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587791576W/2017-102374
发布机构: 天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印发天台县行政执法局夏季市容整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5-23 11:12 来源: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天台县行政执法局夏季市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5月18日

天台县行政执法局夏季市容整治方案

随着天气变暖,各类水果摊点、烧烤等逐渐增多,为给居民营造一个清爽干净的市容环境,巩固创国卫成果,决定开展夏季市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时间

5月20日——10月20日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特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继欢

副组长:刘迪锋、范爱锋

成员:邱 洪、丁萃华、李 江、袁 靖、汤秋玲、陈坚斌、孙天勇、邱伟献、许惠扬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对流动摊点的整治。针对夏季瓜果流动摊点增多的特点,加大对城区各重要路段及重点区块的管理力度,规范街道上摊点摆放秩序,并组织专人集中对占道经营、乱设摊等行为进行清理。各中队要严查各自辖区内的流动摊贩使用燃气钢瓶及乱排污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流动摊点坚决予以取缔。

(二)加大对马路市场的管理。对已取缔并建成疏导点的马路市场,如:春晓路、螺溪、影剧院、福溪南路等,加大管理力度,严禁场外乱设摊、乱占道、越门经营等现象,确保市场外整洁有序,道路通畅。对暂时无法取缔的马路市场,加强管理,规范秩序,如:莪园、临川桥、坡塘桥等市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有序摆放,保持整洁有序。

(三)规范早、夜市经营行为。要求早点摊经营户在早上7时30分之前将占道的桌椅清理完毕,并且严禁油污乱倒乱排;整治中心菜场等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行为;劝导小摊贩进疏导点贩卖,严禁乱占道、乱摆放。夏季夜晚露天烧烤、大排档等占道经营现象增多,如金盘大桥、太平洋前、杨帆桥头、天元广场等重要节点,要增强夜班力量,不定期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户的油烟排放,提高夜市管理力度。

(四)严禁噪声扰民。严禁流动摊点用喊话器和高音喇叭在城区内从事流动广告宣传和叫卖、促销;严禁商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禁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娱乐、集会活动时使用可能对周围生活环境产生干扰的音响设施。对于屡教不改的经营户,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夏季车主多喜在阴凉地带停车,因此要加大对树荫人行道的巡查力度;规范收费公共停车场的停车秩序,引导车辆、电瓶车规范停车,畅通暑运交通。

(六)规范冷饮摊摆放秩序。划定冷饮摊经营范围,城区范围内各溪、河、湖距堤坝30米范围内及主城区等严禁设置冷饮摊点;规范冷饮摊审批流程;严禁出现超范围经营和在摊点周边乱摆放、乱搭建、乱张贴、乱排污等行为,确保摊点周边环境整洁。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者,进行取缔。

四、整治措施

(一)加大日常巡查,成立巡逻组。坚持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尤其是重点路段、重要节点,要加大人员配置,提升管理力度,对违规的经营户,严格依法依规处理。从各中队挑选精干力量,配备3辆巡逻车,组成日间巡逻整治组,对重点、难点进行规范、整治。

(二)错时上岗,开展集中整治。根据夏季流动摊贩的活动特点,各中队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和执法人员数量,执行错时上岗制,加强中班、晚班的人员配置,采取延时、定点与机动相结合等方式,从早上7点30分到晚上10点实行早、中、晚不间断巡查制,确保每个时段的夏季市容保障力量。坚持单兵排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不定期开展“清乱行动”、“凌晨行动”、“洁化行动”,每周一晚开展“夜幕行动”,规范夜市经营行为,全力遏制夏季“六乱”等问题反弹。

(三)加大整治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此次夏季市容专项整治,促使经营户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此次整治活动中来,把群众热线举报高发点作为整治重点,提升整治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综合协调。各中队为夏季市容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整合执法力量,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工作强大合力,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效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块为重点整治范围,实行精细化管理,坚持严格执法。多措多举,打造亮点,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大力改变城区整体形象。

(三)严格督查,强化考核。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督查和考核,对工作任务完成速度快、质量高、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对管理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实施责任追究。

(四)文明执法,宽严有度。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要做好广泛深入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整治行动。坚持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城管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宗旨。

天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