与创业孵化企业签订“一对一”结对帮扶协议,免费为孵化企业提供日常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对指导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注册开业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经申请认定,给予创业导师2000元/家的补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扬忠

咨询电话:83812369

邮箱:ttjyc66@163.com


附件:天台县创业导师申请表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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