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423L/2019-1095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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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畴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一、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2.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培育龙头企业,加强对股份合作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支持和保护。
4.切实做好财务、信息、技术、信贷、加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5.负责制定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搞好农业区划,招商引资、发展企业、发展农业,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6.加强预备役、兵员征集和民兵工作。
7.负责区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法律法规,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8.制定区域内人口发展计划,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抓好区域内的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二、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洪畴镇2019年收支总预算1040万元。
(二)关于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洪畴镇2019年收入预算1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0%;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0%;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和结余(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 (三)关于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104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万元,国防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万元,城镇社区事务支出5万元,农林水支出306万元,住房保障支6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万元,定额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项目支出196万元。
(四)关于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洪畴镇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万元,国防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万元,城镇社区事务支出5万元,农林水支出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
(五)关于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洪畴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8万元,比 2018年执行数减多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万元,占51.9%;国防支出15万元,占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万元,占1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万元,占0.4%;城镇社区事务支出5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306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占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20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日常办公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15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日常办公和人大、关工委事项等支出。
(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6万元,主要用于征兵事务支出。
(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9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工作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信息系统租赁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便民中心补助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42万元,主要用于两网融合、村账代理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六)关于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洪畴镇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8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54万元,增长57.9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部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核定数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量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 7.87%,主要是人员减少所致。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2.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事业收入、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以及项目已完成形成的资金。
7.上级补助收入:指县级补助收入。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 |||||
08表 | |||||
资金性质 | 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1 | 2 | 3 | 4 | 5 | 6 |
合 计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7.83 | 11.32 | 6.5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备注: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由县政府统一安排,不再下达各单位。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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