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1081/2017-101963 | ||
---|---|---|---|
发布机构: | 天台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台州市天台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台州市天台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全国和全省统一制定的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经地方政府批准的各类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研究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组织协调全县的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审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审批调查项目(报表);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统计违法行为。
4、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和县情县力的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能源、服务业等统计监测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情调查工作。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7、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
9、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县外交流和合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天台县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天台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大队、普查中心和所属服务业统计中心决算。
二、台州市天台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905.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5.21万元,占总收入100.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7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6.48%;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 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 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31.86万元,占总收入3.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0.00%。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统计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873.3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1.19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 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76.9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06万元,项目支出370.3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统计局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840.52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1 %,主要是因为干部职工正常晋升变动追加预算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1.19万元,占94.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4.38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79万元,占3.1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类)05(款)01(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85.61万元,2016年决算为35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干部职工正常晋升变动追加预算等。
201(类)05款)02(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3.1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4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压缩单位不必要的开支,有盈余。
201(类)05款)05(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8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4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压缩单位不必要的开支,有盈余。(类)05款)06(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
201(类)05款)07(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00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18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压缩单位不必要的开支,有盈余。
201(类)05款)08(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93.72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8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压缩单位不必要的开支,有盈余。
201(类)05款)50(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97.13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9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台州市天台县统计局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3.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6.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
公用经费2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4.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9.7%。主要用于接待检查组检查、省市调研、上级考察督查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接待事宜,尽量减少不必要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332人次,共 4.45万元,其中,外 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2.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5万元,主要用于调研、检查、会议、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用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天台县统计局本级、所属天台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大队、普查中心和所属服务业统计中心等 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44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9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 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统计局单位城乡住户调查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30.38万元,实际支出30.38 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好。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确保了县政府进行科学管理的需要,重点居民及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水平、社会保障、贫困监测等资料。2、努力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数据支持,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同时为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类别权数和调整提供资料。3、为一些重要的研究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如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收入差距、消费心理、营养水平、贫困状况等。4、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协助县政府及时掌握居民家庭生活情况,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困难,改善民居民生活。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201(类)05(款)01(项):指行政运行。
13.201(类)05(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201(类)05(款)05(项):指专项统计业务。
15.201(类)05(款)06(项):指统计管理。
16.201(类)05(款)07(项):指专项普查活动。
17.201(类)05(款)08(项):指统计抽样调查。
18.201(类)05(款)50(项):指事业运行。
19. 208(类)05(款)04(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
20.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