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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雷峰乡 发文日期: 2019-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 2019 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9-04-03 00:16 来源: 浏览次数:

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一、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 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 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 促进经济发展;

   2、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 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3、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台州市天台县 雷峰乡人民政府本级单位决算。

  二、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雷峰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910.85万元。

  (二)关于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917.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万元,占0.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0.85万元,占99.24%;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910.8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53万元、国防支出1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57.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4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43.69万元,占70.67%;日常公用支出200.83万元,占22.05%;项目支出66.33万元,占7.28%。

  (四)关于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0.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10.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53万元、国防支出1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57.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4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0.8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44.4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商品服务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0.53万元,占50.56%;国防(类)支出13万元,占1.43%;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61万元,占9.84%;卫生健康(类)支出4万元,占0.4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257.22万元,占28.2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6.49万元,占9.4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信访事务(项)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92.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开支。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6万元,主要用于征兵;民兵(项)7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等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

  (5)农林水事务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12.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会商系统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5.1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便民服务工作,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35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员工资。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雷峰乡人民政府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8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78万元,下降8.6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逐年递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4万元,主要用于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频率的较少,用私家车的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雷峰乡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8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2.23万元,增长35.14%,主要是困难补助的增加及工作量增大。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雷峰乡人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雷峰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XX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县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或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雷峰乡人民政府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3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2.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事业收入、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以及项目已完成形成的资金。

  7.上级补助收入:指县级补助收入。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9年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