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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白鹤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白鹤镇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整改结果报告
时间:2018-11-29 12:4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白鹤镇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整改结果报告

 

县审计局:

  贵局的审计报告收悉,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存在的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作如下整改说明及建议。

(一)关于“预算编审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镇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审计的要求,规范预算编制、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做到决算数与实际收支数相符。

(二)关于“预算执行与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对历年挂账的款项逐一排查、清理。建立健全资源资产管理、严控非预算单位费用支出。

  其中对于政府账簿“其他应付款/单位/零余额账户余额账户余款”账户虚列支出8546366.01元问题,其原因是:一是县财政预算指标下达经常性延后,导致基本户必须预先垫支水电费、社保缴费等各项日常经费和部分需及时支付村级经济组织的专项补助资金;二是支付系统新变更,我们还处于调整适应期,因此未及时将基本户垫付款与零余额账户内资金进行结算冲销。2017年度开始,我们开通了镇政府公务卡专户直接绑定零余额支付系统,如此避免了电费、水费、电话费、公积金、社保等费用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划拨资金的操作。

  财政奖补资金安排不规范的问题。

    《报告》所列各项奖补资金均经镇两委会议研究通过,并报每年度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实施支付,故不存在财政奖补资金安排不规范的问题。

(三)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基础设施配套费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我镇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年内在工程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已提前垫付了工程款,介于每年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返回时间较晚,普遍为12月底,因此我镇财政年终调账将基础设施配套费调出用于冲账。(有发票复印件为调账依据)

  2、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的问题。

  台财社发[2016]16号,避灾照料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补助12万元、台财农发[2015]23号三化示范村及农家乐补助1.5万元,其维修费用及日常支出已由镇政府先期垫付,相关补助资金到达后理应冲销原支出,因此不存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的问题。

  4、部分专项资金长期结转结余(包括康庄工程专项资金)的问题。

  我们已着手对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区别不同情况处理:一是对康庄工程资金,催促项目实施单位抓紧做好竣工验收,及时结清工程款,二是对其他部分专项款超支的相应调入我镇对村级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三是有结余的,先经核实,若是当时记账错误,则调整经费支出冲销专项结余,若确实结余无误,并不再支付的专项款,我们将与县财政沟通协调。

  4、五保户补贴发放无签章的问题。

  我镇五保户补贴发放通过银行柜台代发打卡,有银行支付凭证核实。(见附件)

(四)镇政府收支管理方面

  1.关于何方赵、桃源景区指挥部预支工作经费的问题。

  何方赵指挥部和桃园景区指挥部一直以来工作任务艰巨,应急、特急事务繁多,日常经费支出较频繁,随时结报困难较大;加上办事处、指挥部均不存在独立核算账户,预支款只能转入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为便于工作,经镇两委会议上研究决定,暂借5万元作为工作经费预支款用于指挥部日常经费支出。由于财务账务处理不当,不应该直接以拨列支,而应作为“暂付款”挂账,待凭据结报后再予以冲销。目前,正在催促指挥部清理票据来镇财政办报销。

  2.关于驾驶员补贴和复印费管理问题。均已整改,该收回的款项已经收回。

(五)关于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拆违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由于拆违工程具有特殊性,各种突发性、危险性难以预料,加上地理位置上难度系数不一,拆违机械都是临时调用,因此对于拆违工作,操作人员一般不愿意,甚至有时就是出高价也找不到施工机械,漫天要价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各种机械规格型号不同,价格自然有区别。因此对于机械工时费不能与一般工程价格相比。

  2、直接委托设计服务。

  罗心村、宝相村美丽乡村景观工程设计鉴于时间当时紧迫,如果按照正常招标程序时间较长,影响后续工作,同时如果按规定收费较高。因此,经镇两委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形式,与投标人反复讨价还价。最后由杭州泛华易盛建筑景观咨询公司中标。

  3、绿化工程与舞台工程结算不及时的问题。

  我镇领导已督促镇城建办相关项目负责人联系施工单位尽快办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4、工程款支付手续不齐。

  目前已经在联系各方补齐相关手续

  5、多退王传苏保证金的问题。

  已收回(附收据、发票复印件)

(六)征地补偿款支付程序、管理不规范。(已整改)

  我镇受佛学院指挥部、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科白线指挥部、杭绍台铁路指挥部授权委托,代为支付白鹤镇辖区内的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苗木迁移等款项,镇财政支付时以指挥部出具的征地、拆迁补偿清单为依据,审核征地清单内有被征地人员本人签字手印,且清单经指挥部盖章后均有经办人、相关负责人、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予以支付。相关征地协议、评估报告原件均留在各指挥部存档,未作为附件钉入凭证,目前已对照整改完毕。

(七)政府性债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天台县白鹤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属我镇党委政府名下国有企业,是提供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国有企业融资平台。新农村公司目前名下在建工程项目有4个,包括袜业市场建设工程(已完工)、地质灾害搬迁项目、下西山公园、鹤栖大道市政工程项目,均上报县发改局申报立项,项目资金由我镇财政自筹,并报当年镇人代会审议通过。项目在建工程费用包括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镇财政暂借新农村公司的7303余万元袜业市场土地出让金返回实际上作为项目收益冲销成本后,并将剩余部分计入当年财政预算收入,用于我镇其他在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鹤镇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八)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接下来我镇财政办会对往来款进行逐步清理,列成清单,报镇两委会议研究后责令相关经手人追回借款,对于乡镇撤扩并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全县各乡镇普遍存在,期待县政府及县财政出台政策统一处理。

(九)下属单位管理方面。

  1、关于桃花谷公司2016年5月、7月分别借白鹤镇斗基岩村、宝相村旅游特色村建设资金各50万元,共计100万元。其中基岩村借款在2018年2月已全部收回(附收据复印件),宝相村的借款届时会以该村农村污水处理池征地补偿款扣回。新农村公司出借上联新村184万元,上卢村100万元用于支付被征地村民补偿款,由于征地工作还有遗留问题,目前还不能完全结算。待2018年完成上卢村第三小学征地、上联新村袜业市场指挥部征地工作后予以清账。

  2、关于列支烟款问题。已整改。有关费用已收回、有关责任人已作了处理。

  3、支付贷款利息外费用。

  我们将与贷款银行沟通协商,解决不合理收费问题。

  4、无发票支付工程款。

  已整改

  5、部分工程未在本县预缴税费。

  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附完税证明)

四、其他情况

  1、公款未竞争性存放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天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2、欠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出现欠收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①2016年二孩政策放开以后,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鲜有主动及时缴纳的,一部分人存在观望心里。

  ②白鹤外出人口比较多,大部分的违法生育对象都是在外地,计生部门难以查找取证。

  ③对当事人不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当事人不配合的更是难以调查取证。

  ④一部分的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

  镇政府、卫计办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①加强宣传、做好解释:广泛倾听群众意见的同时增强公民意识,大力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以说服教育为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认真细致做好被征收对象的法律政策教育和思想工作,明确广大育龄夫妇自身在计划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让违法生育者明白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自身的法定义务,同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告知违反法律拒不执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及对家庭和个人的影响,引导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②强化基础,发挥基层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各办事处专干及各村级干部业务指导,健全并发挥村级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热情。把有热心、事业心的中青年女性充实到村级计生队伍中来,进一步加强对育龄妇女动态有效跟踪监管,减少和控制违法生育,最终达到无违法生育、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目的。 

  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征收决定,依法送达,避免因程序问题导致法院无法强制执行。针对经济条件确实困难的,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和履行能力,区别不同人群确定征收标准,以便于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

   

   

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