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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台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1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提升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10 17:27 来源: 浏览次数:

天台县教育局文件

天教安〔2017〕569号

天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提升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天台县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提升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台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10日

天台县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提升方案  

按照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天台县食品安全工作整改提升方案》(天政办便函〔2017〕102号)工作部署,为切实将方案要求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全面治理工作格局,不断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保障全县学校师生饮食健康安全,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整改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食堂操作流程,保证食材入口源头可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源头治理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整改提升工作,成立整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许希利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庞春华任副组长,安全科相关责任人员及各学校(幼儿园)分管校长(园长)为成员。局安全科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整改提升工作的指导跟踪落实。

三、整改重点

此次学校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从学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堂应每日登记待查的四本台账(食品食材定点采购源头可溯)、食堂量化等级B级提升等几个重点问题入手,使学校食品安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整改提升以下三个方面:

(一)学校应落实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学校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进行规定的相关制度(或出台的文件)。

2.校长每学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研究并有相关会议纪要。

3.学校与教育局、分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4.学校食堂持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5.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过程控制要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6.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并有相应的培训材料、培训签到表等培训内容及记录(每学期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一次自查、分管领导每月一次自查自评、主要领导每学期一次全面检查评价及检查记录。对自查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期限,有整改结果复查记录(见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表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评表”、附表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报告”、附件4“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发现的问题及问题整改登记表”)。

(二)学校食堂应每日登记待查的四本台账

1. 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索证台账

一是以“以市场换安全理念”为指导,要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供应;二是从原料采购上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责任可追溯,并对定点供应的蔬菜基地或企业实行严格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三是本台账要做到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供货商资质证明、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购物凭证等资料,做到源头可追溯。在签订豆制品、粮食制品(如:面、米面、年糕、粉丝)等半成品食材定点采购协议时,食堂的索证索票必须追溯至生产单位,同时必须要求供货者提供以下材料:一是生产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是生产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备案登记证复印件、经销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经营者与生产者间的购销协议。采购豆制品、粮食制品(如:面、米面、年糕、粉丝)等半成品食材时,做到每批半成品食材有可追溯凭证(如食品小作坊的“二维码”标签)存档。采购猪肉,更要注意两证两章齐全,即“动物检疫合格证及印章”和“肉类品质合格证及印章”,如供货商无法提供原件的,要求在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购进的食用油、大米要求有合格证。见附件5 )

2、食堂食品留去样记录(指该餐食用的所有食品包括水果、点心等,记录内容包括留样时间、留样品种、留样数量、留样人、去样时间、去样人、备注等7项内容,其中留样数量要求约200克以上,留样时间达到48小时,见附件6。)

3、食堂餐用具消毒保洁记录(包括日期、餐用具数量、清洗情况、消毒起止时间、保洁情况等5项,使用蒸汽消毒的要求达到半小时,其他器械消毒的按设备要求的时间操作。见附件7)

4、食堂从业人员每日晨检记录(包括姓名、健康证号、晨检情况--腹泻、手指甲及手部创伤和佩戴金属首饰、感冒发热、化脓性皮肤伤、其他健康情况,见附件8)

(三)食堂量化等级改造提升工作

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对民办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硬件设施改造的补助力度。力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达到规范化管理,在2年内全县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并成立食品安全整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一名分管校长(园长)承办工作,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办理,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食品安全整改提升工作落到实处、抓有成效。

(二)突出重点,抓有成效

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抓有成效,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局里印发的整改提升工作要点认真查摆学校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上水平。

2018年1月2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将具体实施方案(纸质盖单位印章)报教育局安全科,并于4月20日前报整治提升工作总结(纸质盖单位印章)。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评表

3: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报告

4: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发现的问题及问题整改登记表

5:食品及原材料定点采购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

6:食堂食品留去校记录表

7:餐用具清洗消毒洁记录表

8:餐饮从业人员每日晨检表

附件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合理缺项

一、制度管理

*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是 □否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并落实管理责任,相关工作有痕迹、有记录。

□是 □否

二、人员管理

*3

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分工落实到位

□是 □否

4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有检查记录。

□是 □否

三、环境卫生

5

食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制度执行良好。

□是 □否

6

烹饪场所排风设备运行正常,保持清洁。

□是 □否

7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是 □否

8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

□是 □否

四、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9

原料购买: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 □否

10

检查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库存物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是 □否

11

食品添加剂专人保管、领用、登记,专柜存放并有记录。

□是 □否

五、加工制作

过程

12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是 □否

13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是 □否

14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是 □否

15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是 □否

16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是 □否

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合理缺项

六、设施设备

及维护

17

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是 □否

18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是 □否

19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是 □否

*20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保持清洁。

□是 □否

七、餐饮具清洗消毒

21

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是 □否

22

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是 □否

*23

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是 □否

检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评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扣分标准

分值

扣分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健康管理和培训、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消毒和保洁、专间、留样、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处置、加工场所清洁、除“四害”、设施设备管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食品安全投诉、检验、运输等制度及当地餐饮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主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扣1分。

4

二、人员管理

2.无有效健康证明,每发现一人,扣0.5分。

10

3.无晨检记录,扣2分;晨检记录不全,扣1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手部佩带饰物、手部不洁、衣帽不洁、头发外露、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或饮食等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每发现一人扣1分;专间未配备专人,扣2分;进入专间未更换清洁工作服、工作帽并戴口罩,每发现一人扣1分。

4.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每发现一人,扣5分。

5.无食品安全管理员,扣5分;应配备专职的未配备,扣2分;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取得有效合格证书,扣2分。

三、诚信建设

6.未开展或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扣2分;无培训资料和培训记录,各扣1分;从业人员不熟悉本职工作应具备的食品安全知识和基本职业道德,每人扣1分。

10

7.许可证、食品安全等级、食品安全承诺及当地餐饮监管部门要求公示的其它内容,每缺一项扣2分;未在店内明显处公示,扣1分;“四自食品”添加剂未在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扣2分;公示内容不全,扣1分;食品添加剂未向监管部门备案,扣2分;自制饮料配方未进行菜单式公示,扣2分。

8.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使用禁用食品和非食用物质、加工腐败变质和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原料、加工回收后的食品,各扣5分;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餐饮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等行为并被查证属实,各扣5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扣分标准

分值

扣分

四、布局流程和场所环境

9.布局流程不符合要求、场所面积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每处扣1分;功能间(区)无标识,每处扣0.5分。

10

10.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为非独立隔间的场所,各扣2分;特大型餐馆餐用具保洁为非独立隔间的场所,扣2分。

11.场所内发现鼠迹、蟑螂或苍蝇等害虫,扣1分;物品未分类和分区域按要求存放、食品处理区存放私人物品,每处扣0.5分。

12.更衣场所与加工场所不在同一建筑物内,扣1分;不在食品处理区入口处,扣0.5分。

13.墙面、天花板、门窗、地面材料(含颜色)不符合规范要求,各扣1分;不清洁、破损、积垢、霉斑,每处扣0.5分;地面无排水系统,扣2分;地面湿滑,每处扣0.5分。

14.无餐厨废弃油脂和泔水回收协议、无回收记录,各扣1分;回收记录不全,扣0.5分;无废弃油脂回收单位经营资质证明,扣1分;废弃物容器未配盖子、外观不清洁,各扣0.5分。

五、设施设备

15.无通风排烟设施,扣2分;通风排烟设施污垢严重,扣1分;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灯具无防护罩、冷藏库房无防爆灯,各扣0.5分;无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扣2分。

10

16.洗手消毒设施★:无洗手消毒设施每处扣5分;使用的消毒液不符合要求,扣2分。

17.动物类、植物类、水产品专用清洗水池,每缺一类扣2分;未按分类配置专用切配工用具,每缺一类扣2分;未按分类配置专用容器,每缺一类扣2分;成品无专用容器;扣2分。

18.餐具、拖把、工用具专用清洗水池,每缺一类扣2分;无餐具消毒和保洁设施,各扣5分;无专用留样设施,扣2分。

19.冷藏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扣2分;温度显示失灵未加放内置温度计,扣1分;无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专柜、食品添加剂专柜、精确的食品添加剂计量工具,各扣2分。

20.紫外线灯、净水设备、制冰设备等直接影响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未定期维护、检修,无维护检修记录,扣2分。

21.洗手消毒设施、餐具消毒和保洁设施不符合要求,每处各扣2分;其它设施不符合要求,每处各扣1分;设施无明显标识、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每处各扣1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扣分标准

分值

扣分

六、采购贮存

22.食品原辅材料(含食品添加剂)无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各扣5分;食品相关产品无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扣2分;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不全,扣2分。

12

23.有毒有害物品与食品混放★,扣5分;生熟食品混放,每处扣2分;未按标识存放、未离墙离地存放、食品添加剂未专柜贮存,各扣1分;超过保质期和变质食品,每发现一种,扣2分;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种,扣1分。

七、加工制作

24.加工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的工具和容器未按标识分类使用,每处扣1分;设施设备、工用具和容器不洁净,每处各扣2分。

10

25.半成品容器直接放地面,扣1分;成品容器相互叠放或直接放地面,每处扣1分;成品存放温度、时间不符合要求,扣3分。

26.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扣5分;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扣2分;无食品添加剂领用和使用记录,各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27.食品留样★:留样容器未清洗消毒、未标注加工时间、样品混淆、留样数量少于100g、时间不足48小时、留样品种不全、记录不全,各扣1分。

八、餐用具

清洗消毒

28.餐用具清洗消毒★:餐用具不消毒、已消毒的餐用具不符合要求,扣5分;无消毒记录,扣1分;已消毒的餐具未存放保洁设施内、保洁设备不洁净,各扣2分;保洁设备未封闭、存放其它物品,各扣1分。

12

29.提供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单位不具备资质,扣5分;无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消毒合格凭证,扣2分。

九、专间管理

30.专间区域★:未按要求设立预进间,扣5分;预进间无非手动式水龙头开关、更衣设施,各扣1分。

每间10

31.墙裙未铺设到顶,扣2分;设制明沟或使用不带水封地漏,无开合式传送窗、空调、温度计,各扣1分;无紫外线灯、净水设施,各扣3分;工用具和容器未做到专用、废弃物容器盖子为手动式,各扣1分;未进行紫外线消毒,扣2分;无消毒记录,扣1分;冷菜、裱花、刺身间温度25度以上,扣3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扣分标准

分值

扣分

十、检验运输

(适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

32.无检验室、未开展检验,扣3分;检验设备和设施与产品检验项目不适应、检验人员无有效专业培训证明,各扣2分;检验不规范、检验记录不全,各扣1分。

10

33.配送食品的最小使用包装或食品容器包装上的标签未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半成品加工方法,每缺一项,扣1分;包装材料不符合要求,扣2分。

34.运输★:运输车辆为非专用封闭式,扣5分;车辆无温度显示装置、不清洁、无分送产品的专用密闭容器,各扣3分。

十一、其它

35.其它有碍食品安全行为每发现一起,扣1分。

2

十二、加分项

①加工制作动物类、植物类、水产品的工用具、设施和容器,色标分别按红色、绿色、蓝色标注加1分。②实行透明厨房、视频实时监控等社会监督方式加1分。③推行先进管理方法加1分。④在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医药报等国家媒体发布的,加0.5分;在省媒体发布的加0.3分。

3

检查结果:

应得分数:实得分数 :标化分数:评定等级:

说明:1.检查项目可以合理缺项,每小项扣分分值相加不超过该检查项目中设定的总分值。

2.标化分数=实得分数÷应得分数×10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标化分数≥90分为优秀;≥75分<90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一般。60分以下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评定为整改;造成三级以上(含三级)食物中毒,评定为整改;食物中毒三级以下的,给予降级。

4.标化分不足60分不予加分。加分项最多分值为3分,每小类加分,不超过该小类标注分值。

5.★为关键项,关键项扣5分为不符合要求。

6.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加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处理。

检查人员身份:签字:

检查时间:年月日


附件3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报告

一、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及报告人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抄写)

二、守法生产经营情况总结: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人员管理

(三)诚信自律建设

(四)布局流程和场所环境

(五)设施设备

(六)采购贮存

(七)加工制作

(八)餐用具清洗消毒

(九)专间管理

(十)检验运输

(十一)操作规范

(十二)应急处置

三、问题整改和落实情况:

四、其他意见:

单位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报告日期:

附件4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发现的问题及问题

整改登记表

检查时间

检查情况

整改情况

领导

签字

发现问题

检查员

签字

整改

时间

整改措施

执行人

签字


附件5

食品及原材料定点采购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

序号

品种

供货单位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号、

小作坊备案登记证号、营业执照

单位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备注

食品及原料采购记录

日期

品种

数量

采购单位

备注

验收人签名:

食品质量和来源证明资料粘贴处

附件6

食堂食品留去校记录表

时间

留样物品

留样数量

留样人

留样时间

去样人

去样时间

备注


附件7

餐用具清洗消毒洁记录表

日期

餐用具数量

清洗情况

消毒起止时间

保洁情况

附件8

餐饮从业人员每日晨检表

日期

姓 名

健康证号

晨检情况

腹泻

手指甲、手部创伤及佩戴金属首饰

感冒 发烧

化脓性

皮肤病

其他

健康状况

记录人:

注:应每天进行,有就打√,无打○其他健康状况填良好或者注明实际健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