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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台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9-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福利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9-21 10:33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州市天台县福利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

 

一、台州市天台县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为城镇三无和社会弃儿提供养护等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天台县福利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台州市天台县福利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福利院2016年度收入决算120.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00万元,占总收入86.3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66.7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 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 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23.67万元,占总收入19.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16.41万元,占总收入13.62%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福利院2016年度支出决算108.5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4.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7.3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58万元,项目支出48.5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3.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台州市天台县福利院2016年年初预算为80.8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 %。,主要是因为0.55万元为多余社会保障款,已退回财政。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88万元,占66.72%;其中人员经费36.95万元,日常公用9.93万元,项目支出3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人员经费类,2016年年初预算为39.76万元,2016年决算为4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实际超过核定数,期中主要为年度考核奖发放,年初没有预算。

(2)日常公用类。2016年年初预算为7.12万元,2016年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减少。

(3)项目支出34.00 万元,主要用于三无弃儿供养经费及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台州市天台县福利院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8万元、津贴补贴9.86万元、奖金5.34万元、社会保障2.02万元,绩效补贴5.30万元,养老保险4.33万元,年金1.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4.26万元,个人家庭补助2.81万元。

公用经费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6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0.27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0.03万元,维修费0.09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其他0.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福利院彩票公益金。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4.49万元,年初无预算。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无“三公经费”。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XX(类)XX(款)XX(项):指……。

13.XX(类)XX(款)XX(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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