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4587/2019-107623 | ||
---|---|---|---|
发布机构: | 白鹤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一、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按照《企业法》,指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我镇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4.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白鹤镇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白鹤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白鹤镇2019年收支总预算为2694.13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白鹤镇2019年收入预算269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94.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0%;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0%,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和结余(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白鹤镇2019年支出预算2694.1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3.95万元,国防支出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21万元,农林水支出75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1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6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92万元,定额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1.21万元,项目支出673.34万元。
(四)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白鹤镇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94.1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4.1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3.95万元,国防支出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21万元,农林水支出75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18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白鹤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94.13万元,比 2018年执行数增加了814.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377.8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36.4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3.95万元,占53.97%;国防支出31万元,占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22万元,占9.21%;卫生健康支出56.21万元,占2.09%;农林水支出753.57万元,占27.97%;住房保障支出151.18万元,占5.6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事务116.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遗属,精简退职人员补助、行政退休人员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事务214.6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使用开销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事务16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4)专项公用类项目673.3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计划生育、民兵训练、消防等方面的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23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 2019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无。
2、白鹤镇2019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 0万元,比 2018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
3、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政府性基金0万元,占0%。
4、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
(八)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21万元,主要用于食堂工作餐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
4.公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94万元,主要用于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白鹤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20.7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白鹤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 白鹤镇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应急机要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9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新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白鹤镇单位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良好,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94.1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2.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事业收入、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不含非税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以及项目已完成形成的资金。
7.上级补助收入:指省级补助收入。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9年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 |||||
08表 | |||||
部门名称:[150104]白鹤镇 | 单位:万元 | ||||
资金性质 | 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1 | 2 | 3 | 4 | 5 | 6 |
合 计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8.15 | 25.21 | 12.94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备注: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由县政府统一安排,不再下达各单位。 | |||||
附件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