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14-60315
  • 文件编号:天政办发〔2014〕6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TTD01-2014-0029
  • 主题分类:县政府、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4-04-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废止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3 08:4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直属各单位:

《天台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天台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深入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对接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努力探索更高效、更便捷、可持续、可复制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14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经过3至5年的努力,力争实现“一个中心”、“两个不低于”、 “三个有效对接”目标,即搭建“政府统筹、人行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信息共享”的征信服务中心,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促进小微企业与信贷资金、民间资本、资本市场有效对接。通过对接试验区建设,健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机构、支持政策和保障机制,发展普惠金融,创新服务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优化金融环境,使小微企业信贷覆盖面提高10个百分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满意率和满足率大幅提高,使我县小微金融服务走在全市前列,助推县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机构

1.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抓住省里已正式将天台农合行列入第四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试点单位的机遇,加快农合行股改步伐,力争2014年成功股改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民生村镇银行向中心镇延伸布局,2014年争取设立民生村镇银行白鹤支行,3年内实现村镇银行中心镇网点全覆盖。进一步探索规范作为金融市场有效补充的“草根金融”的发展,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扩面提质,政策允许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型为民营银行。

2.积极发展小微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推进国有和股份制银行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并积极争取成为各系统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试点行,推动台州银行、泰隆商业银行、民泰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或产业集群集中区域下沉,设立小微企业专营网点,争取到2016年小微专营机构超10家。争取再引进1—2家银行机构在天台设立分支机构。深入实施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农村合作银行“便农取款服务点”、邮政储蓄银行“村邮站”、农业银行“农商通”等设施,加强基础金融建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二)加快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3.注重源头、产品、还贷全流程提升。利用当前小微企业金融债对应贷款规模单列和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的契机,鼓励银行积极向上争取信贷指标、扩大表外融资业务等,扩大资金来源。继续推动“小额丰收贷款卡”等小微金融产品的推广和应用,支持开发“农信通”、“淘商通”等符合本地产业特点的创新产品,大力发展信用贷款。开展股权、知识产权、订单仓单、林权、排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等抵(质)押贷款,积极推进“绿色节能信贷、小微企业基金池贷款”等新型贷款模式的创新,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和保障。发展产业链、供应链融资,加大对产业集群的信贷支持。试行年审制等创新还款方式,实现还款与续贷“无缝对接”。加强银企对接,继续开通中小微企业“融资直通车”,探索建立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发挥小微企业商会服务平台作用,利用机制、团队的力量逐步提高议价能力,降低贷款利率。

4.促进金融、科技、产业三融合发展。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补助资金,积极探索科技贷款、风险池贷款等创新产品,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发挥基金的杠杆效应撬动PE、VC资金投资各类成长型、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继续推进和完善刷卡无障碍一条街、网上应用和手机支付服务功能建设,增加金融服务产品使用的覆盖面和便利性。

(三)强化对小微企业的信息服务和增信服务

5.建立天台县征信服务中心。在全市建立信用信息统一平台的基础上,天台作为县一级层面率先接入平台,整合金融、司法、工商、税务及社保等公共服务部门信息,构建企业、个人信息全覆盖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建设信用天台。利用全省实施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三年三万家”推进计划,我县争取3年完成200家以上小微工业企业信用评级,并将评级信息导入信用信息统一平台,促进评级结果应用,加强小微企业对信用的高等级、易融资、低成本认识,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同时,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农村两大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

6.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方式。整合重组、做大做强担保机构,引进实力担保公司和保险资金参与企业融资,完善多元化多层次担保体系,缓解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分类处置涉困企业,依法帮扶有市场有潜力的暂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重整,引导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市场。进一步理顺抵、质押登记管理职责,努力扩大小微企业融资的抵质押品范围,推进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二次抵押贷款业务。充分发挥保险增信作用,继续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积极应用各项适合小微企业的创新保险产品,稳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利用信保融资等银保合作业务。

(四)加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多渠道融资

7.助推潜力小微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抓住当前做强主板市场、强化创业板、扩大新三板、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以及进一步创新丰富直接融资金融工具的机遇,调研制定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政策,培训宣传资本市场知识,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促进非上市企业股权流转。以“上市发行一批、场外挂牌一批、股份改制一批、培育储备一批”为目标,加强小微企业培育改造,全力推进个转企、小上规、规改股、股上市、股上柜,争取每年1至2家企业进行股改,并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债券市场,利用集合票据、私募债、区域集优债等债务融资工具筹资。

8.引导规范民资参与小微企业融资。按照“积极探索、谨慎试点、管控风险”的要求,关注首批省级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县的创新举措,打破民间投资体制和政策壁垒。探索培育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平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探索引进设立新型民间融资中介机构,创新业务模式,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探索发展地方准金融组织,深化运作浙江天和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持以私募基金等方式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或公共设施项目,引导和聚拢社会资金向小微企业等实业投入。鼓励和引导民资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有序进入小微金融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等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以及农村合作银行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等金融服务组织机构。

(五)优化金融创新的保障机制和生态环境

9.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予以政策倾斜。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健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政策,继续实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县级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机制。开通资金直拨到户“绿色通道”,将企业各项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直接支付范围。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按月或按季统计县内各银行新增工业性贷款、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每年9月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加强各种形式的金融知识普及和培训,继续支持各金融机构加大对职业培训的投入力度。对接高端金融专家,参与“海峡两岸小微金融发展论坛”,帮助小微企业学习先进经验、加强资本运作。

10.全力维护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在全县银行系统继续开展行风督评等活动,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等政策措施,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服务收费,强化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监督。对各类投、融资中介机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强化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加强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地方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活动,曝光有条件执行而拒不执行者,建立沟通交流长效机制,加强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动态监测、重点跟踪和处置协调。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非法集资、骗保骗赔等金融犯罪行为,坚守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天台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具体负责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积极争取、对接承接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的重点改革项目先行先试。

(二)发挥协同效应。各相关部门既有分工,更要协作,对上对外要按线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全力争取支持和倾斜,对下对内要将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视为整体性系统工程,不推托、不敷衍,强化工作创新和落实。

(三)明确工作重点。对照台州市试验方案具体工作,结合区域实际,搭建“一个中心”、确保“两个不低于”、促进“三个有效对接”目标是我县小微企业金融改革创新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时与市级对口部门联系对接,早日出台相应配套工作制度,争取早筹备、早启动、早出成效。

(四)加强工作保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为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县委、县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对重大创新试点工作,县里将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同时,要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稳妥有序地推进各项创新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天台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推进领导小

组名单

2.天台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主要工作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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