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2200/2017-1003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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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水利水电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台州市天台县水文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台州市天台县水文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天台县水文站是基层水文测验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根据所辖测站水文测验任务,研究制订本测站及所辖测站的水文测验、资料整编、水文情报预报等工作流程标准;完成测站任务书规定的测验任务及资料整编工作;参加上级水文机构组织的水文资料审查工作;负责测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开展相关的水文设施建设;负责完成各级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报汛和水文情报预报任务;协助县防汛办做好水情报汛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等防汛办做好水情报汛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天台县水文站部门决算包括:天台县水文站决算。
二、台州市天台县水文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水文站2016年度收入决算416.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1.26万元,占总收入62.6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22.61%;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 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 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167.00万元,占总收入40.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155.65万元,占总收入37.33%。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水文站2016年度支出决算253.4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47.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 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 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8.6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8万元,项目支出159.2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59.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水文站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95.25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 %。,主要是因为人员退休。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13(类)03(款)13(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89.64万元,2016年决算为8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0%%, 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221(类)02(款)01(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61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台州市天台县水文站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 %。主要用于接待水文指导接待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0人次,共 0.25万元,其中,外 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