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685C/2017-98102
发布机构: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7-09-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台州市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21 12:43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台州市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隶属天台县人民政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辞退(辞职)、申诉等政策规定和贯彻实施意见,负责行政机关实施公务员法的方案审批,牵头组织申报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3.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4.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5.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就业援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6.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及县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完成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

  9.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组织市“首席技师”评选的推荐工作。

  10.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县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

  14.负责新农合的组织实施、管理、检查与督导,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并调处参合群众的投诉,负责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台州市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以下简称局本级)决算、台州市天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决算、台州市天台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以下简称就业处)决算和台州市天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新农合管理中心)决算。

  二、台州市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6年度收入决算2339.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29.36万元,占总收入99.56%,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5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7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7.13万元),占总收入96.39%;事业单位专户资金68.00万 元,占总收入2.91%;其他收入6.20万元,占总收入0.2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26万元,占总收入0.01%。上年结转收入9.96万元,占总收入0.43%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6年度支出决算2339.4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06万元、其他支出 77.1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47.3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2.67万元,项目支出799.3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13万元,其他各类支出74.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1866.50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7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9 %,主要是因为追加考核奖经费和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项目经费。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8.71万元,占39.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0.51万元,占48.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2.75万元,占7.93%;住房保障(类)支出86.06万元,占3.95%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10.57万元,2016年决算为61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考核奖和人员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0万元,2016年决算为5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稍有剩余。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8万元,2016年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7万元,2016年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75.61万元,2016年决算为18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96.86万元,2016年决算为21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考核奖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05.6万元,2016年决算为54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考核奖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7.6万元,2016年决算为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略有剩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01万元,2016年决算为24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2015年随军家属货币安置等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4.56万元,2016年决算为3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县里拨款用于支付符合发放纪念章抗战老兵一次性慰问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项目是追加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82.25万元,2016年决算为17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调整,未能开展网络软硬件维护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84.65万元,2016年决算为8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台州市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0.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92.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98万元,2016年决算为7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调整,没有开展和谐指数测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00万元,未安排出国,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4.1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兄弟县市交流学习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招待支出。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351人次,共 3.61万元。    

  局本级2016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1.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9.8%。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89人次。

  社保中心2016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1.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2.21%。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12人次。

  就业处2016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0.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2%。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 20批次, 50人次。

  新农合管理中心2016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9.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5.9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6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执法、会议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一辆公务用车报废。

  局本级2016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9.39%。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社保中心2016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8.44%。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就业处2016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新农合管理中心2016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08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人社局本级、社保中心、就业处3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5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7.8万元,增长50.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人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31日,人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人社局劳动监察经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0 万元。该项目依据浙政办发〔2016103号文件《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和台劳监支〔20166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评估的通知》等文件,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标准询问室建设和移动执法箱配置。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 2016年受理处置各类劳资纠纷投诉举报382起,妥善处理重大群体性欠薪事件52起,涉及劳动者1870人,涉及劳动报酬金额共3132.4万元;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案件1件,涉及51名劳动者132万元;快速响应110社会应急联动39次,快速稳妥处置各类劳资纠纷,全年没有发生较大社会影响事件,有效维护了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支付工资、社保缴费、日常办公费用等。

  1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用于支付12333咨询服务费用和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项目等。

  1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用于军转干部社保缴费。

  1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用于开展公务员招考工作。

  1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用于支付办公场所运行费、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等。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用于支付大楼运行及物业管理费、派遣人员工资经费等。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用于支付仲裁办案及法律顾问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用于支付企业退休干部补助金和活动费等。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支付离退休干部社保缴费、退休费等。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用于支付符合发放纪念章抗战老兵一次性慰问金。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用于支付相关费用。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用于支付办公场所租赁工作经费、网络专线管理工作经费等。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6.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考录、公务员培训等费用。


附件

2016年人社局决算公开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