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17-127157
  • 文件编号:天政办发〔2017〕1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3-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7-05-31 15: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政办发〔2017〕14号.doc

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为切实做好“十三五”时期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威胁、提升地质环境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地质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新需求,助推我县更有活力、更显品质、更富绿色、更加开放、更具幸福的中国名山福地的建设,在全面总结天台县 “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天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

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我县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适用于全县范围。

《规划》基准年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规划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规划背景。

1.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天台县位于浙江省中东部,行政隶属于台州市,全县总面积1432.10平方公里,辖7镇、3街道和5个乡,共597个行政村,12个社区。地理位置坐标界于东经120°41′24″~121°15′46″、北纬28°57′02″~29°20′39″之间。全县目前常住人口为59.63万人,平均人口密度为416人/平方公里。“十二五”以来,全县以“一规统全局,一心带三区,一业融五化”为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产业强县、城乡一体、生态名县、民生优先的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小县大城”建设,实现了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87.08亿元,人均GDP 31388元,地方财政收入15.03亿元。

2.地质灾害现状。

“十二五”规划初期全县有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十二五”期间,又新增地质灾害及隐患点43处,新增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83万元,无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经过上轮规划期间的应急排险、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等防治工作,共核销地质灾害及隐患点32处。截止2015年底,天台县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隐患11处,崩塌隐患4处,泥石流隐患13处,除1处中型滑坡外其余规模均为小型。地质灾害隐患共威胁人员1543人,威胁财产2384万元。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于泳溪、坦头、石梁、赤城、白鹤、平桥等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主要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类,自然因素主要是台风汛期的强降雨,人为因素主要是建房切坡、农村山区道路修建等工程活动,每年7—10月的台风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通过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共查明不稳定斜坡18处,其中稳定性差的5处,较差的13处,危险性大的2处,中等16处,共影响人员76人,威胁财产244万元,上述区域也是防灾重点巡查区域。

3.地质环境资源。

天台县属浙东低山丘陵区,县域北东为深切割的花岗岩及流纹岩山岳峡谷地貌,西南为火山凝灰岩及溪流沟谷地貌,中部为分布有红层丘陵垄岗的始丰溪河谷平原。区内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景观资源、地热资源、矿泉水资源等地质资源特色鲜明。地质遗迹资源方面,天台县已查明的地质遗迹有42处,类型涵盖古生物化石产地、地层剖面、古火山构造、峡谷地貌景观、凝灰岩地貌景等类型,特别是恐龙类古生物遗迹资源十分丰富,拥有古生物化石蕴藏覆盖面积近230 平方公里,是浙江省最早发现恐龙骨骼及蛋化石的县市之一。地热资源方面,天台县地热水主要属断裂深循环对流型带脉状裂隙水,现已查明白鹤、大岭口和国清3处地热靶区;矿泉水源地有西演茅矿泉水,为锶、偏硅酸复合型饮用天然矿泉水,单位涌水量0.116升/秒.米,总体区内地热、矿泉水等资源可开发潜力较大。

(二)“十二五”主要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坚强领导下,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天台县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成立了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地质环境管理科室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职能,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县、乡镇(街道)、行政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汛期排查、日常巡查制度、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更加完善,每年组织编制并认真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15年,在原 “十有县”的基础上成功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道路。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不断深入。全面完成了以农村山区居民点为主要调查对象的《天台县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共完成调查区面积约1247.7平方公里,涉及387个行政村,740个自然村、居民点,更新了地质灾害信息数据库,修编了《1:1万乡镇(街道)地质灾害易发区图》,基本查清了现阶段天台县地质灾害的发育和分布规律。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全面覆盖。强化了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合作,初步建立了降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县安装了3台滑坡自动监测仪,实现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实时监测预警;完善了县、乡镇(街道)、行政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有简易监测手段,落实了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对全县28处隐患点和18处重点巡查区实现全覆盖。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天台县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累计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约1670万元,完成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6个,应急排险工程项目12个,搬迁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居民点2处,共减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数约408人;安全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近2000人次,成功避让了4起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全县无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情况,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应急防灾能力日趋提升。相继编制了《天台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防台工作知识读本》,对每个隐患点编制了《防灾避险图册》、每年编制并发布《天台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方案》;和专业地勘单位签订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协议书,建立地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撑。此外,每年有常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活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

——地质遗迹调查与保护稳步推进。开展了天台县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基本查明了地质遗迹资源的分布、规模大小、类型特征、价值等级和保护利用现状等情况。编制了《天台县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保护规划(2016-2025)》,在全县化石产地划分了2处重点保护区(赖家恐龙化石保护区、屯桥黄眉山化石保护区)、3处一般保护区(赤义化石保护区、落马桥化石保护区、三合镇硅化木化石保护点)、天台盆地化石潜在区和一条恐龙化石保护带;编制了《天台地质公园规划纲要(2016-2025)》,初步划定拟建地质公园两个片区总面积135.2平方公里,正着手准备编制天台地质公园申报可行性的研究报告。

——地热、矿泉水资源勘查开发进入实质性阶段。开展了“天台盆地地热资源勘查项目”,完成1:2.5万地热地质调查30.0平方公里,高精度重力剖面测量13.5公里,初步圈定了白鹤、大岭口和国清3处地热勘查靶区,大致查明了上述区域2000米以内地质结构、热储岩性及分布、盖层、导水和控热构造,初步建立了我县地热地质概念模型,地热资源勘查取得初步成果。2015年开展了天台县矿泉水资源的勘查工作,目前已计划布设4眼水文地质勘查孔和2眼矿泉水开采钻探井进行资源评价,为地方提供可开发的矿泉水水源地。

(三)存在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风险防控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仍需提高;二是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经费紧缺、防灾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三是我县基础性地质环境调查和评价工作相对滞后,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四是我县地质资源类型丰富,但开发利用和保护程度低,地质环境资源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仍需大力提升;五是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信息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

(四)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协同推进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关键期,是天台县加快转型提升的跨越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按照“工业东进、城市西进、旅游靠山、养生进山”的县域空间利用规划部署,未来五年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环境风险管控将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这对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和灾害风险管控形势依然严峻。我县地质环境条件较为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1170.9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82 %,山区农村仍有大量人口分散居住;全县尚有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不稳定斜坡18处,威胁和影响人员约1619人,财产约2628万元,因此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依然艰巨。随着“十三五”建设的全面展开,我县城镇化建设、旅游开发、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低丘缓坡开发、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推进,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将进一步加剧,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的范围将不断扩大,对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和地质环境承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灾害风险增加,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

——新常态下地质环境保护压力逐渐增大。“十三五”时期,我县按照“小县大城”发展战略将落实主体功能规划、提升城市功能定位。围绕品质天台城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全面提高城市宜居品质,为此需要综合运用现代地质调查手段开展城镇建设区环境地质调查、地下水环境监测、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调查、农业地质环境调查等工作,为生态城镇建设发展、绿色高效农业发展和一大批重要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更加精确、丰富的地质环境资料。

——地质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亟待加强。“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跨越期,地质环境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摸清地质环境资源家底,发挥我县地质资源优势,开展地质遗迹资源、地下水、矿泉水、地热等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助推我县品质之城建设,尽快推进资源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

——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时期,我县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绿色发展之路, “两美浙江”、“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县”的建设也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创新地质环境保护新机制,协调经济建设改造地质环境与保护地质环境的矛盾,需要做好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土污染防治、建立地下水和矿泉水源地保护区、地质公园保护区在内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深入查、全面防、重点治”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为主线,以“小县大城”为总载体,紧扣跨越发展总基调,围绕“一规统全局、一心带三区、一业融五化”总要求,以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增强地质环境对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为导向,加快构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新机制,着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地质环境资源供给能力,持续改善地质环境质量,保障地质环境安全,使地质环境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可靠保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以人居安全为核心,把受灾害威胁的群众脱险、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改善人居环境作为工作重点,统筹规划、立足当前,提高规划指导力度,为“平安天台”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整体布局,全面规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抓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针对性的部署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建设、地热资源开发等重要地质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项目。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县实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将地质灾害防治与下山脱贫、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相结合,兼顾标本,综合施策,按照全面建设法制社会的要求,依法合规地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所起主导作用及其责任红线,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统筹人力、物力和财力,合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依靠科技,强化创新。加快理念创新,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提高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信息数据采集、利用的科技含量,有效提升防灾减灾和地质环境保护时效性。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以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全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全面建成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处置四大防灾减灾体系,基本消除已知重大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环境调查程度和地质环境资源保护水平,增强地质环境信息化服务水平和地质调查成果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地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为天台建设更有活力、更显品质、更富绿色、更加开放、更具幸福的中国名山福地提供地质安全和地质资源保障。

2.具体目标与指标。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面提升。通过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工作,到2020年全县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率80%以上,其中威胁30人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消除,减少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1619人,每年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险情处置率100%;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评估率100%;基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能力显著提高;开展全县旅游风景区、重要工程建设区和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开展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实现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全面展开。全面推进天台县1:5万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调查工作,完成面积962平方公里,查清土地质量,分清土地质量等级,基本建立农田土地质量档案,助力绿色农业发展。开展全县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全县覆盖率100%。基本建立地下水、基本农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地质环境资源保护与开发水平全面提高。开展白鹤、大岭口、国清三个地热勘查靶区1:1万—1:2.5万地热资源详细勘查30平方公里,早日探明地热资源量;重点实施地热探采井1口,争取实现出水量300 吨/日以上,地热、矿泉水资源勘查开发取得突破。加强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推进天台恐龙地质公园的申报,建成省级地质公园1处,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区面积135.2平方公里;推进地质特色文化村建设,创建地质特色文化村3个。

——地质环境信息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以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为平台,建立我县综合性地质环境信息服务系统,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监测数字化、自动化程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农村山区群众防灾抗灾、保护环境的意识。

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

现状

2020年

目标

指标属性

地质灾害防治

1

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处)

/

19

约束性

2

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人)

/

1619

约束性

3

新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处置率(%)

/

100

约束性

4

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处)

/

20

约束性

5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率(%)

/

100

约束性

6

旅游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

100

预期性

7

乡镇地质灾害风险量化评估(个)

0

8

约束性

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监测

8

丘陵山区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平方公里)

0

1432.1

约束性

9

永久基本农田1:5万土地质量调查(平方公里)

0

962

约束性

10

基本农田土地质量监测点(个)

0

30

约束性

11

地下水监测点建设(个)

0

5

约束性

地质环境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12

地热资源可开采量(立方米/日)

/

300

预期性

13

地热探采井(处)

0

1

约束性

14

省级地质公园创建(个)

0

1

约束性

15

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区面积(平方公里)

/

135.2

预期性

16

地质文化村建设(个)

0

3

预期性

17

矿泉水资源调查(平方公里)

/

100

预期性

注:约束性指标,是指必须严格管控,确保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通过规划引导,力争实现的指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根据天台县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以及“十二五”以来地质灾害防治情况,以地质灾害综合危险性指数法进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将全县划分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三个等级。

1.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全县共划分地质灾害中易发区8个,主要分布在洪畴镇东安隐、泳溪乡苍华—石梁镇岗头厂、坦头镇百丘—大余、石梁镇慈圣—迹溪、石梁镇塔头坑—赤城街道西冷坑、白鹤镇苍蒲坑、平桥镇紫凝山区、雷峰乡状塘—友义村等低山丘陵区,中易发区面积约40.2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81%。共发育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不稳定斜坡6处,地质灾害及不稳定斜坡点密度0.43处/平方公里,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受威胁人数1352人,受威胁财产1961万元。

2.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全县划分地质灾害低易发区1个,除天台盆地和部分河谷平原外的丘陵山区基本属于低易发区,面积约1130.72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79.00%,区内现状发育地质灾害点17处,其中崩塌4处,滑坡5处,泥石流8处,不稳定斜坡13处,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和小型的坡面泥石流为主,灾害点密度0.03处/平方公里。受隐患威胁人数267人,威胁财产667万元。

3.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全县共划分地质灾害不易发区4个,主要分布于天台盆地中部平原区街头—洪畴以及泳溪乡岩下蒋—下岙、南屏乡山头郑—下杜、三州乡蒋家店一带河谷平原区,面积约261.1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8.19%。特点是地形平坦,地貌类型较为单一,地质环境条件相对简单,地质灾害不发育,多为城镇村庄居民聚居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结果,结合天台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一心带三区” 的统筹发展格局,综合考虑重要工程建设布局、旅游开发、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并突出地质灾害防治代表性和典型性,全县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7个。重点防治区总面积约81.91平方公里,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19处, 威胁人员1341人,威胁财产约1899万元。

1.泳溪乡北山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1)。

基本情况:范围主要为北山村一带,面积约0.76平方公里,发育1处泥石流隐患,威胁北山村62人,财产约148万元。

防治工作重点:结合排洪防汛对泥石流隐患沟进行工程治理,汛期加强巡查监测。

2.泳溪乡苍华—石梁镇岗头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2)。

基本情况:位于泳溪乡北部苍华、石梁镇东南部牛梗岗头、三条一带,面积约3.6平方公里,主要发育2处泥石流隐患,威胁沟口及附近村庄30人,财产约120万元。

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地质环境保护,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隐患点的监测和汛期防灾工作。

3.坦头镇百丘—大余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3)。

基本情况:范围包括坦头镇镇北部百丘村、欢山村至大余村、下周村一带,面积约9.10平方公里,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不稳定斜坡3处,威胁人员20人,财产约45万元。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较集中。

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地质环境保护,规范农村建房等活动,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完善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网络,采取工程治理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4.天台县城北—石梁镇龙皇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4)。

基本情况:范围包括赤城街道北部至石梁镇龙皇堂一带,分布有赤城景区、国清景区、琼台桐柏景区、塔头高明景区等旅游风景区,面积约48.89平方公里,发育地质灾害隐患及不稳定斜坡点共3处,威胁人员20人,威胁财产约45万元。近年来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修路、建房、旅游开发、新农村建设等对地质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规划阶段需综合考虑地质灾害易发程度。

防治工作重点:本区防护重点是天台山旅游风景名胜区、旅游交通要道,新、老天北线公路沿线和新农村开发区域。重点开展旅游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和综合治理,对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监管。

5.石梁镇慈圣—迹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5)。

基本情况:范围包括石梁镇慈圣村至迹溪村一带,面积约4.76平方公里,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威胁人员30人,威胁财产约80万元。

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地质环境保护,规范农村建房等活动,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完善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网络,采取工程治理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6.苍蒲坑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6)。

基本情况:位于白鹤镇北西苍蒲坑村一带,面积约3.69平方公里,发育1处泥石流隐患,主要威胁苍蒲坑村635人,财产约912万元。

防治工作重点: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监测预警系统,采取搬迁避让的方式至本规划期末使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基本免于地质灾害危害。

7.平桥镇紫凝山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7)。

基本情况:位于平桥镇南部紫凝山玄武岩台地,面积约11.11平方公里,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威胁人员632人,财产约709万元。区内地貌类型为典型的玄武岩台地,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切坡建房、乡村旅游等人类活动较强烈。

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地质环境保护,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完善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网络、采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四、主要任务

(一)地质灾害防治。

1.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等方式,集中治理、搬迁一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威胁人数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到“十三五”末完成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不稳定斜坡影响区的工程治理、避让搬迁工作,减少地质灾害总数80%以上。

(1)搬迁避让。按照“应搬尽搬”的要求,结合下山脱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搬迁苍蒲坑村等一批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地区的人民群众。

(2)工程治理。按照“还清老帐,不欠新帐”的要求,对已知的和新增规模较大、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批分期实施工程治理;对新发生的规模较小、危害较大易于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排险和应急治理的方式及时消除险情。

2.强化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和评估。

(1)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量化评价。在全面完成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1:2千—1:1万乡镇地质灾害风险量化评价工作,完成全县8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2)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全面监控地质灾害隐患和高风险区域,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要求,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隐患信息,及时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开展天台山旅游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工程,助力旅游兴县。

(3)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坚持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农村山区私人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评估率达到100%,从源头防范人为引发地质灾害。

3.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能力。

(1)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水平。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体系建设,联合气象部门、水利等部门构建“三位一体”的精细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统,进一步提高短时实时预报水平,加强对农村山区地质灾害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实现气象风险预报全时段、全覆盖。

(2)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与专业监测体系相结合,成立村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联控组织,落实巡查监测经费、配备简易监测预警设备,及时更新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进一步加强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继续做好平桥镇紫东村滑坡隐患点的专业监测,新建1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点;同时,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升专业监测水平。至“十三五”末,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预警网络。

(3)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科学处置灾险情。做好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避险、灾后应急救援的综合应急体系;通过培训、应急演练等措施提高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规划期内应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发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率达到100%,杜绝群死群伤地质灾害事件。

(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监测。

1.全面开展土地质量调查。以服务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质量监测和管理为目标,根据浙江省“十三五”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保护规划部署要求,开展完成我县1:25 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和1:5 万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调查。查明全县土壤地球化学背景,完成覆盖全县的多目标地球化学数据库和基本农田质量档案。

2.初步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1)开展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结合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地热和矿泉水资源勘查工程等,开展我县重要城市功能区地下水动态监测、地热水和饮用天然矿泉水的自动化监测。初步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点。

(2)基本农田质量监测。在基本农田质量调查基础上,开展基本农田土地质量监测试点,部署监测点30个左右,初步建立基本农田质量监测网络,助力我县农业现代化。

(三)地质环境资源保护与利用。

1.推进地热勘查,实现地热找矿突破。开展白鹤、大岭口、国清三个地热勘查靶区的1:1万—1:2.5万地热资源详细勘查,优先做好出水前景好的白鹤地热资源重点勘查区工作,先期实施地热探采井1口,实现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突破。在总结已有地热勘查成果基础上,完善地热勘查开发管理制度,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提高地热(温泉)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2.积极开展山区矿泉水水源地调查。推进天然矿泉水资源勘查工作,实施重点区域100平方公里地下矿泉水调查,合理开发利用矿泉水资源,开展《天台山矿泉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服务我县矿泉水产业发展。

3.加强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推进地质公园创建。

(1)继续开展地质遗迹调查评价。继续开展全县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工作,对已有地质遗迹集中区、古生物化石产地开展科学考察和研究工作,登录并查明全县地质遗迹资源和保护利用现状,评价地质遗迹资源价值,提出保护和利用总体方案,进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标示牌安装,全面建成地质遗迹信息库。

(2)推进地质公园建设。开展天台恐龙古生物地质遗迹相关课题研究,有序推进天台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工作进程,启动地质遗迹标识系统、导游图、博物馆等建设,在2018年前成功创建省级地质公园,并积极开展国家地质公园的申报。

4.创建地质特色文化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地质遗迹特色文化村创建,重点支持有重要地质遗迹分布、具有地质、农业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的乡村,有序推进地质特色文化村建设。规划期内开展平桥镇庄后村、三合镇大横村、街头镇后岸村等3个地质文化村的创建。

(四)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1.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以国土资源“一张图”为平台,建立集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环境监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地质遗迹保护等内容为一体的全县综合性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质环境信息动态管理和网上发布,提高我县的地质环境信息化水平和数据共享程度。

2.重视调查成果应用。充分利用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等项目的工作成果,完善地质灾害防范预案,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强化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能力,将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有效的转化到实际应用当中。

3.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普及“勤观察、早发现, 多监测、知险情,常演练、会应对,接警报、快逃生,听指挥、保平安”的地质灾害“五步避险法”;加强基层群测群防监测员专业技能培训,做到“四应知”和“四应会”;开展“千户培训,万户避险”行动,不断增强农村山区群众识灾报灾、自我防范和临灾避险能力。采用互联网+等方式普及全民的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五、重点行动与工程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分批完成已查明2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19处不稳定斜坡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加快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使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消减80%以上,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约1619人、2434万元财产脱离地质灾害威胁,现状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威胁基本消除。

2.地质灾害风险量化评价项目。以石梁镇为试点乡镇,探索开展乡镇(街道)1:2000—1:10000地质灾害风险量化评估工作,进一步查明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状况和居民点人口财产、重要工程的分布情况,为政府强化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综合治理和村镇规划提供依据。规划期内完成8个中易发区乡镇(街道)的地质灾害风险量化评估,编制完成1:2000—1:10000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

3.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开展县域内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国清、赤城、塔头高明、琼台桐柏、铜壶石梁、华顶、万年寺、万马渡、桃源、清溪、九遮、寒明岩、里石门等13个主要景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游客集中、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区、旅游交通道路等潜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进行详细排查,对存在隐患的区域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设立警示标牌,确保旅游安全,为我县旅游开发建设提供安全的地质环境。

4.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建设工程。结合全县“一乡一所”建设契机,全面推进我县15个基层乡镇(街道)国土所“新五到位”建设工程,严格按照高标准十有县的内容要求,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能力建设,巩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成果;完善国土、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短时临近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三位一体“的精细化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新建1处地质灾害隐患专业仪器监测点,结合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形成专业监测预警体系。

5.工程建设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总体规划、乡镇和村庄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十三五”时期,我县须进行专项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的重大交通工程项目有杭绍台高速(天台段)、104国道响堂至至界岭、207省道 (天台段)改建工程、313省道 (天台段)改建工程、仙居桐桥至街头公路(天台段)、天台玉湖洪至街头山头下公路建设工程等;旅游开发项目主要有石梁高山小镇工程、5A景区拓展整合建设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建设。通过专项评估查明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特征,分析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加剧和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险性,打造安全天台。

(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监测工程。

1.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开展全县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调查面积1432.1平方公里,查明天台县土壤地球化学背景,完成覆盖我县的多目标地球化学数据库,服务土地利用规划。

2.1:5万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调查项目:全面完成我县15个乡镇(街道)永久基本农田1:5万土地质量调查,调查面积962平方公里,建立基本农田土地质量档案和数据库。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土地质量监测试点,部署监测点30个左右,初步建成基本农田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

3.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工程:结合国家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开展我县重要城市功能区和重要水源地地下水动态监测和污染监测,初步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实施对已开展的地热水和饮用天然矿泉水保护区的的自动化监测,在保护区内安装视频摄影、水量仪、水位仪、水文计等动态监测设备,推进我县地下水动态监测和保护水平。

(三)地质环境资源保护利用绿色行动。

“十三五”期间,着力实施我县地质环境资源保护利用绿色行动,进一步发挥天台地质资源优势,助推我县中国名山福地建设。

1.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完成白鹤、国清、大岭口三个地热资源勘查靶区的地热资源详细勘查工作,探明地热资源;重点实施完成白鹤区TJZK1地热探采井1口,争取实现出水量300 吨/日以上,实现地热资源勘查开发新突破。

2.矿泉水资源调查:完成天台县矿泉水资源普查工作,开展重点区域100平方公里地下水调查与勘查,提供1—3处可供进一步勘查及开发利用的矿泉水水源地,推进矿泉水产业优化升级。

3.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加快地质遗迹调查,重点调查恐龙等古生物化石、典型地貌、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资源,结合天台县石梁飞瀑、赤城丹霞等特色景观资源,建立地质遗迹数据库;加强对重要地质遗迹的保护和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屯桥和街头两个地质遗迹集中区地质遗迹科学考察和保护区建设工作;推进天台县恐龙地质公园的申报工作,在2018年前成功创建省级地质公园,并积极开展国家地质公园的申报。

4.地质特色文化示范村建设:支持有重要地质遗迹分布、具有地质、农业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的乡村开展地质特色文化村建设。依托早白垩世的火山岩景观地貌群、白垩纪典型地层剖面群、古火山构造等地质遗迹资源结合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特色乡村文化,开展平桥镇庄后村、三合镇大横村、街头镇后岸村等3个地质文化村的创建。推进乡村地质科普长廊建设,将地质文化村打造为集农家休闲旅游、地质科普教育和增加当地经济发展为一体的美丽乡村。

(四)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综合应用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开展适合我县的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防风险评价与区划技术方法研究,开展暴雨型地质灾害机制和预警预报技术研究。

2.地质环境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以国土资源“一张图”为平台,建立集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环境监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地质遗迹保护等内容为一体的全县综合性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质环境信息动态管理和网上发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责,分步落实本规划所确定指标和重点工程,将规划目标任务尤其是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部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各重点行动和工程领导小组,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发改、财政、建设、规划、交通、水利、林业、气象、旅游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按各自的职责做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努力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健全法规制度,完善管理体系。

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划性文件,强化法制观念,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制定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地质灾害隐患管理制度、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制度、地质公园建设与管理制度、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地质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重大项目的公示、听证制度,接受社会舆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三)完善投入机制,确保投资成效。

“十三五”期间估算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经费约6492万元。因此须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县、乡镇(街道)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相关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对相关重点工程的配套资金投入,保障规划项目实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破坏,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规范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投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地质环境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提高投资保障水平和投资效率。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创新。

开展地质环境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行政管理能力,培养一批业务能力扎实、社会责任感强的基层工作队伍;引进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相关专业人才,加强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专业素养和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与相关地勘专业单位的科研合作,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提高地质环境保护水平,共同开展相关领域的重要工程项目研究和实施,注重发挥省内外专家对我县地质工作的支撑作用,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质量落到实处。

(五)深入宣传教育,构建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各种媒介平台以及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通过对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人员、先进事迹的宣传表彰,弘扬保护地质环境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地质环境的良好氛围和全民参与地质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引导个人、集体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地质灾害防治或地质环境保护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示范点的建设进一步推广经验,引导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七、附则

本《规划》由文本、附表及附图组成。

本《规划》由天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天台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天台县不稳定斜坡一览表

3.天台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一览表

4.天台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一览表

5.天台县地质灾害重点巡查区一览表

6.天台县“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重

点工程一览表

7.天台县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安

排表

8.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村一览表

9.天台县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及易发程度分区图

10.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图

11.天台县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