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16-127151
  • 文件编号:天政办发〔2016〕9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9-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十三五”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6-10-17 15:3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天台县“十三五”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政办发〔2016〕94号.doc

天台县“十三五”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1 区域概况

1.1自然概况

1.1.1地理位置

天台县位于浙江省东部,隶属台州市,位于台州市西北部。东连宁海、三门,西接磐安,南临仙居、临海,北界新昌,地处东经120°47′~121°55′24″,北纬28°22′24″~28°46′50″。全县东西长54.7km,南北宽33.5km,总面积1426km2。天台县境内有上三高速公路、104国道通过,交通便捷。

1.1.2地形地貌

天台县属浙东丘陵山区,四周群山环抱:东北为苍山、华顶山,南为大雷山(主峰在临海境内),西北为大磐山(主峰在磐安境内),诸山均属仙霞岭分支,称天台山脉。全县海拨500m以上的低中山占总面积26.8%,海拨500m以下的丘陵占总面积51.5%,河谷平原占总面积21.7%,总面积中耕地占12.7%,水域占5.2%,构成“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地理组合。

天台县整个地势以东北、西北、西南较高,向东和东南部倾斜。四周群山环抱,西北、东北是天台山脉的大磐山,华顶山、苍山等,西南、南部为大雷山、赤峰山等,均由仙霞岭中支延伸入县境西南向东北蜿蜒。县境内1000m以上的山峰有21个,境内最高为华顶山,海拔1113.4m。中间始丰溪河谷平原地势平缓,海拔在50—100m之间。

在地貌上以切割破碎的山丘盆地为主要特征,境内山丘亘绵,峰峦叠障,盆地广阔,河谷发育,不仅为发展农、林、牧、副、渔业及进行水利水电建设提供良好的地形条件,而且在丘壑林泉中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中部盆地受溪流岗丘切割,形成块状的冲积平地,村庄密集,沟渠密布,土壤肥沃,交通便利,是全县主要的农业产区。

天台县地质构造属浙闽的华夏陆台,主要由凝灰岩、玄武岩、花岗岩类入侵体和流纹岩等火成岩组成,约占全县面积的3/4,主要分布在北山、南山、白鹤、街头等较高山地。其次为紫红色砂砾岩层的沉积岩,约占全县面积的1/4,主要分布于天台盆地北侧,从白鹤镇至赤城山一带和白鹤镇至平桥镇屯桥一带。

全县土壤种类较多,主要有红壤、黄壤、岩性土、潮土及水稻土等5个土类,11个亚类,102个土种。河谷平原多为粉砂性潮土和第四纪红土发育的红壤性水稻土,低丘为岩性土,丘陵多为红壤,低山多为黄红壤,东北、西南中山地貌区为黄壤。

1.1.3 气象

天台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又受盆地地形的影响,冬夏两季较长,而春秋稍短。气候特征是冬夏季风交替显著;年温适中,四季分明,雨量丰沛,日照充足。

多年平均降水量1567mm,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年内变化显著。降水量在面上分布不均,在地形分布上盆地四周山区明显多于盆地中心,从东北部山丘区的1900mm及西南部山丘区的1700mm,向中部河谷平原递减至1350mm。时间上存在两个雨期,即4~6月梅雨期和7~10月台风期。流域降水主要由台风暴雨及梅雨和春雨所组成。台风暴雨是天台县大洪水的主要成因。

根据天台气象站观测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6.5℃,极端最高气温39.7℃,极端最低气温-8.9℃。多年平均水汽压17.0hPa,平均相对湿度80%。多年平均风速2.6m/s,实测最大风速21.0m/s,相应风向ESE。

1.1.4河流水系

天台县境内河流分属于椒江、曹娥江、白溪、清溪、海游港等五个水系,均属山区性河流。

椒江水系在天台县境内主要河流为始丰溪,始丰溪贯穿天台盆地,发源于磐安县大磐山南麓,由后求入境,流经龙溪乡、街头镇、平桥镇等乡镇,在福溪街道滩岭片下湾村出境入临海市,于三江村与永安溪汇合后称灵江,灵江与永宁江汇合后称椒江。始丰溪主流长132.7km,在天台境内68.5km。全流域面积1610km2,在天台境内1111.5km2。始丰溪支流60多条,在天台境内40多条,主要的有苍山溪、三茅溪、小溪坑、崔岙溪、雷马溪等五条。各支流特征情况见表1-1。

表1-1  天台县主要河流特征表

水系

河流名称

流域面积(km2)

主流长度

(km)

河流落差(m)

平均流量(m3/s)

椒  江

椒  江

始丰溪(本县境内)

1111.54

68.5

686


小溪坑

85.3

20.1

574

1.66

黄水溪

49.7

16.0

768

0.98

茶山溪

39.7

12.7

441

0.60

雷马溪

75.0

19.2

487

1.01

峇溪

45.0

13.3

291

0.65

王里溪、乌岩溪

69.0

13.9

330

0.99

倒溪

33.8

10.5

105

0.46

崔岙溪

91.7

29.4

635

1.46

三茅溪

157.5

26.5

245

2.29

小法溪

29.3

14.0

365

0.40

螺溪

46.3

15.7

703

0.63

苍山溪

163.0

22.0

512

3.36

大小淡溪

40.0

16.5

316

0.57

其它小溪





曹娥江

岭上溪

30.6

7.5

150

0.25

万马溪

20.1

3.8

300

0.28

慈圣溪

62.0

10.8

480

0.94

白溪

金顺溪

40.2

13.5

580

0.67

大同溪

75.5

12.3

800

1.78

清溪

泳溪

81.0

18.0

800

1.72

海游港

界溪

23.4

8.8

120

0.41

1.2社会经济概况

天台县辖3街道7镇5乡,13个社区,2个居民区,597个行政村,2014年底总人口59.84万人。

201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72.5亿元,同比增长8.5%;财政总收入23.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和8.1%;固定资产投资130.7亿元,同比增长19.9%;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1亿元,同比增长14.1%;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2257元和15765元,同比增长10.1%和10.2%。

天台县是农林牧渔多种经营的农业经济区,高山种植业发达,有高山蔬菜专业市场30个,“石梁”牌高山蔬菜、“春芳”牌野生山菜被评为2001年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天台山云雾茶”为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天台山蜜橘”享有盛誉,天台生产杨梅、青梅、李、桃、柿、枇杷、葡萄等水果。山区产有白术、元胡、杜仲、厚朴等中药材,“天台山乌药”被誉为“长生不老之药”,畜牧业以饲养生猪、长毛兔和“小狗牛”为主。

天台县境内有天台山国家级风景区,该景区不仅以其山水神秀吸引古今游人,而且作为“佛宗道源”而闻名于世,国清寺是佛教天台宗的发祥地,与日本佛教的关系源远流长,为日本天台宗之祖庭。天台山国家级风景区是天台县旅游事业发展的主要载体,积极发展以观光、文化旅游、民俗旅游、休闲度假、会议旅游为特色的现代旅游业。

2 规划目标与标准

2.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天台县全境,陆地面积1426km2。

2.2 规划水平年

现状基准年2014年;

规划水平年2020年。

2.3 规划标准

供水标准按不同供水对象确定如下:

城乡生活和重要工业用水设计保证率为95%;

农业灌溉用水设计保证率取80~90%;

环境用水保证率取80%;

县城、建制镇所在地供水普及率为100%。

2.4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7)《农村给水设计规范》(CECS82:96);

(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9)《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687-2014);

(1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1)《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

(12)《地下水水质标准》(DZ/T0290-2015);

(13)《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

(1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15)《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4-2013);

(16)《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2015);

(17)《浙江省江河流域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稿);

(18)《浙江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19)《浙江省水功能区划(修编)》;

(20)《浙江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技术报告》

(21)《浙江省城镇供水水源规划编制导则》;

(22)《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

(23)《浙江省灵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

(24)《天台县“十二五”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25)《浙江省天台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

(26)《天台县域总体规划(2011-2030)》;

(27)《天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

(28)《天台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1984年);

(29)《天台县水资源质量通报》(2014年);

(30)其它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2.5 规划原则

(1)坚持水资源综合规划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

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针对流域(或区域)特性、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在水资源综合规划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规模、水平和速度相适应,并适当提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应与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城市发展、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生态环境建设都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

(2)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水资源综合规划应正确处理好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水量与水质、开源与节流的关系,以及水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对需水要求与供水可能进行合理安排。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积极防治水污染,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3)坚持水资源高效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

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对需水要求与供水可能进行合理安排。在重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强化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

(4)坚持与其它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水资源综合规划必须与区域内城镇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相协调,与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相衔接,与近年来完成的各类涉水规划,如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5)坚持与天台县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本次规划基于当前天台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正在实施的实际情况,对一体化供水工程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分析计算,并为各乡镇水厂确定满足要求的可靠水源。

2.6 规划目标和任务

(1)规划目标

进一步查清天台县水资源的现状,合理预测用水需求,科学制订水资源配置方案,制定水资源管理对策和保障措施,统筹安排水资源有效保护、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的布局和方案,建立和完善天台县水资源供给和保障、水资源保护体系,保障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本次规划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基本依据,对促进和保障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形成比较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管理、河道管理等制度。

(2)规划任务

分析天台县水资源现状与开发程度,进行分区需水量预测及水量平衡计算,提出解决缺水途径及工程措施,明确乡、镇以上城镇的供水水源。

根据天台县水资源条件、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结合水功能区划和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开展水资源保护,建设节水型社会;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实施各河段水文分期的水环境容量和控制点、面污染源的规划,达到省政府规定各河段水功能要求。

3 水资源状况

3.1水资源分区

3.1.1水资源分区的目的

水资源分区是水资源量计算和平衡分析的地域单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水环境的保护治理受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情况、工农业布局、县镇发展、水资源特点以及水利工程设施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为了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治理水环境,既反映各地区的特点,又探索共同的规律,展望同类型地区的开发前景,需要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合理的分区。按分区进行水资源供需分析,揭示其供需矛盾,提出解决不同类型供需矛盾的相应措施。

3.1.2 分区原则

(1)照顾流域、水系和供水工程、供水系统的完整性。

(2)分区应体现自然条件的相似性、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类似性。

(3)尽可能保持行政区的完整性,便于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和水资源的分级保护。

(4)考虑已建、在建水利工程和主要水文站的控制作用,有利于进行分区水资源量计算和供需平衡分析。

3.1.3 水资源分区

依据上述原则,将天台县划分始丰溪北岸区、始丰溪南岸区、曹娥江岭上溪区、曹娥江慈圣溪区、宁海白溪区、宁海清溪区、三门湾海游溪区等计算分区。计算区分区情况见表3-1。

表3-1  天台县水资源计算分区表

五级分区

计算单元编号

计算单元

土地面积(km2)

始丰溪上游区

1区

始丰溪南岸区

391.1

2区

始丰溪北岸区

687.3

曹娥江屠家埠以上

3.1区

曹娥江岭上溪区

40.8

3.2区

曹娥江慈圣溪区

82.1

宁海

4区

宁海白溪区

120.3

5区

宁海清溪区

81

三门湾

6区

三门湾海游溪区

23.4

合计



1426

天台县总面积1426km2,未包括境外来水面积222.5km2(其中磐安县187km2,仙居县35.5km2)。

天台县最大的分区为始丰溪北岸区,区域面积687.3km2。其中包括里石门水库,但未包括里石门水库流域属县境外的来水面积222.5km2。

3.2 水文系列

根据天台县水文资料积累情况,并考虑系列代表性的要求,全县统一采用1957~2014年(58年)同步水文系列作为水资源评价的基本依据。

天台县和相邻区域的水文测站较多,特别是雨量站分布较密,资料条件较好。

始丰溪流域水文站先后设有上官园、岩下、百步、沙段等,邻近流域设有柏枝岙、曹店、下回头、白溪、洪家塔等多处。另有雨量站20多处。

始丰溪上官园站集水面积294km2,设于1962年,径流系列为1965~1973年(9年);岩下站集水面积774km2,设于1956年,径流系列为1957~1992年(36年);百步站集水面积1356km2,设于1956年,径流系列为1957~1979年(23年);沙段站集水面积1482km2,设于1979年,径流系列为1980~2014年(35年)。

在与天台县南部相邻的永安溪流域,上游的曹店水文站,集水面积253km2。该站设于1966年,自1967年~2000年,已有34年连续观测系列。永安溪下游的柏枝岙水文站,是永安溪乃至整个椒江流域径流观测系列最长的水文站,集水面积2475km2,该站设立于1956年4月,自1956年以来,一直连续观测。永安溪支流朱溪流域的下回头水文站,集水面积253km2。该站设立于1956年,1994年停测流量。

天台县东部的白溪流域,下游的白溪水文站,集水面积266km2。该站设于1977年,自1979年~1998年,共有19年径流观测系列。

天台县东部相邻的凫溪流域,下游的洪家塔水文站,集水面积151km2。该站设于1956年,自1957年~2014年,共有58年径流观测系列。

上述水文测站的水文资料均经整编审核,精度可靠,可满足本次规划的编制要求。

有关水文站概况见表3-2,主要雨量站概况见表3-3。

表3-2     天台县境及邻近地区水文站一览表

站名

集水面积(km2)

径流系列起迄年份

资料年数

备注

上官园

294

1965~1973

9

本县

岩下

774

1957~1992

36

本县

百步

1356

1957~1979

23


沙段

1482

1980~2010

31


曹店

253

1967~2000

34


柏枝岙

2475

1956~2010

55


下回头

253

1957~1993

37


白溪

254

1979~1998

19


洪家塔

151

1956~2002

46


表3-3     主要雨量站一览表

站名

设站年份

资料年数

站名

设站年份

资料年数

方前

1957

44

华顶

1934

62

里石门

1974

25

仙人桥

1957

45

天柱

1964

51

榧树

1961

54

枫树岗

1957

45

山头郑

1962

39

街头

1956

59

百步

1957

45

上塘

1966

30

沙段

1979

23

岩下

1957

58

临海

1933

63

白鹤殿

1962

53

王家染

1957

45

龙王堂

1962

53

芹塘

1961

33

天台

1933

71

回山

1963

24

下田

1962

32




图3-1  水文测站分布图

3.3 降水

为能较好反映天台县降水的变化规律,选择资料质量好、系列较完整、面上分布较均匀且能反映地形变化影响的雨量站作为分析计算的主要点据。一般在降水量变化梯度较大的山区尽可能多选一些站点,在降水量变化梯度较小的丘陵平原区着重考虑站点的均匀分布。在点据稀少的地区,增选一些资料系列较短的雨量站,通过插补延长处理后作为辅助点据。

分区流域面雨量计算,主要采用加权平均法。流域面雨量系列统一采用为1957~2014年。部分雨量站有少量年份缺测,通过与邻近测站的同期资料相关分析,进行相关插补延长。各区选用的雨量代表站见表3-4。部分站年降水量相关分析成果见表3-5。分区流域年降水量系列见表3-6。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1567mm,最大年降水量2189.7mm(1990年),最小年降水量986.3mm(1967年),最大与最小年降水量之比为2.22倍。

表3-4       各分区雨量代表站表

区号

区  名

分区面积(km2)

雨量代表站

1

始丰溪南岸区

391.1

天柱、上塘、岩下、天台、百步

2

始丰溪北岸区

687.3

方前、岩下、街头、天台龙王堂、白鹤殿、榧树

3.1

曹娥江岭上溪区

40.8

白鹤殿、回山

3.2

曹娥江慈圣溪区

82.1

龙王堂、芹塘

4

宁海白溪区

120.3

王家染、华顶

5

宁海清溪区

81.0

王家染、榧树

6

三门湾海游溪区

23.4

仙人桥

合计


1426


表3-5      各分区流域年降水量系列表      单位:mm

年份

1区

2区

3.1区

3.2区

4区

5区

6区

全县

1957

1565

1500.8

1395.1

1488.2

1595.3

1641.9

1721.5

1534.3

1958

1608.3

1531.7

1515.9

1670.5

1882.2

1802.5

1799.3

1609.6

1959

1675.1

1611.9

1611

1516

1761.6

1825.5

1891.1

1653

1960

1724.7

1598.6

1579.4

1630.2

2192.5

2171.4

2306

1728.7

1961

1651.5

1612.9

1605.2

1967.3

2185.8

1879.1

1665

1708

1962

1928.5

1916.6

1891.3

2254.1

2516.2

2080.1

1724.5

1995.3

1963

1409.7

1365.7

1333

1731.2

1652.7

1625.5

1400

1437.4

1964

1134.2

1044

1069

1294.6

1303.4

1223.6

1172.2

1118.1

1965

1430.7

1467.6

1465.1

1648.6

1504

1480

1447.2

1471.3

1966

1349.2

1324.5

1314.3

1457.1

1435.8

1514.9

1544.6

1362.4

1967

953.6

964.5

870.6

1028.5

1140

1083

1101.3

986.3

1968

1366.7

1278.7

1157.2

1301.8

1523.6

1396.5

1413.3

1330.2

1969

1444.5

1263.5

1198.7

1414.7

1363.9

1354.3

1543.5

1338.2

1970

1684.1

1501.4

1425.8

1637.5

1577.4

1779.3

1818

1584.6

1971

1323.6

1194.3

1214.2

1483.3

1505.1

1288.4

1514.3

1283.8

1972

1637.4

1510.8

1345.9

1822.6

2028.3

1873.6

2176.4

1633.9

1973

1847.1

1745.4

1737.1

1851

1998.2

1925

2181.1

1817.8

1974

1703.7

1603.6

1614.5

1983.7

2283.8

1862.4

1891.4

1730.1

1975

1891.2

1817

1761.7

2197.5

2583

2151.3

2234.7

1948.1

1976

1665.4

1519.8

1428

1779.9

2003.7

1743.8

1773.5

1629.8

1977

1630.6

1526.1

1378

1816.1

2218.1

1936.2

1646.1

1650.9

1978

1046.3

1041

1009.9

1353

1616.6

1273.5

1371.9

1126.7

1979

1014.6

1027.1

1027.8

1360.3

1382.1

1172.2

1062.1

1081.6

1980

1515.3

1530.9

1530.5

1670.8

1766.1

1582.6

1676.4

1559.8

1981

1711.9

1714.8

1547.3

1979.2

2140.8

1961.6

1707.9

1774.3

1982

1514.4

1463.6

1227.3

1747.6

1976

1796.9

1919.5

1556.8

1983

1635.7

1607.4

1500.9

1903.5

1986.4

1773.4

1709.5

1672.2

1984

1512.9

1434.1

1427.5

1883.4

1955.5

1660.9

1631.5

1541.5

1985

1413.4

1312.9

1243.1

1629.2

1754.5

1516.9

1750.7

1412.7

1986

1427.6

1321.8

1293

1494.3

1563.4

1356.7

1320.7

1382.3

1987

1786.4

1721.8

1680

1905.2

2242.8

1975.9

1764.4

1808

1988

1417.8

1458.8

1423.2

1941.4

2140.7

1808.1

1649.6

1554.8

1989

1785.3

1761.3

1795.6

2096.6

2036.3

1823.6

1830.3

1816

1990

2121

2042.8

1855.6

2559.8

2804.9

2541.2

2559.7

2189.7

1991

1135.7

1086.8

1116.2

1240.5

1386.4

1287.9

1361.3

1151.1

1992

1747.1

1669.1

1637.4

2170.4

2179.2

2033.7

2153.1

1790.1

1993

1492.6

1535.5

1613.6

1727.7

1646.2

1543.4

1579.5

1547.5

1994

1553.6

1527.3

1510.7

1902.1

2097

1811.3

1877.6

1625.6

1995

1484

1435.3

1446.6

1651.6

1729.2

1683.7

1740.7

1505.3

1996

1366.5

1336

1274.4

1469.9

1587.5

1722.2

1542.3

1396.9

1997

1630.2

1553.9

1570.4

1792.8

1882.2

1774.5

1597.5

1630

1998

1677.5

1567.2

1516.8

1534

1828.4

1713

1775.7

1627.8

1999

1622.6

1520.2

1413.6

1671.7

1855.2

1772.5

1688

1599.3

2000

1725.2

1644

1603

2080

2107.7

1955.9

1911.5

1751.4

2001

1466.4

1418.6

1213.9

1563.6

1657.6

1640.8

1640.8

1470.6

2002

1740.1

1712.7

1536.8

1947.5

2053.4

1761.7

1761.7

1761.0

2003

931.4

1005.8

981.0

1072.1

1053.9

1005.9

1005.9

992.6

2004

1376.5

1310.2

1210.0

1644.9

1594.5

1346.3

1346.3

1371.4

2005

1818.0

1849.2

1539.9

2307.6

2240.5

2317.9

2317.9

1925.5

2006

1331.5

1305.1

1162.8

1449.5

1604.3

1506.2

1506.2

1356.6

2007

1708.0

1632.2

1339.8

1815.3

1856.9

1835.8

1835.8

1689.0

2008

1365.0

1434.5

1290.4

1820.1

1874.4

1605.9

1605.9

1483.2

2009

1447.2

1490.9

1238.1

1740.2

1621.0

1594.5

1594.5

1504.6

2010

1891.4

1926.1

1737.8

2066.8

2118.3

2179.2

2179.2

1954.0

2011

1411.5

1338.1

1213.4

1415.4

1486.4

1368.5

1368.5

1373.9

2012

1785.1

1923.2

1751.2

2367.7

2530.6

2088.7

2088.7

1969.4

2013

1490.0

1619.4

1473.0

1993.0

2099.5

1901.0

1901.0

1662.3

2014

1666.0

1687.3

1542.0

1880.0

1926.0

1847.0

1847.0

1720.2

均值

1541.2

1497.7

1420.8

1738.3

1855.8

1710.0

1709.4

1567.0

据天台县主要代表站天台站年降水量均值的比较分析,本规划采用的资料系列已经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该站自1933年以来,已有71年(1952年以前不连续)观测资料,长系列多年平均降水量1397.0mm,本次分析采用的短系列(1957~2014年)多年平均降水量1364.5mm,相对差为2.3%。

表3-6       天台站不同系列年雨量均值比较表

资料系列

年数(年)

年雨量均值(mm)

与长系列均值比值

1933-2014

71

1397.0

1

1952-2014

63

1384.1

0.991

1956-2014

59

1366.8

0.978

1957-2014

58

1364.5

0.977

1956-1979

24

1381.6

0.989

1971-2014

44

1359.9

0.973

1980-2014

35

1356.6

0.971

最大值(1937年)


2035.8

1.457

最小值(1991年)


820.4

0.587

降水量频率分析,经验频率采用数学期望公式P=m/(n+1)·100%计算,频率曲线采用皮尔逊Ⅲ型;适线时照顾大部分点据,主要按平、枯水年份的点据趋势定线。

全县、里石门水库和天台站年降水量频率计算成果见表3-7。全县、里石门水库和天台站年降水量频率曲线图见图3-2~3-4。

表3-7      年降水量频率计算成果表

类别

均值(mm)

Cv

Cs/Cv

各 频 率 (%) 计算 值(mm)

5

10

20

50

75

80

85

90

95

全县

1567

0.16

2

2001

1896

1773

1554

1391

1320

1309

1256

1179

里石门

水库

1498

0.16

2

1913

1812

1695

1485

1424

1330

1252

1200

1127

天台站

1541

0.17

2

1996

1885

1756

1526

1357

1317

1272

1216

1137

图3-2 天台县全县年降雨量频率曲线图

图3-3 里石门水库年降雨量频率曲线图

图3-4 天台站年降雨量频率曲线图

3.4地表水资源

天台县的水资源以地表径流为主,总量较大,且年际、年内变化也大,故着重分析地表径流。

3.4.1径流特性

天台县的径流主要由降水形成,径流与降水的年际、年内变化基本同步。全县多年平均径流深908.4mm,最丰年年径流深1521.9mm(1990年),最枯年年径流深355.1mm(1967年)。年内水量逐月分配,通常呈现双峰型。其中,前峰位于6月份,一般由梅雨形成;后峰发生于8、9月份,主要由台风雨形成。枯水期大多为11月至翌年2月,这四个月合计径流量仅占年总量的13%。其中最枯月为12月份,其月径流仅占年径流的2%左右。

3.4.2径流计算

根据各分区流域的具体情况,径流分析计算方法主要采用水文比拟法和降雨径流相关法。参证站选用岩下水文站和白溪水文站等。

按分区面雨量系列采用上述径流计算方法,求得分区年径流量系列见表3-8。全县最大年径流量21.7亿m3(1990年),最小年径流量5.06亿m3(1967年),最大与最小年径流量之比为4.29倍。

表3-8        各分区年径流量表            单位:亿m3

年份

1区

2区

3.1区

3.2区

4区

5区

6区

全县

1957

3.6

5.91

0.31

0.61

1.03

0.77

0.24

12.47

1958

3.76

6.11

0.36

0.77

1.39

0.9

0.26

13.55

1959

4.01

6.63

0.39

0.63

1.24

0.92

0.28

14.1

1960

4.19

6.55

0.38

0.73

1.79

1.22

0.39

15.24

1961

3.92

6.64

0.39

1.02

1.78

0.96

0.23

14.94

1962

4.94

8.61

0.5

1.27

2.2

1.14

0.24

18.89

1963

3.03

5.04

0.29

0.82

1.1

0.76

0.17

11.2

1964

2.01

2.96

0.19

0.44

0.66

0.47

0.13

6.86

1965

3.11

5.7

0.34

0.75

0.91

0.65

0.18

11.63

1966

2.81

4.77

0.28

0.58

0.83

0.67

0.2

10.14

1967

1.35

2.44

0.11

0.21

0.45

0.39

0.12

5.06

1968

2.87

4.48

0.22

0.45

0.94

0.59

0.17

9.71

1969

3.16

4.38

0.24

0.55

0.73

0.56

0.2

9.81

1970

4.04

5.92

0.32

0.74

1.01

0.88

0.26

13.17

1971

2.71

3.93

0.24

0.6

0.91

0.52

0.19

9.11

1972

3.87

5.98

0.29

0.9

1.58

0.96

0.35

13.93

1973

4.64

7.5

0.44

0.92

1.54

1

0.36

16.4

1974

4.11

6.58

0.39

1.04

1.9

0.95

0.28

15.25

1975

4.8

7.96

0.45

1.22

2.28

1.2

0.37

18.29

1976

3.97

6.04

0.32

0.86

1.55

0.85

0.25

13.84

1977

3.84

6.08

0.3

0.89

1.82

1.01

0.22

14.17

1978

1.69

2.94

0.16

0.49

1.06

0.51

0.17

7.01

1979

1.57

2.85

0.17

0.5

0.76

0.44

0.11

6.4

1980

3.42

6.11

0.36

0.77

1.24

0.72

0.23

12.86

1981

4.14

7.3

0.37

1.03

1.72

1.03

0.24

15.83

1982

3.42

5.67

0.25

0.83

1.51

0.89

0.29

12.86

1983

3.86

6.6

0.35

0.97

1.52

0.87

0.24

14.42

1984

3.41

5.48

0.32

0.95

1.49

0.78

0.22

12.66

1985

3.04

4.7

0.25

0.73

1.23

0.68

0.25

10.88

1986

3.1

4.76

0.27

0.61

0.99

0.56

0.16

10.44

1987

4.42

7.34

0.42

0.97

1.85

1.04

0.25

16.3

1988

3.06

5.64

0.32

1

1.72

0.9

0.22

12.87

1989

4.41

7.6

0.46

1.14

1.59

0.92

0.27

16.38

1990

5.65

9.42

0.49

1.54

2.56

1.58

0.46

21.7

1991

2.02

3.23

0.2

0.39

0.76

0.52

0.16

7.29

1992

4.27

7

0.4

1.2

1.77

1.1

0.35

16.09

1993

3.34

6.14

0.39

0.82

1.09

0.7

0.21

12.68

1994

3.56

6.09

0.35

0.97

1.66

0.9

0.28

13.81

1995

3.3

5.49

0.33

0.75

1.2

0.8

0.24

12.12

1996

2.87

4.85

0.26

0.59

1.02

0.83

0.2

10.63

1997

3.84

6.26

0.38

0.87

1.39

0.87

0.21

13.83

1998

4.02

6.34

0.36

0.65

1.32

0.83

0.25

13.77

1999

3.81

6.04

0.32

0.77

1.36

0.87

0.23

13.4

2000

4.19

6.84

0.39

1.12

1.68

1.03

0.29

15.54

2001

3.32

5.65

0.29

0.74

1.16

0.77

0.22

12.16

2002

3.95

6.82

0.36

0.93

1.43

0.83

0.24

14.56

2003

2.11

4.01

0.23

0.51

0.73

0.47

0.14

8.20

2004

3.12

5.22

0.29

0.78

1.11

0.63

0.18

11.34

2005

4.12

7.37

0.36

1.10

1.56

1.09

0.31

15.92

2006

3.02

5.20

0.28

0.69

1.12

0.71

0.20

11.21

2007

3.87

6.50

0.32

0.86

1.29

0.86

0.25

13.96

2008

3.09

5.72

0.31

0.87

1.31

0.75

0.22

12.26

2009

3.28

5.94

0.29

0.83

1.13

0.75

0.22

12.44

2010

4.29

7.67

0.41

0.98

1.48

1.02

0.30

16.15

2011

3.20

5.33

0.29

0.67

1.04

0.64

0.19

11.36

2012

4.05

7.66

0.41

1.13

1.76

0.98

0.28

16.28

2013

3.38

6.45

0.35

0.95

1.46

0.89

0.26

13.74

2014

3.78

6.72

0.36

0.89

1.34

0.87

0.25

14.22

均值

3.51

5.88

0.33

0.82

1.35

0.83

0.24

12.95

本县多年平均年降水量1567.0mm,多年平均年径流深908.4mm,多年平均年径流系数0.58,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2.95亿m3(其中未包括县境外来水2.16亿m3)。

全县地表径流分析成果见表3-9。主要水库径流分析成果见表3-10。

表3-9         全县地表径流分析成果表

序号

分区名称

集水面积(km2)

多年平均年降水量(mm)

多年平均年径流深(mm)

多年平均年径流量

(亿m3)

不同频率(%)年径流量(亿m3)

25

50

75

90

95

1

始丰溪南岸

391.1

1541.2

893.4

3.51

4.19

3.42

2.74

2.22

1.94

2

始丰溪北岸

687.3

1497.7

868.2

5.88

6.87

5.61

4.49

3.64

3.19

3.1

曹娥江岭上溪区

40.8

1420.8

823.6

0.33

0.387

0.316

0.253

0.205

0.179

3.2

曹娥江慈圣溪区

82.1

1738.3

1007.7

0.82

0.962

0.786

0.629

0.51

0.446

4

宁海白溪

120.3

1855.8

1075.8

1.35

1.62

1.32

1.06

0.859

0.752

5

宁海清溪

81

1710.0

991.3

0.83

0.99

0.809

0.647

0.525

0.46

6

三门湾海游溪

23.4

1709.4

990.9

0.24

0.286

0.234

0.187

0.152

0.133

全县合计

1426

1567.0

908.4

12.95

15.3

12.5

10

8.11

7.1

表3-10       天台县主要水库径流分析成果表

序号

水库名称

集水面积(km2)

多年平均

年降水量

(mm)

多年平均

年径流深

(mm)

多年平均

年平均流量(m3/s)

多年平均

年径流量

(万m3)

1

里石门

296

1617.1

970.0

9.1

28711

2

龙溪

35.5+40.5

1724.4

1071.1

2.58

8139

3

桐柏

6.7+54.2

1689.8

954.2

1.84

5808

4

黄龙

29.2

1901.0

1176.9

1.09

3437

5

王琅

16.5

1724.4

1071.1

0.56

1767

6

幸福

22.0

1548.7

905.6

0.631

1992

7

王里溪

14.6

1387.4

753.6

0.349

1100

8

横坑

3.5

1387.4

753.6

0.084

264

9

伍佰

5.0

1387.4

753.6

0.119

377

10

杨家岙

1.2

1354.0

722.2

0.028

87

11

桐坑溪

10.7

1689.8

954.2

0.324

1021

12

孟岸

3.5

1369.0

736.3

0.082

258

13

狮子口

27.5

1526.7

782.1

0.682

2151

14

利民

28.9

1593.1

852.2

0.78

2463

15

龙珠潭

9.7

1611.9

872.0

0.268

846

16

岩弄口

8.4

1435.8

799.2

0.213

671

3.4.3径流过程计算

本规划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采用1957~2014年逐日径流过程计算。其中,长系列逐日径流采用曹店、下回头、洪家塔等水文站逐日平均流量资料,逐年按比例缩放得到。

3.5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是指赋存于饱水带岩土空隙中的重力水。

埋藏于地表面以下的地下水分两类,一类埋藏较深,和地表面间由不透水层隔开,和大气降水的水力联系较弱,在年水文循环周期中几乎得不到大气降水的补给,也极少因地面蒸发而损失,通常称这类地下水为深层地下水。

另一类地下水在地面以下埋藏较浅,由地下含水层到地面而无隔水层阻断,地下水既可通过潜水蒸发损失,大气降水又可直接渗入补给。这部分水直接参与水文循环,一旦取用还可以获得更新补充,称这部分地下水为浅层地下水。

本次评价的地下水资源量是指地下水体中参与水循环且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浅层地下水水资源量,包括天然资源量和灌溉回归水量。

本次评价地下水资源量采用《浙江省天台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成果。该报告计算方法及成果简述如下:

(1)天然资源量

采用降水入渗补给法计算地下水天然资源量。

计算公式如下:

Q入=α·P·F·102

式中:

α:入渗补给系数;

P:多年平均降水深(mm);

F:面积(km2)。

经计算,全县地下水资源量14200万m3。其中孔隙潜水3510万m3,红层孔隙裂隙水1620万m3,基岩裂隙水9070万m3。

(2)灌溉回归水量

以回归系数、灌溉日数(扣除雨日)及土壤入渗强度为参数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Q回=667·γ·S

式中:

γ:回归系数;

S:回归水深(m)。

经计算,全县灌溉回归水量1830万m3。

(3)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为上述两项合计,即16030万m3。

3.6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是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由于天台县山区丘陵溪床切割较深,降水入渗产生的地下水绝大部分汇入河道,其水资源总量就等于地表径流量。

天台县地表径流量12.95亿m3,地下水资源量1.60亿m3,属于重复计算水量,则境内水资源总量为12.95亿m3(未包括境外来水2.16亿m3)。

3.7河流泥沙

本次评价的河流泥沙主要是河川径流中的悬移质泥沙。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河流含沙量、输沙量等。

天台县泥沙观测资料较少,仅有岩下站短期资料。岩下站自1958年至1967共10年悬移质泥沙观测资料。该站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率10.85kg/s,多年平均输沙量34.2万t,平均含沙量0.466kg/m3。岩下站悬移质泥沙统计成果见表3-11。

在始丰溪干流上还有百步等站的泥沙观测资料。其中,百步站集水面积1356km2,自1958年至1979年共22年悬移质泥沙观测资料。该站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率11.6kg/s,多年平均输沙量36.66万t,平均含沙量0.307kg/m3。

经比较,泥沙分析参证站1区~3区主要采用资料系列较长的百步站,多年平均悬移质含沙量0.307kg/m3。由于岩下站集雨面积较大,且位于平原区,因此4区~6区泥沙分析采用气候与下垫面因素相似、流域地理位置相近的洪家塔站为参证站。该站集水面积151km2,自1956年至2002年共46年悬移质泥沙观测资料,多年平均悬移质含沙量0.182kg/m3。

利用泥沙分析参证站的多年平均悬移质含沙量,按分区年径流量推算,则本县合计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36.55万t(详见表3-11),全县平均悬移质侵蚀模数为256t/km2。

表3-11        天台县悬移质泥沙分析成果汇总表

序号

分区名称

集水面积

(km2)

多年平均

年径流量

(亿m3)

多年平均

年输沙量

(万t)

备  注

1

始丰溪南岸区

391.1

3.53

10.83


2

始丰溪北岸区

687.3

5.79

17.78

其中境外来水

2.16亿m3未计。

3.1

曹娥江岭上溪区

40.8

0.326

1.00


3.2

曹娥江慈圣溪区

82.1

0.811

2.49


4

宁海白溪区

120.3

1.366

2.49


5

宁海清溪区

81

0.835

1.52


6

三门湾海游溪区

23.4

0.241

0.44


全县合计

1426

12.95

36.55


3.8水环境现状评价

3.8.1评价标准和方法

水环境评价主要针对天台县的河流、水库、地下水等水体进行。水质现状评价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参照执行。

3.8.2地表水水质评价

天台县全县河网共设置监测断面6个,分布在各重要河流上,分别为始丰溪的前山大桥、天台城关和下湾河段、三茅溪的赤城街道下清溪河段、苍山倒溪的坦头河段以及新昌江的石梁河段。

对河网的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选用了一般常规性指标、有机物指标、营养盐、毒理学指标、重金属类等有代表性的水质指标,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根据水质监测与评价的成果,天台县河网整体水质较好。2014年参与评价的6个断面水质均为III类或III类以上水质标准。与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相比,全部达到水质目标要求,以达标个数计的水质合格率为100%。天台县2014年地表水水质情况见表3-12。

表3-13    天台县2014年地表水水质情况表      单位:mg/l

站名

前山大桥

天台

下清溪

坦头

下湾

石梁

河流

始丰溪

始丰溪

三茅溪

苍山倒溪

始丰溪

新昌江

总体评价

Ⅱ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Ⅲ类

Ⅱ类

pH值

7.03

7.2

7.03

7.14

7.3

7.54

溶解氧

7.5

6.41

7.71

8.16

6.3

8.03

高锰酸盐

2.36

3.05

2.66

2.86

2.76

1.75

BOD5

1.12

1.07

1.04

0.99

1.14

0.6

氨氮

0.18

0.35

0.18

0.27

0.58

0.04

总磷

0.06

0.06

0.05

0.01

0.08

0.05

<DL

<DL

<DL

<DL

<DL

<DL

<DL

<DL

<DL

<DL

<DL

<DL

氟化物

0.32

0.53

0.18

0.62

0.61

0.17

<DL

<DL

<DL

<DL

<DL

<DL

0.0006

0.0005

0.0003

0.0005

0.0006

0.0008

<DL

0.00002

0.00001

0.00002

0.00002

0.00002

<DL

<DL

<DL

<DL

<DL

<DL

六价铬

<DL

<DL

<DL

<DL

<DL

<DL

<DL

<DL

<DL

<DL

<DL

<DL

氰化物

<DL

<DL

<DL

<DL

<DL

<DL

挥发酚

<DL

<DL

<DL

<DL

<DL

<DL

石油类

--

--

--

--

--

--

--

--

--

--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

--

--

--

--

--

--

--

--

--

3.8.3水库水质评价

天台县共有里石门水库、龙溪水库、黄龙水库共3个水库水源地水质监测断面,根据2014年3座水库的水质监测结果,里石门水库和黄龙水库水质基本达到Ⅱ类水标准,龙溪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龙溪水库超标的水质指标主要有溶解氧、高锰酸盐和总磷。

根据《天台县水资源质量通报(2014年)》按照《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中的“湖库营养状态评价标准及分级方法”进行营养化评价,结果里石门水库、龙溪水库、黄龙水库三个水库评分值均低于50分,评定为中营养化。

表3-13    天台县2014年供水水源地水质情况表   单位:mg/l

水源地名称

里石门水库

黄龙水库

龙溪水库

河流(湖库)

始丰溪

白溪

龙溪水库

总体评价

II类

II类

Ⅲ类

PH

7.36

7.45

7.16

溶解氧

6.7

7.73

5.56

高锰酸盐

2.31

2.85

2.16

化学需氧量

--

--

--

--

--

--

BOD5

0.61

0.51

0.67

氨氮

0.12

0.08

0.12

总磷

0.01

0.01

0.01

<DL

<DL

<DL

<DL

<DL

<DL

氟化物

0.22

0.17

0.2

<DL

<DL

<DL

0.0005

0.0007

0.0004

0.00002

0.00002

0.00004

<DL

<DL

<DL

六价铬

<DL

<DL

<DL

<DL

<DL

<DL

氰化物

<DL

<DL

<DL

挥发酚

<DL

<DL

<DL

石油类

--

--

--

--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

--

--

--

硫酸盐

5.67

合格

<DL

合格

<DL

合格

氯化物

1.39

合格

1.06

合格

1.44

合格

硝酸盐氮

0.58

合格

0.72

合格

0.5

合格

0.05

合格

0.03

合格

<DL

合格

<DL

合格

0.02

合格

0.03

合格

富营养化

中营养化


中营养化


中营养化


3.8.4地下水水质评价

天台县曾于1998年开展全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共采集地下水样9组,进行水质全分析。依据《地下水水质标准(DZ/T0290-2015)》,结合天台县地下水化学特征,选取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NO3-、SO42-、Pb、Zn、Cd、Cr6+、Hg、As、F-等指标,进行地下水质量综合分析评价。评价结果表明,天台县地下水水质均较好,基岩裂隙水多为未受污染的好水,各项评价因子均能达到Ⅰ类水质要求。河谷孔隙潜水除高锰酸盐指数稍高外,最高为2.6mg/l,尚能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其他各项指标均较好,可作为生活饮用水。

4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4.1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始丰溪横贯天台盆地,是天台县境内的主要水系,为了始丰溪流域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综合治理,天台县兴建了大量的水库工程。截止2014年末,全县共有水库73座,总库容3.1亿m3。其中大型水库1座,集水面积296km2,总库容1.99亿m3;中型水库4座,集水面积202.85km2(其中引水面积94.7km2),总库容0.68亿m3;小(1)型水库12座,总库容0.28亿m3;小(2)型水库56座,总库容0.17亿m3;山塘7255座,总库容0.12亿m3。

大中型水库、小(1)型水库、小(2)型水库分别见表4-1、表4-2、表4-3。

表4-1           天台县已建大中型水库情况表

库  名

计算分区

集水面积(km2)

总库容

(万m3)

正常库容

(万m3)

兴利库容

(万m3)

里石门水库

始丰溪北岸区

296

19900

12180

9110

桐柏上水库

始丰溪北岸区

60.9

1372

1072

1007

龙溪水库

始丰溪南岸区

67.0

2558

2257

2006

桐柏下水库

始丰溪北岸区

21.4

1283

1069

855

黄龙水库

宁海白溪区

44.55

1625

1219

1161

(1)里石门水库

里石门水库为天台县境内最大的水库,位于始丰溪上游,集水面积296km2,正常库容12180万m3,总库容19900万m3。里石门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的水库。

(2)桐柏上水库

桐柏水库位于天台县城关桐柏山,集水面积6.7km2,引水面积54.2km2,水库总库容1372万m3,正常库容1072万m3。该水库已作为桐柏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

(3)龙溪水库

龙溪水库位于始丰溪支流黄水溪上游的天柱坑和何印坑的汇合处,坝址集水面积35.5km2,跨流域引水面积31.5km2,水库总库容2558万m3,正常库容2257万m3。龙溪水库现状水质为Ⅲ类,存在富营养化趋势。

(4)桐柏下水库

桐柏下水库位于城关桐柏岭脚,集水面积21.4km2,水库总库容1283万m3,正常库容1069万m3。该水库为桐柏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

(5)黄龙水库

黄龙水库位于石梁镇溪下村附近,集水面积29.2km2,另有区间引水面积15.35km2,水库总库容1625万m3,正库库容1219万m3。灌区内无厂矿企业,只有少量村庄,水环境好,水质优。

表4-2       天台县已建小(1)型水库基本情况表

计算分区

库  名

集水面积(km2)

总库容

(万m3)

正常库容

(万m3)

兴利库容

(万m3)

始丰溪北岸区

利民

28.86

283

200

193

狮子口

27.50

147

98

96

横坑

3.50

101.5

66

64.7

伍佰

5.0

153

106

105.1

桐坑溪

10.73

300

241

238.7

龙珠潭

9.73

210

145.8

140.2

孟岸

3.50

233.7

162

158.7

杨家岙

1.24

127.5

101.6

100

王里溪

14.60

475.4

207

197.16

始丰溪南岸区

幸福

22.00

497.4

339

314

王琅

16.5

172

100

85.4

曹娥江岭上溪区

岩弄口

8.4

126

75.4

73.2

表4-3      天台县已建小(2)型水库基本情况表

计算分区

库  名

集水面积(km2)

总库容

(万m3)

正常库容

(万m3)

灌溉面积

(亩)

始丰溪北岸区

秧田畈

0.51

11.8

8.15

300

温塘

0.11

11.5

9

300

盘龙岭

3.17

14.3

10

300

街头蜂桶岩

1.5

11.75

8.1

300

天灯盏

0.1

15

12

1000

上游

5.8

18

14

450

浪水溪

4

18

7

100

墨坑

2.54

27

17

1200

车头安

5.44

27.92

20.2

1000

双坑口

1.68

24.5

18.3

1000

石岩坑

2.3

12.3

7.1

300

鸭子坤

1.75

12

8.7

150

谷岙

0.71

27

22

150

桃源

4.4

20

18


光明

12.05

75.7

56

1200

雨龙坑

2.54

24.67

18.1


道场岙

0.28

12.9

10.2

700

雪头坑

5.42

53.39

44.53


雷马坑

14.85

85.26

68.76


余家岙

0.4

13.1

9.6

600

岩头塘

0.44

13

10.2

400

黄家塘

0.45

26.16

18.8

1000

二亩山

3.5

15

13.1

500

万年山

3.42

54.2

34


岭下

0.58

52.4

42

1000

大路周

6.86

51.5

38

2000

岩龙颔

0.56

83

69

1600

朱树湾

1.23

16

12

200

金家塘

1.9

54

38

1200

龙山顶

0.5

28.2

21.5

300

八仙湖

19.7

30

23.5


海坑

1.33

20

13.7

1000

胡家岙

0.42

36.4

29.6

1000

里塘湾

0.36

17

14.1

1200

栗树园

3.13

20

13

100

口袋塘

0.185

10.5

8.5

400

莲花

0.19

10

8

250

半坑

3

56.5

48.3

1100

十六潭

3.17

35

27


始丰溪南岸区

平桥蜂桶岩

1.23

16

13

1000

竹塘岙

0.57

31.8

20.8

1000

三王殿里

0.22

10.5

7.7

500

岙王水库

5.8

28.3

21.2

400

张公岙

0.16

12

10

200

石门

0.47

68

58

200

永利

9.34

22.84

14.58


双龙

53.2

19.12

9.6


曹娥江岭上溪区

洋磨坑

0.92

35

29.2

600

曹娥江慈圣溪区

单家头

0.61

21.7

17.6

500

张板溪

4.63

22

17


宁海白溪区

里岙

0.79

13.8

11.8

200

老鹰岩

52.8

73.95

37.6


宁海清溪区

丈坑

1.68

17.6

12

200

三门湾海游港区

后塘

3.2

15.9

10


大岙

0.3

18.8

15.8

500

岩板寺

17.86

82

40

800

天台县目前建有水电站63处,电站装机125台,总装机容量61240kW,其中装机200kW以上的电站有40处,电站装机90台,总装机容量58570kW;堰坝引水工程1366条;机电提水工程装机1689.4kW,有机电井96眼,固定机电排灌站262眼。地下水工程包括机井、民井4968眼。各区域水库、堰坝、机泵、水井、河网相互贯连和调节,已形成蓄、供、排相结合的一个较完整的灌溉供水系统。

表4-4        天台县小型水利工程现状统计表

水利工程类型

单位

数量

水电站

电站数量

63

装机台数

125

装机容量

kW

61240

堰坝引水工程

1366

机电提水工程

机电井

96

装机

kW

1689.4

固定机电排灌站

262

机井、民井

4968

4.2城乡供用水现状

4.2.1供用水现状

用水量指分配给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按用户特性分为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三大类。

农业用水包括农田灌溉和林牧渔业用水;工业用水按用水量(新鲜水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生活用水分为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公共用水(含服务业、商饮业、货运邮电业及建筑业等用水)和环境用水(含绿化用水与河湖补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外,还包括牲畜用水。

2014年天台县城乡用水量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等共计14333万m3,其中生活用水1849万m3,占12.9%;工业用水3004万m3,占20.96%;农业用水7280万m3,占50.79%;林牧渔用水1175万m3,占8.20%。各类用水情况详见表4-5。

表4-5          天台县2014年用水情况表

分类

用水量(万m3)

百分比

居民生活用水

1849

12.90%

工业用水

3004

20.96%

农业用水

7280

50.79%

林牧渔畜用水

1175

8.20%

城镇公共用水

475

3.31%

生态环境用水

550

3.84%

总用水量

14333

100.00%

备注:数据来源于《台州市2014年水资源公报》。

4.2.2公共供水管网用水

天台县已建有城关、街头、平桥、街头、白鹤、石梁、洪三、坦头等8座有一定规模的自来水厂,另有许多村级小范围的供水网络。

城关等8座水厂日供水规模为29.2万m3,实际日供水量为7.53万m3。现有主要水厂情况见表4-6。

表4-6          天台县主要水厂基本情况表

水厂名称

设计规模(万m3/d)

实际规模(万m3/d)

水  源

服务范围

城关水厂

10.0

5.3

(二期正在扩建)

黄龙水库、里石门水库(北干渠)

县城及周边乡村

街头水厂

15

0.1

里石门水库

县城、街头、平桥等乡镇

平桥水厂

1.0

0.39

始丰溪溪流漫滩地下水(岑溪上游溪流漫滩地下水)

平桥镇及周边乡村

街头水厂

0.6

0.15

雷马溪

街头镇

白鹤水厂

1.0

0.9

八仙源山塘

白鹤镇、平桥镇和始丰街道部分地区

坦头水厂

1.0

0.15

利民水库

坦头镇

洪三水厂

0.5

0.52

岩板寺水库

洪畴镇和三合镇

石梁水厂

0.1

0.015

凉床山塘

石梁镇

4.3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

反映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指标有地表水资源开发率、浅层地下水开采率等。地表水资源开发率指地表水源供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比;浅层地下水开采率指浅层地下水开采量占地下水资源量的百分比。

地表水水源供水量13398万m3(蓄水、引水、提水工程供水量分别为11175万m3、1491万m3、732万m3),地表水资源量12.95亿m3,地表水资源开发率10.3%;浅层地下水供水量935万m3,地下水资源量1.6亿m3,地下水开采率5.8%。

4.4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问题

天台县水资源总量约12.95亿m3,人均水资源量达2164m3/人,现状水资源利用消耗率约10.3%左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工业的发展、人口的聚集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并且其增幅以跳跃式的形式出现,对本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天台县水资源量相对较丰富,但由于本区域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地形地貌复杂,受气象的多变、地形起伏变化大,人类活动的影响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以下问题。

4.4.1水资源开发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至2014年底天台县建有大小型水库73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4座、小(1)型水库12座,数量较多,但在面上分布不均,特殊的地形条件决定了西部地区多于东部地区的局面。而东部地区为天台县的经济发展中心,水资源需求远大于西部地区。

大型水库——里石门水库、中型水库——龙溪水库均位于县城的西部,始丰溪上游,距离城关较远,且里石门水库的水库功能以灌溉为主,龙溪水库以发电为主,水库功能尚未转变;另一座中型水库——桐柏水库则已成为桐柏抽水蓄能电站的上水库,桐柏下水库专为抽水蓄能服务;城关的供水水源为黄龙水库。

由于水利工程分布不均,现有水库功能尚未转变,目前天台县城的供水水源为黄龙水库,供水保证率较高,但东部经济区的供水水源缺乏,特别是枯水年份与枯水期水资源供需较为紧张。

4.4.2水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天台县结合清水河道建设,大力推进河道治理工作。但由于天台境内水系发达,线长面广,水环境治理任务较重,大量的农村村沟、池塘水环境还有待提高。

4.4.3水资源管理还不能适应现代水利的要求

天台县的需水量日益增加,尤其是城镇人口的集聚,城关、平桥、白鹤、三合、洪畴和坦头工业园区的发展,将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天台县城乡供水的运行机制,应在国家水利宏观政策指导下,结合天台县情,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

目前,天台县大中型水库分别由相关部门管理,小型水库在水利部门指导下,由乡镇政府和村级集体负责具体管理,而城镇供水除城关由城建部门管理外,其余由乡镇政府管理,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形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局面。

多头管水现象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工程功能的有效发挥。由于各个时期国民经济对水资源的不同需求,已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进行,各有侧重,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缺乏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配置手段,有些地区和部门缺乏全局观念,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水资源的开发进程,影响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4.5各分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4.5.1始丰溪北岸区

该区位于始丰溪上游(里石门水库大坝以上)及始丰溪中游北侧,范围包括城区(赤城街道、始丰街道)、白鹤镇(部分)、石梁镇(部分)、街头镇(部分)、平桥镇(部分)、坦头镇、三合镇、洪畴镇(部分)等乡镇,土地面积687.3km2。地貌以山丘为主,河谷平原为次。沿始丰溪有街头新中、屯桥平镇、丽泽城关、坦头三合等四块较大平原,是天台县主要粮食产区,也是人口集中、经济发达的区域。

分区内多年平均降水量1497.7mm,多年平均径流深868.2mm,多年平均径流量5.88亿m3,该区河流众多,均为始丰溪的支溪,如雷马溪、乌岩溪、王里溪、三茅溪、螺溪、苍山溪等,水资源量丰富。

分区内有大型水库1座,即里石门水库。里石门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的水库,集水面积296km2,总库容1.99亿m3,兴利库容9110万m3。中型水库有2座,一为桐柏上水库,集水面积60.9km2(其中自身集水面积6.7km2,东引38.7km2,西引15.5km2),总库容1372万m3,兴利库容1007万m3;二为桐柏下水库,专为抽水蓄能服务,集水面积21.4km2,总库容1283万m3,兴利库容855万m3;另有小(1)型水库9座,集水面积104.66km2,兴利库容1294万m3;小(2)型水库39座,集水面积120.48km2,总库容1145万m3,灌溉面积2.23万亩。

分区有天台县最大的灌区—里石门水库灌区。里石门水库灌区主要以水库引水进行自流灌溉,设有干、支、斗、农等四级固定渠道。目前已建成北干渠,北干渠自西向东横贯该区,经街头、平桥、白鹤、城关、坦头、三合、洪畴等乡镇,全长72.263km,沿途与桐柏上、下水库、9座小(1)型水库、17座小(2)型水库、数以千计的塘坝、蓄水塘、引水堰坝、抽水机埠及96条支渠相接,是农田灌溉大动脉,灌溉始丰溪左岸大部分农田。

北干渠以上及北干渠自流灌溉不及的农田仍以机械或电力抽水灌溉。北干渠在洪畴镇大村下泄流量2m3/s至毗邻的三门县境内,灌溉三门县农田2.0万亩,但目前该渠尚未实施。

目前天台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正在建设中,该区已建有城关、平桥、街头、白鹤、坦头等6个有一定规模的自来水厂,城关等5座水厂日供水规模为6.99万m3,解决城关、平桥、街头、白鹤、坦头5个镇区的生活用水和部分工业用水。另有许多村级小范围的供水网络,满足农村的生活用水。有的工业用水为单位自备水,取用地下水。

4.5.2 始丰溪南岸区

该区位于始丰溪中游南侧,范围包括城区(福溪街道)、街头镇(部分)、平桥镇(部分)、龙溪乡、南屏乡、雷峰乡等乡镇。土地面积391.1km2,山地丘陵是地貌的主要特征,沿溪有小块河谷平原零星分布。人口、耕地较为分散,种植较杂。

区内多年平均降水量1541.2mm,多年平均径流深893.4mm,多年平均径流量3.51亿m3,主要的河流有黄水溪、茶山溪、崔岙溪、小法溪、大淡溪等始丰溪的支溪,水资源量较为丰富。

目前该区没有大型水库,建有1座中型水库—龙溪水库。龙溪水库为天台县最大的水电站—龙溪水电站的调节水库,提供发电用水,没有防洪灌溉任务。水库位于天台县西南的龙溪乡境内,坝址集水面积35.5km2,正常蓄水位398m,相应库容2257万m3。跨流域引水面积31.5km2,兴利库容2006万m3。

另有小(1)型水库2座,集水面积38.5km2,兴利库容399.4万m3;小(2)型水库8座,集水面积70.99km2,总库容209万m3,灌溉面积0.33万亩。

该区属里石门水库灌区,但由于里石门水库的配套渠系工程—南干渠尚未建成,其农业灌溉用水主要引用小型水库水、堰坝引水和机电提水解决。

该区没有较大规模的自来水厂,仅有村级小范围的供水网络,能满足该区的生活用水和部分工业用水。有的工业用水为单位自备水,取用地下水。

4.5.3 曹娥江岭上溪区

该区位于天台县的西北部,属曹娥江流域,范围包括三州乡、白鹤镇部分。土地面积40.8km2,属典型的山区,区内山峦重叠,沟谷纵横,植被较好。无交通干道,只有少量的机耕路,人口、耕地较为分散,种植较杂。

区内多年平均降水量1420.8mm,多年平均径流深823.6mm,多年平均径流量0.33亿m3。该区主要河流为岭上溪,岭上溪由南往北流入新昌县境内。

该区没有大中型水库,有小(1)型水库1座——岩弄口水库,集水面积8.4km2,兴利库容73.2万m3;小(2)型水库1座,集水面积0.92km2,总库容35万m3,灌溉面积0.06万亩。

该区仅有村级小范围的供水网络,供应生活用水。

4.5.4 曹娥江慈圣溪区

该区位于天台县的北部,属曹娥江流域,范围包括白鹤镇(部分)、石梁镇(部分)等乡镇,土地面积82.1km2。慈圣溪由南往北流入新昌县境内,由于该区地处山区,人口、耕地较为分散,种植较杂。

区内多年平均降水量1738.3mm,多年平均径流深1007.7mm,多年平均径流量0.82亿m3。该区主要河流为万马溪和慈圣溪,两溪由南往北流入新昌县境内。

该区没有大中型水库,小(2)型水库2座,集水面积5.24km2,总库容44万m3,灌溉面积0.05万亩。

该区仅有村级小范围的供水网络,供应该区的生活用水。

4.5.5 宁海白溪区

该区位于天台县的东北角,属白溪流域,范围包括石梁镇(部分)。土地面积120.3km2,山地丘陵是地貌的主要特征,沿溪有小块河谷平原零星分布。人口、耕地较为分散,种植较杂。

区内多年平均降水量1855.8mm,多年平均径流深1075.8mm,多年平均径流量1.35亿m3。该区主要河流为金顺溪和大同溪,白溪由西向东进入宁海县境内。

该区建有1座中型水库——黄龙水库,为城关供水水源,坝址位于天台县石梁镇溪下村附近,集水面积29.2km2,另有区间引水面积15.35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3419万m3。水库总库容1625万m3,调节库容1161万m3。另建有小(2)型水库2座,集水面积53.59km2,总库容88万m3,灌溉面积0.02万亩。

该区仅有村级小范围的供水网络,供应该区的生活用水。

4.5.6 宁海清溪区

该区位于天台县的东部,属清溪流域,范围包括泳溪乡。土地面积81.0km2,山地丘陵是地貌的主要特征,沿溪有小块河谷平原零星分布。人口、耕地较为分散,种植较杂。

区内多年平均降水量1710.0mm,多年平均径流深991.3mm,多年平均径流量0.83亿m3。该区主要河流为清溪,清溪由西向东进入宁海县境内。

该区没有大中型水库,建有小(2)型水库1座,集水面积1.68km2,总库容18万m3,灌溉面积0.02万亩。

该区仅有村级小范围的供水网络,供应该区的生活用水。

4.5.7 三门湾海游溪区

该区位于天台县的东南角,属海游溪流域,范围包括洪畴镇(部分),土地面积23.4km2。无交通干道,只有少量的机耕路,人口、耕地较为分散,种植较杂。

区内多年平均降水量1709.4mm,多年平均径流深990.9mm,多年平均径流量0.24亿m3。海游溪水系的界溪由西向东进入三门县境内。

建有小(2)型水库3座,集水面积21.36km2,总库容117万m3,灌溉面积0.13万亩。

洪三水厂水源为岩板寺水库,设计供水规模0.5万m3/d,实际供水规模0.52万m3/d,主要供水范围为洪畴镇及三合镇。

表4-7       各分区水资源开发现状统计表

序号

分区

面积(km2)

径流量(万m3)

水库数量(座)

库容

(万m3)

水厂数量(座)

供水规模(万m3/d)

1

始丰溪南岸区

391.1

3.51

11

2767



2

始丰溪北岸区

687.3

5.88

51

25731

6

6.99

3

曹娥江岭上溪区

40.8

0.33

2

161



4

曹娥江慈圣溪区

82.1

0.82

2

44



5

宁海白溪区

120.3

1.35

3

1713

1

0.015

6

宁海清溪区

81

0.83

1

18



7

三门湾海游溪区

23.4

0.24

3

117

1

0.52

合计


1426

12.96

73

30551

8

7.525

5节约用水规划

节约用水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排污为目的,通过政府和市场调控,采取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等各项综合性措施,来协调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环境关系的行为。节水的重点是用水大户和污染大户,特别是农业用水,节约用水是水资源配置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

2012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出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即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纳污红线,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用水效率控制。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提出2020年水污染防治目标、七大重点流域指标以及水污染防治措施。

5.1现状用水水平分析

现状用水水平分析是在现状用水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用水效率指标的分析计算,进行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间的比较,与有关部门制定的用水标准相比较,找出与先进标准的差距及现状用水、节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用水效率指标采用城市管网漏失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人均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等。

天台县水资源总量为12.95亿m3,人均水资源量为2164m3。

2014年天台县城乡用水量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等共计14333万m3,其中生活用水1849万m3,占12.9%;工业用水3004万m3,占20.96%;农业用水7280万m3,占50.79%;林牧渔用水1175万m3,占8.20%。

当前天台县农业灌溉用水的利用系数为0.57左右,与发达国家0.7~0.9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渠系改善节水潜力较大。

5.2节水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坚持开源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突出位置的方针,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水资源紧缺地区和高用水行业为重点,以建立节水型社会为目标,从农业、工业、生活等全面推行节水技术和措施,积极改革水价,强化节水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增长与水资源的协调发展。

5.2.1节水指导思想

(1)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节水规划既要体现全社会、全覆盖、全行业、全过程的节水途径,全方位的节水措施和多层次的节水方法,又要根据天台县节水工作的实际情况,突出节水重点,制订主要对策措施。

(2)因地制宜、合理用水

既要从天台县水资源利用实际情况出发,推行节水对策,又要依据天台县水源条件和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用水特点制定出合理高效的节水措施,从而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

(3)建管并举、重在管理

工程措施、基础管理并举,以管理手段为主,大力发挥政策法规、水价机制的导向作用。

(4)分类指导、分步推进

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核心,对工业节水、农业节水、生活节水进行分类指导,在近、远期规划水平年有步骤的推进实施节水措施。

5.2.2节水目标

(1)农业节水目标

以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和水的生产效率为核心,以建立节水型现代农业为目标,至2020年,基本构筑完成工程和非工程灌溉节水型体系,并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业水权机制和节水灌溉的补偿机制。通过采取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等综合性农业节水措施,实现单位面积农业用水总量零增长或负增长,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0以上。

(2)工业节水目标

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为核心,建立节水型工业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加大以节水为重点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积极改革水价,强化工业节水管理,使工业节水总体水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大于85%。

(3)城镇生活及服务业节水发展目标

以建立“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为目标,初步建立起城镇城市生活节水体系框架。新建民用建筑节水器具的普及率达100%。对于跑冒滴漏和浪费水严重的自来水管网和原有建筑用水器具基本改造完毕,对建筑业及商业服务业用水设施规定用水标准,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5.3节水措施

(1)农业节水措施

①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尤其是低产田改造,推广渠道防渗技术,发展喷、微灌和管道灌溉以及薄露灌溉等节水工程,可在西部山丘地区先行应用,提高田间灌溉水利用喜欢苏,节约灌溉用水量。

②建设高标准、现代化的农业节水示范园区,增强人们的节水意识,引导人们进行节水型农业建设。

③对水稻要大力推广水稻薄、浅、湿、晒、管道灌溉技术和旱育稀植节水栽培技术。同时还应重视抗旱节水水稻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工作。

④研究和制定合理的水价政策,利用经济杠杆改变农业种植结构,加大节水投入等。

⑤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定节水灌溉政策法规、加强组织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等。

(2)工业和生活节水措施

①建设废污水回用工程,提高城市节水和水资源利用的综合经济效益。

②合理进行工业布局,减少工业生产对水的需求,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并注重产业布局的合理性,发展节水型产业园区。

③应用节水生产工艺,通过实行清洁生产战略改变生产工艺,达到少用水或不用水。

④推广应用节水器具与设备,减少跑、冒、滴、漏造成的水资源浪费。

6水资源需求预测

本次规划水资源需求预测的用水户分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三大类。生活需水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生产需水是指有经济产出的各类生产活动所需的水量,包括第一产业(种植业、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及第三产业(商饮业、服务业);生态环境用水是指为维持生态与环境功能和进行生态环境建设所需要的最小需水量。

当前,天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正在实施,本规划根据当前天台县城乡供水现状的实际,将规划范围分为联片供水区和独立供水区进行水资源需求预测、供水预测和水资源供需平衡计算。

联片供水系统是一种统筹考虑几个相邻地区的供水要求,统一开发、分配水资源,按照天然水源水系、地理环境特征、功能区性质以及一定的行政区划来确定供水区域的供水系统。联片供水系统适用于经济发展较快,城市化水平较高,产业群和居住群相对集中的地区。

联片供水系统可以包含若干个供水分区,每个分区自成体系,可包含取水、净水、输水和配水子系统。同时,各个供水分区又可通过联络干管紧密联系在一起,协调存在于供水系统的整体之中。

独立供水系统是在每个地区独立建设供水设施,彼此之间互不连通。这种供水系统规模较小,通常适用于相对独立分散、地形较复杂以及水源缺乏地区,尤其是山区和边远地区的小城镇或村庄。

联片供水区包括天台县城、平桥镇、白鹤镇、街头镇、坦头镇、三合镇、洪畴镇和龙溪乡中的地势较为平坦、位于河谷平原地带的部分地区。(龙溪乡集镇标高为115m左右,距水厂较近,也纳入联片供水区域)。

石梁镇、三州乡、雷锋乡、南屏乡和泳溪乡地势高差较大,居民点较分散,此区域为独立供水区域,其中各乡镇集镇及周边村庄采用村镇连片供水形式,其他采用村庄连片和独立村庄形式;另外,县城、平桥镇、白鹤镇、街头镇、坦头镇、三合镇和洪畴镇、龙溪乡的地势较高的山区、边缘村庄也采用独立村庄供水形式。

6.1用水指标确定

6.1.1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

(1)县城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确定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规定的“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天台县属于一区范围的小城市。

结合《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和天台县用水实际情况,本规划拟定县城2020年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500L/d。

表6-1     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   单位:万t/(万人·日)

区  域

城市规模

特大城市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一  区

0.8~1.2

0.7~1.1

0.6~1.0

0.4~0.8

二  区

0.6~1.0

0.5~0.8

0.35~0.7

0.3~0.6

三  区

0.5~0.8

0.4~0.7

0.3~0.6

0.25~0.5

(2)乡镇镇区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确定

各乡镇现状人均综合用水量约150~262L/d。

考虑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业规模的逐渐扩大,人均综合用水量将会增加,将白鹤、街头、坦头、三合和洪畴镇镇区2020年指标定为300L/d。

平桥镇规划为天台县的副城,人均综合用水量应比其他镇高,2020年指标为400L/d。

其他山区乡镇集镇2020年指标定为240L/d。

(3)农村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确定

根据《农村给水设计规范》(CECS82:96)并结合天台县农村现状用水量情况,将农村2020年指标分别定为120L/d。

各乡镇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见表6-2。

表6-2   天台县各区域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  单位:(L/p.d)

分  类

现状名称

2020年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

县  城

赤城街道、始丰街道、福溪街道

500

中心镇区

平桥镇

400

镇  区

白鹤镇、坦头镇、三合镇、洪畴镇、街头镇

300

各乡集镇

石梁镇、三州乡、龙溪乡、雷锋乡、南屏乡、泳溪乡

240

各乡镇村庄

县城、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三合镇、洪畴镇、街头镇、石梁镇、三州乡、龙溪乡、雷锋乡、南屏乡、泳溪乡等的村庄

120

6.1.2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

(1)县城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确定

根据《室外给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013-2006)规定的“综合生活用水定额”,见表6-3。根据规范,综合生活用水是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用水及其它市政用水。天台是属一区中小城市。

表6-3           综合生活用水定额       单位:(L/cap·d)

城市规模

特大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用水情况

分区

最高日

平均日

最高日

平均日

最高日

平均日

一区

260~410

210~340

240~390

190~310

220~370

170~280

二区

190~280

150~240

170~260

130~210

150~240

110~180

三区

170~270

140~230

150~250

120~200

130~230

100~170

根据《室外给水工程设计规范》和天台县城现状用水量情况,2020年县城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取为280L/d,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比例取为35%。

(2)乡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确定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农村给水设计规范 CECS82:96》并结合天台县各乡镇现状用水量情况分析,规划将平桥镇镇区2020年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取为200L/d。

其他乡镇镇区2020年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取为160L/d。

2020年农村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取为100L/d。

另外,从乡镇现状用水情况分析得出,东部三镇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比例较高,西北部三镇工业用水比例较低。根据现状用水情况并结合天台县工业东进、城市西进这一战略规划,本规划将东部三镇(坦头、三合、洪畴)工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比例定为45%,平桥和白鹤镇工业用水比例为30%,街头镇比例为25%。

本规划各乡镇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统计见表6-4。

表6-4        天台县各区域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

区域

人均综合生活用水指标(L/d)

工业用水比例(%)

县城

280

35%

平桥镇镇区

200

30%

白鹤镇镇区

160

30%

街头镇镇区

160

25%

坦头镇镇区

160

45%

三合镇镇区

160

45%

洪畴镇镇区

160

45%

县域农村

100


6.1.3供水人口

根据《天台县域总体规划(2011-2030)》,2020年天台县总人口将达到68.50万人,其中城区(集镇)人口达到43.53万人,乡村人口达到24.97万人,具体情况见表6-5。

表6-5     天台县域2020年规划人口统计表      单位:万人

区域

规划人口

城区(集镇)

乡村

小计

联片供水区

县城

20.75

1.43

22.16

平桥镇

6.61

5.19

11.80

白鹤镇

3.24

2.64

5.88

街头镇

2.03

0.98

3.01

坦头镇

3.56

2.36

5.92

三合镇

2.71

2.09

4.80

洪畴镇

2.09

1.62

3.71

独立供水区

石梁镇

1.24

0.71

1.95

三州乡

0.25

0.56

0.81

雷锋乡

0.18

1.41

1.59

南屏乡

0.56

1.02

1.58


泳溪乡

0.31

1.27

1.58

县城乡村

/

0.31

0.31

平桥镇乡村

/

0.92

0.92

白鹤镇乡村

/

0.71

0.71

街头镇乡村

/

0.71

0.71

坦头镇乡村

/

0.41

0.41

三合镇乡村

/

0.12

0.12

洪畴镇乡村

/

0.10

0.10

龙溪乡乡村

/

0.41

0.41

合计

43.53

24.97

68.50

6.1.4耕地、经济园地面积预测

经分析计算,天台县各乡镇各规划水平年的耕地面积与经济园地预测成果见表6-6。

表6-6        2020年各乡镇耕地、经济园地预测表

计算分区

耕地面积(万亩)

经济园地

水 田

旱 地

合计

(万亩)

赤城街道

1.80

0.25

2.05

0.79

始丰街道

2.08

0.31

2.39

0.18

福溪街道

1.10

0.56

1.66

0.99

白鹤镇

4.66

0.78

5.44

0.43

石梁镇

1.31

0.25

1.56

1.21

三州乡

0.59

0.03

0.62

0.14

街头镇

2.96

0.25

3.21

0.75

龙溪乡

0.62

0.05

0.67

0.32

平桥镇

6.96

1.26

8.22

0.82

雷峰乡

0.75

0.21

0.96

0.64

南屏乡

0.75

0.59

1.34

0.09

坦头镇

2.91

0.44

3.35

0.14

泳溪乡

0.98

0.11

1.09

0.77

三合镇

2.52

0.23

2.75

0.27

洪畴镇

1.15

0.10

1.25

0.06

合 计

31.14

5.42

36.56

7.6

6.2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生活和生产需水统称为经济社会需水。生活需水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家庭日常饮用、洗涤需水;生产需水是指有经济产出的各类生产活动所需的水量,包括第一产业(种植业、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及第三产业(商饮业、服务业)。

6.2.1生活和生产(第二、第三产业)需水预测

6.2.1.1联片供水区需水预测

(1)县城需水量预测

为更客观合理的预测天台县城的需水量,采用3种方法进行预测。

①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根据前文对县城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和用水人口的确定,预测2020年县城年用水量。

表6-7  县城用水量预测表(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项目

城区

乡村

合计

人均综合用水指标(万t/(万人·d))

500

120

/

规划人口(万人)

20.75

1.43

22.18

需水量(万m3/d)

10.38

0.17

10.55

②比例相关法

根据县城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工业用水比例和用水人口,测算出2020年县城规划水平年用水量。

表6-8          县城用水量预测表(比例相关法)

地区

综合生活用水量

工业用水量(万m3/d)

市政用水量(万m3/d)(前两项之和的10%)

未预见水量(万m3/d)(前三项之和的15%)

总水量(万m3/d)(前四项之和)

指标

(L/人·d)

规划

人口

(万人)

需水量

(万m3/d)

合计

(万m3/d)

城区

280

20.75

5.81

5.95

3.20

0.92

1.51

11.58

乡村

100

1.43

0.14

③供水增长率法

根据城关水厂的售水情况,结合浙江省同类城市的用水预测情况,2016~2020年供水增长率选取2%~3%,计算得2020年最高日供水量为9.28万m3/d。

④县城用水量预测结论

综合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比例相关法和供水增长率法,计算得2020年天台县城需水量为10.47万m3/d。

(2)各乡镇用水量预测

各乡镇用水量预测采用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和比例相关法2种方法进行预测。

①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根据前文对各乡镇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和用水人口的确定,计算出2020年各乡镇年用水量,见表6-9。

表6-9    各乡镇水量预测表(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区域

需水量(万m3/d)

小计

镇区

乡村

平桥镇

2.64

0.62

3.27

白鹤镇

0.97

0.32

1.29

坦头镇

0.61

0.12

0.73

三合镇

1.07

0.28

1.35

洪畴镇

0.81

0.25

1.06

街头镇

0.63

0.19

0.82

龙溪乡

0.07

0.04

0.11

合计

6.80

1.83

8.63

②比例相关法

根据前文对天台各乡镇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工业用水比例和用水人口的确定,计算2020年各乡镇用水量。

表6-10   各乡镇用水量预测表(比例相关法)  单位:万m3/d

区域

综合生活用水量

工业用水量

市政用水量

未预见水量

总水量

平桥镇

2.36

0.71

0.31

0.51

3.88

白鹤镇

0.94

0.28

0.12

0.20

1.55

坦头镇

0.48

0.12

0.06

0.10

0.76

三合镇

0.95

0.43

0.14

0.23

1.74

洪畴镇

0.77

0.35

0.11

0.18

1.41

街头镇

0.59

0.27

0.09

0.14

1.09

合计





10.42

③乡镇用水量预测结论

综合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方法1)和比例相关法(方法2),对天台县联片供水区各乡镇用水量预测结果见表6-11。

表6-11         各乡镇用水量预测结果表

区域

用水量预测结果(万m3/d)

方法1

方法2

平均值

平桥镇

3.27

3.88

3.57

白鹤镇

1.29

1.55

1.42

街头镇

0.73

0.76

0.74

龙溪乡

0.11

/

0.11

西部四镇总计

/

/

5.84

坦头镇

1.35

1.74

1.54

三合镇

1.06

1.41

1.24

洪畴镇

0.82

1.09

0.96

苍山三镇总计

/

/

3.74

6.2.1.2独立供水区需水量预测

独立供水区域基本上均位于山区,地形高差较大,居民点比较分散,工业企业非常少,现状也基本上无水厂(石梁镇除外),基础资料比较缺乏。因此,对于独立供水区域用水量预测,采用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一种方法预测,预测结果见表6-12。对于独立供水区中各乡镇周边的村镇联片区,进行各月需水量计算,各乡镇村镇联片区逐月用水量预测表见表6-13。

表6-12      独立供水区各乡镇用水量预测表

区域

需水量

镇区

乡村

人均综合用水指标(L/人·d)

规划人口(万人)

需水量

(万m3/d)

人均综合用水指标(L/人·d)

规划人口(万人)

需水量

(万m3/d)

石梁镇

240

1.24

0.30

120

0.71

0.09

三州乡

240

0.25

0.06

120

0.56

0.07

雷锋乡

240

0.18

0.04

120

1.41

0.17

南屏乡

240

0.56

0.13

120

1.02

0.12

泳溪乡

240

0.31

0.07

120

1.27

0.15

县城乡村




120

0.31

0.04

平桥镇乡村




120

0.92

0.11

白鹤镇乡村




120

0.71

0.09

街头镇乡村




120

0.71

0.09

坦头镇乡村




120

0.41

0.05

三合镇乡村




120

0.12

0.01

洪畴镇乡村




120

0.10

0.01

龙溪乡乡村




120

0.41

0.05

合计



0.61



1.05

表6-13    各乡镇村镇联片区逐月需水量表      单位:万m3

乡镇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石梁镇

9.29

8.39

9.29

8.99

9.29

8.99

9.29

9.29

8.99

9.29

8.99

9.29

109.40

三州乡

1.86

1.68

1.86

1.80

1.86

1.80

1.86

1.86

1.80

1.86

1.80

1.86

21.90

雷峰乡

1.24

1.12

1.24

1.20

1.24

1.20

1.24

1.24

1.20

1.24

1.20

1.24

14.57

南屏乡

4.03

3.64

4.03

3.90

4.03

3.90

4.03

4.03

3.90

4.03

3.90

4.03

47.42

泳溪乡

2.17

1.96

2.17

2.10

2.17

2.10

2.17

2.17

2.10

2.17

2.10

2.17

25.55

6.2.2农业需水预测

生产(第一产业)需水为农业需水,包括农田灌溉和林牧渔业需水。

(1)农田灌溉需水

农业灌溉需水量包括水稻、综合旱作物、春花作物的需水量。

采用降雨长系列计算方法计算灌溉定额,农田净灌溉定额根据作物需水量考虑田间灌溉损失计算,毛灌溉需水量根据计算的农田净灌溉定额和比较选定的灌溉水利用系数进行预测。

各计算区主要农作物为水稻,还有部分旱地作物。水稻灌溉定额计算以降雨量和蒸发量为依据采用需水系数(α)法进行田间来水与耗水逐日水量平衡计算。

由耕地面积、耕地扩大系数和水稻灌溉定额可以求得长系列水稻灌溉净需水量逐日值,考虑渠系水利用系数灌溉需水量逐日值,2020水平年灌溉水利用系数取用0.60。

田间水渗漏量取值为2.5~3.0mm/d,降雨、蒸发资料取用各分区降水量、蒸发量站的实测资料。以日为时段进行水稻田间需水量平衡计算。

表6-14    天台县各乡镇不同保证率农田灌溉需水量表

区域

各保证率需水量(万m3)

50%

75%

90%

赤城街道

376

470

536

始丰街道

391

475

534

福溪街道

266

344

401

白鹤镇

880

1072

1205

石梁镇

313

402

467

三州乡

115

142

160

街头镇

583

718

812

龙溪乡

132

166

190

平桥镇

1327

1620

1825

雷峰乡

178

228

265

南屏乡

151

187

214

坦头镇

541

656

736

泳溪乡

225

287

332

三合镇

474

578

648

洪畴镇

203

246

275

合计

6155

7591

8600

(2)林牧渔业需水

林牧渔业需水包括林果地灌溉、牲畜用水和鱼塘补水等。

林果地灌溉(补水)需水量部分,受降雨条件影响较大,在本次规划中林果地的灌溉定额采用水田灌溉定额的1/3,计算需水量。

牲畜需水包括大、小牲畜的需水,根据现状的牲畜数量预测各规划水平年的大小牲畜的数量,折算成标准猪,采用用水定额预测其需水量,各乡镇与预测成果分别见表6-15。

表6-15       各乡镇2020年畜牧业需水量表

区域

标准猪

(万只)

畜牧业需水

(万m3/d)

赤城街道

3.93

0.04

始丰街道

5.94

0.06

福溪街道

4.27

0.04

白鹤镇

11.47

0.11

石梁镇

2.27

0.02

三州乡

0.81

0.01

街头镇

3.80

0.04

龙溪乡

0.83

0.01

平桥镇

14.47

0.14

雷峰乡

1.91

0.02

南屏乡

0.62

0.01

坦头镇

3.95

0.04

泳溪乡

2.24

0.02

三合镇

1.73

0.02

洪畴镇

0.91

0.01

合 计

59.15

0.59

6.3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生态环境用水是指为维持生态与环境功能和进行生态环境建设所需要的最小需水量,包括防淤冲沙、河道河网的水质净化及维持生态环境等用水。按照修复和美化生态环境的要求,可按河道内和河道外两类生态环境需水分别进行预测。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2006)规定:对有长系列水文资料河流,通过河道流量与生境关系计算生态需水量,可采用综合法计算,主要方法为蒙大拿法(Tennant法)。

采用蒙大拿法(Tennant法),将全年分为多水期和少水期两个时段,根据多年平均流量百分比计算维持河道一定功能的生态需水量。蒙大拿法(Tennant法)主要研究栖息地质量和流量关系,一般认为河道内径流为多年平均流量的10%时,是保持大多数水生生物在全年生存所推荐的最低径流量。年平均流量20%的流量可为水生栖息地的保护提供适当标准;在小河流中,年平均流量30%的流量接近最佳栖息地标准。而少水期(10~3月)年平均流量20%、多水期(4~9月)年平均流量40%可以保障好的栖息地标准。

蒙大拿法(Tennant法)是流量历史法中最为常用的方法,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应用。蒙大拿法将年平均流量的百分比作为生态流量,建立了河流流量和水生生物、河流景观及娱乐之间的关系。

本次规划中河道生态环境用水按照多年平均流量的10%进行计算。

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分为城镇生态环境美化和其他生态环境建设用水等。城镇绿化用水等以植被需水为主体的生态环境需水量,可采用定额预测方法,在城镇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中已考虑了这部分水量,不再重复计算。

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见表6-16。

表6-16       各水库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用水表

分    区

控制流量(m3/s)

里石门水库(包括城镇河湖环境补水)

1.00

黄龙水库

0.22

桐柏水库

0.032

龙溪水库

0.181

合  计

1.433

6.4河道内其它需水预测

河道内其它生产活动用水(包括航运、水电、渔业、旅游等)一般来讲不消耗水量,但因其对水位、流量等有一定的要求,需对此类用水量进行估算。

本次规划中对河道内其它生产活动用水与河道内生态需水一并考虑,取其外包线作为河道内需水考虑。天台县河道内其他生产活动用水主要为水力发电用水和旅游用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河道内的生态需水逐年增加,大于河道内水力发电用水等生产活动用水,加上琼台仙谷景区目前正在开发过程中,本阶段暂不考虑,因此不再重复计算河道内其它生产活动用水。

6.5天台县县域需水量

6.5.1生活和生产需水总量

根据联片供水区和独立供水区的用水量预测及各乡镇林牧渔业和农田灌溉需水预测,天台县域生活和生产需水量预测结果见表6-17。

表6-17  天台县域生活生产需水预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万m3

区域

生活和二、三产业需水

不同保证率农业需水

50%

75%

90%

县城

2951

1033

1289

1471

平桥镇

1033

1327

1620

1825

白鹤镇

424

880

1072

1205

街头镇

233

583

718

812

坦头镇

446

541

656

736

三合镇

351

474

578

648

洪畴镇

272

203

246

275

石梁镇

109

313

402

467

三州乡

36

115

142

160

雷锋乡

59

178

228

265

南屏乡

70

151

187

214

泳溪乡

62

225

287

332

龙溪乡

45

132

166

190

合计

6091

6155

7591

8600

6.5.2生态环境需水量

天台县河道生态环境需水量见表6-16。

7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7.1 地表水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7.1.1联片供水区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7.1.1.1里石门水库供需平衡分析

(1)计算原则

里石门水库现状以灌溉为主,结合发电,里石门水库成为城市供水水源之后,水库功能也相应调整,工程转变为以灌溉、供水为主,结合发电。里石门多年径流调节计算中,下泄流量应依次保证天台供水、下游河道生态流量、里石门灌区灌溉用水。生态流量和灌溉流量亦可作为电厂发电流量,灌溉保证率取90%,天台供水保证率取95%。

(2)里石门水库供需平衡分析

里石门水库以灌溉、供水为主,结合发电,水库总灌溉面积14.8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0.60,水库日均提供18.45万m3/d原水。水库供需平衡见表7-1。

表7-1                            里石门水库供需平衡表

水文年份

总来水

需水量(万m3)

供水量(万m3)

缺水量(万m3)

弃水量(万m3)

年末库容(万m3)

年发电量

(万m3)

供水

灌溉

生态

供水

灌溉

生态

供水

灌溉

生态

(万kW·h)

1965.3












8478


1965.3~1966.2

26292

6733

4994

3154

6733

4994

3154

0

0

0

0

12180

1744.35

1966.3~1967.2

19692

6733

5995

3154

6733

5995

3154

0

0

0

0

7696

2197.26

1967.3~1968.2

13606

6733

6163

3154

6733

6163

3154

0

0

0

0

4984

1120.55

1968.3~1969.2

21807

6733

5965

3154

6520

5965

3154

213

0

0

0

9863

1167.53

1969.3~1970.2

12942

6733

6230

3154

6733

6230

3154

0

0

0

0

6048

1183.15

1970.3~1971.2

24077

6733

5096

3154

6733

5096

3154

0

0

0

0

11978

1375.59

1971.3~1972.2

18716

6733

6627

3154

6733

6627

3154

0

0

0

0

12180

1404.68

1972.3~1973.2

24805

6733

4518

3154

6733

4518

3154

0

0

0

800

12180

1996.81

1973.3~1974.2

35657

6733

3567

3154

6733

3567

3154

0

0

0

7426

12180

2766.01

1974.3~1975.2

28697

6733

3805

3154

6733

3805

3154

0

0

0

0

12180

2507.26

1975.3~1976.2

37738

6733

2854

3154

6733

2854

3154

0

0

0

2502

12180

3438.59

1976.3~1977.2

31672

6733

3567

3154

6733

3567

3154

0

0

0

6736

10479

2583.56

1977.3~1978.2

23950

6733

5232

3154

6733

5232

3154

0

0

0

0

11144

1971.95

1978.3~1979.2

11816

6733

6495

3154

6733

6495

3154

0

0

0

0

5147

1304.23

1979.3~1980.2

9751

6733

6627

3154

4257

3638

2674

2476

2990

480

0

4329

595.57

1980.3~1981.2

29052

6733

3424

3154

6733

3424

3154

0

0

0

0

11181

1827.06

1981.3~1982.2

40460

6733

2616

3154

6733

2616

3154

0

0

0

1946

12180

3525.73

1982.3~1983.2

26865

6733

4280

3154

6733

4280

3154

0

0

0

824

12180

2376.24

1983.3~1984.2

34587

6733

2140

3154

6733

2140

3154

0

0

0

4119

12180

2822.06

1984.3~1985.2

25958

6733

4756

3154

6733

4756

3154

0

0

0

634

11410

2494.38

1985.3~1986.2

18966

6733

5995

3154

6733

5995

3154

0

0

0

0

10570

1594.02

1986.3~1987.2

21358

6733

4185

3154

6733

4185

3154

0

0

0

0

11485

1651.74

1987.3~1988.2

40810

6733

3091

3154

6733

3091

3154

0

0

0

3661

12180

3462.95

1988.3~1989.2

28743

6733

4280

3154

6733

4280

3154

0

0

0

1489

11400

2718.77

1989.3~1990.2

43105

6733

2378

3154

6733

2378

3154

0

0

0

6960

12180

3336.48

1990.3~1991.2

41308

6733

1902

3154

6733

1902

3154

0

0

0

6673

12180

3353.91

1991.3~1992.2

18575

6733

6362

3154

6733

6362

3154

0

0

0

0

7357

2107.09

1992.3~1993.2

30647

6733

2854

3154

6733

2854

3154

0

0

0

1137

11292

2257.39

1993.3~1994.2

37032

6733

3567

3154

6733

3567

3154

0

0

0

4631

12180

2862.35

1994.3~1995.2

29489

6733

3805

3154

6733

3805

3154

0

0

0

4003

12180

2309.93

1995.3~1996.2

31250

6733

3805

3154

6733

3805

3154

0

0

0

2641

9915

3083.22

1996.3~1997.2

22472

6733

5695

3154

6733

5695

3154

0

0

0

0

9971

1880.52

1997.3~1998.2

32413

6733

4756

3154

6733

4756

3154

0

0

0

2505

12180

2400.22

1998.3~1999.2

27340

6733

4043

3154

6733

4043

3154

0

0

0

3718

8705

2603.56

1999.3~2000.2

30865

6733

4043

3154

6733

4043

3154

0

0

0

0

12180

2416.88

2000.3~2001.2

29280

6733

4756

3154

6733

4756

3154

0

0

0

1564

12180

2410.45

2001.3~2002.2

20117

6733

4756

3154

6733

4756

3154

0

0

0

687

11427

1843.08

2002.3~2003.2

33239

6733

3329

3154

6733

3329

3154

0

0

0

0

12180

2865.34

2003.3~2004.2

13801

6733

6362

3154

6733

6362

3154

0

0

0

0

5447

1761.18

2004.3~2005.2

17081

6733

6627

3154

6733

3911

3154

0

2716

0

0

9014

711.76

2005.3~2006.2

25630

6733

4756

3154

6733

4756

3154

0

0

0

0

12180

1862.13

2006.3~2007.2

19662

6733

5995

3154

6733

5995

3154

0

0

0

0

8478

1966.74

2007.3~2008.2

30526.8

6733

3906

3154

6733

3906

3154

0

0

0

2703

12180

2506.29

2008.3~2009.2

17925.9

6733

5768

3154

6733

5768

3154

0

0

0

0

8770

1515.86

2009.3~2010.2

24986.9

6733

4725

3154

6733

4725

3154

0

0

0

1320

10962

2070.85

2010.3~2011.2

38637.1

6733

2709

3154

6733

2709

3154

0

0

0

4728

12180

3143.75

2011.3~2012.2

20614.8

6733

5370

3154

6733

5370

3154

0

0

0

0

9693

1727.2

2012.3~2013.2

33789.3

6733

3425

3154

6733

3425

3154

0

0

0

3518

12180

2762.72

2013.3~2014.2

23754

6733

4907

3154

6733

4907

3154

0

0

0

0

10628

1973.94

7.1.1.2龙溪水库供需平衡分析

(1)计算原则

龙溪水库现状以发电为主,在径流调节计算中,龙溪水库发电尾水应依次保证天台供水、下游河道生态流量、龙溪乡水产养殖及灌溉用水,供水保证率取95%,龙溪乡小范围灌溉及水产养殖用水保证率取供水保证率取80%。

(2)龙溪水库供需平衡分析

龙溪水库日均提供4.6万m3/d原水。龙溪水库远期水库供需平衡见表7-2。

表7-2                            龙溪水库供需平衡表

水文年份

总来水(万m3)

需水量(万m3)

供水量(万m3)

缺水量(万m3)

发电弃水量(万m3)

年末库容(万m3)

年发电量(万kW•h)

管网

水产养殖

生态

管网

水产养殖

生态

管网

水产养殖

生态

1965.3












817


1965.3~1966.2

7202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2132

3458.13

1966.3~1967.2

5404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650

4089.2

1967.3~1968.2

3735

1679

1339

382

1679

1143

376

0

196

6

0

251

2346.1

1968.3~1969.2

5968

1679

1339

382

1679

1253

382

0

86

0

0

1249

2886.29

1969.3~1970.2

3549

1679

1339

382

1679

1276

382

0

63

0

0

251

2606.91

1970.3~1971.2

6591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361

3200.41

1971.3~1972.2

5127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411

2952.12

1972.3~1973.2

6795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987

3664.91

1973.3~1974.2

9763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1243

1346

5462.31

1974.3~1975.2

7863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2257

4115.98

1975.3~1976.2

10335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33

1810

6410.41

1976.3~1977.2

8689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1109

905

5043.54

1977.3~1978.2

6564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062

3767.79

1978.3~1979.2

3249

1679

1339

382

1679

1127

382

0

212

0

0

251

2309.84

1979.3~1980.2

2679

1679

1339

382

796

1028

382

1175

312

0

0

251

1458

1980.3~1981.2

7957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049

4204.23

1981.3~1982.2

11068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2092

5968.05

1982.3~1983.2

7364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643

4652.65

1983.3~1984.2

9474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401

1621

5407.91

1984.3~1985.2

7112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440

4348.63

1985.3~1986.2

5199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988

3340.81

1986.3~1987.2

5849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399

3203.39

1987.3~1988.2

11177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2096

6255.32

1988.3~1989.2

7871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20

1121

5269.12

1989.3~1990.2

11800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717

2140

5990.27

1990.3~1991.2

11306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1342

1889

6114.04

1991.3~1992.2

5093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545

3806.82

1992.3~1993.2

8392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070

4648.03

1993.3~1994.2

10142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29

2026

5425.78

1994.3~1995.2

8084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546

2208

4399.6

1995.3~1996.2

8559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197

786

5830.22

1996.3~1997.2

6159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814

3628.35

1997.3~1998.2

8874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2257

4372.33

1998.3~1999.2

7488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632

571

5079.34

1999.3~2000.2

8455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333

4532.62

2000.3~2001.2

8023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2107

4296.45

2001.3~2002.2

5518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137

3845.93

2002.3~2003.2

9106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826

5002.63

2003.3~2004.2

3787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251

3133.45

2004.3~2005.2

4680

1679

1339

382

1312

1117

382

659

223

0

0

1204

2121.66

2005.3~2006.2

7021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367

4051.56

2006.3~2007.2

5389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817

3493.35

2007.3~2008.2

8357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576

4810.15

2008.3~2009.2

4603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777

2725.31

2009.3~2010.2

6616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263

3843.6

2010.3~2011.2

9920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532

1806

5678.25

2011.3~2012.2

5293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964

3108.69

2012.3~2013.2

8676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271

1626

4987.06

2013.3~2014.2

6099

1679

1339

382

1679

1339

382

0

0

0

0

1154

3556.26

7.1.1.3黄龙水库供需平衡分析

(1)计算原则

黄龙现状功能以供水为主,水库调节计算中,依次分别满足旅游用水、城市供水、下游河道水环境及生态流量,城市供水保证率取95%。

(2)黄龙水库供需平衡分析

现状年和规划2020年,仍利用现状黄龙水库水源,水库日均提供原水1.76万m3/d。黄龙水库供需平衡见表7-3。

表7-3                             黄龙水库供需平衡表

水文年份

总来水

(万m3)

需水量(万m3)

供水量(万m3)

缺水量(万m3)

弃水量

年末库容(万m3)

旅游

管网

生态

旅游

管网

生态

旅游

管网

生态

(万m3)

1965.3












648

1965.3~1966.2

4258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395

1174

1966.3~1967.2

3569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821

585

1967.3~1968.2

1759

1000

643

694

1000

592

694

0

51

0

0

58

1968.3~1969.2

3077

1000

643

694

1000

368

631

0

275

62

372

763

1969.3~1970.2

2297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311

412

1970.3~1971.2

3698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016

757

1971.3~1972.2

3641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157

905

1972.3~1973.2

3702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104

1166

1973.3~1974.2

6503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4485

847

1974.3~1975.2

4879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170

1219

1975.3~1976.2

5639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3528

994

1976.3~1977.2

4649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539

767

1977.3~1978.2

3887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623

694

1978.3~1979.2

2290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56

391

1979.3~1980.2

2016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0

71

1980.3~1981.2

6195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3118

811

1981.3~1982.2

5523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844

1153

1982.3~1983.2

3956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924

848

1983.3~1984.2

5903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3473

941

1984.3~1985.2

4372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111

866

1985.3~1986.2

2546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425

650

1986.3~1987.2

3884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295

902

1987.3~1988.2

5823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3270

1118

1988.3~1989.2

5820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3683

918

1989.3~1990.2

7336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4698

1219

1990.3~1991.2

7724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5387

1219

1991.3~1992.2

3326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593

615

1992.3~1993.2

5322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789

811

1993.3~1994.2

5244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605

1113

1994.3~1995.2

4803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384

1196

1995.3~1996.2

5010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3234

635

1996.3~1997.2

4468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081

685

1997.3~1998.2

6660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3789

1219

1998.3~1999.2

5677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3729

830

1999.3~2000.2

5385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911

967

2000.3~2001.2

5780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3192

1219

2001.3~2002.2

3329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455

756

2002.3~2003.2

5165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366

1219

2003.3~2004.2

2438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943

377

2004.3~2005.2

3649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470

1219

2005.3~2006.2

5269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932

1219

2006.3~2007.2

3181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415

648

2007.3~2008.2

4194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955

850

2008.3~2009.2

2698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692

553

2009.3~2010.2

3887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695

799

2010.3~2011.2

5815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3323

1071

2011.3~2012.2

3103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034

647

2012.3~2013.2

5086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2707

980

2013.3~2014.2

3575

1000

643

694

1000

643

694

0

0

0

1433

743

7.1.1.4结论

表7-4          各水库供水能力汇总表       单位:万m3/d

水库

里石门水库

龙溪水库

黄龙水库

合计

可提供水量

18.45

4.6

1.76

24.81

现状年仍由黄龙水库作为联片供水区的水源,随着琼台仙谷等景区的发展,黄龙水库为景区年提供水量约1000万m3,黄龙水库仍可为联片供水区提供水量1.76万m3/d。2020水平年联片供水区由里石门水库、龙溪水库和黄龙水库联合供水,供水能力达到24.81万m3/d,可以满足联片供水区的用水需求。

7.1.2独立供水区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独立供水区水量平衡分析只考虑石梁镇、三州乡、南屏乡和泳溪乡等村镇联片区的用水需求,暂不考虑其余偏远村庄。

7.1.2.1石梁镇村镇联片区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石梁镇村镇联片区备选水源为浪水溪水库、张板溪水库、里岙水库及白岩下水库。根据规划水平年石梁镇村镇联片区需水量和95%保证率下各备选水库可供水量,对各水库供需平衡进行分析,如表7-5~表7-8所示。由表中统计结果可知,4座备选水库中浪水溪水库、张板溪水库和白岩下水库水量较为充足,里岙水库水量不足。张板溪水库(海拔500m左右)和白岩下水库(海拔450m左右)地势远低于石梁镇村镇联片区(海拔750m左右),需要很高扬程的加压系统才能实现输水,成本难于承受。里岙水库(海拔约690m)距村镇联片区8.5km,坝址地势略低于供水区,需要设立提水泵站加压输水。

通过以上分析,里岙水库可供水量较小,张板溪水库距离较远且地势远低于供水区,白岩下水库供水成本较高,因此选择浪水溪水库作为石梁镇村镇联片区的水源。

表7-5      浪水溪水库95%保证率供需平衡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可供水量

15.3

1.20

9.37

55.7

28.7

98.7

0.683

4.07

2.26

23.8

0.259

0.268

240

2020

水平年

需水量

9.29

8.39

9.29

8.99

9.29

8.99

9.29

9.29

8.99

9.29

8.99

9.29

109.4

余缺水量

6.01

-7.19

0.08

46.71

19.41

89.71

-8.61

-5.22

-6.73

14.51

-8.73

-9.02

130.6

表7-6      张板溪水库95%保证率供需平衡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可供水量

23.6

1.94

14.2

85.5

43.9

152

1.07

6.70

3.63

37.0

0.518

0.536

371

2020

水平年

需水量

9.29

8.39

9.29

8.99

9.29

8.99

9.29

9.29

8.99

9.29

8.99

9.29

109.4

余缺水量

14.3

-6.45

4.91

76.5

34.6

143.0

-8.22

-2.59

-5.36

27.71

-8.47

-8.754

261.6

表7-7     里岙水库95%保证率供需平衡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可供水量

2.93

0.235

1.87

10.9

5.62

19.4

0.147

0.586

0.446

4.80

0.078

0.080

47.1

2020

水平年

需水量

9.29

8.39

9.29

8.99

9.29

8.99

9.29

9.29

8.99

9.29

8.99

9.29

109.4

余缺水量

-6.36

-8.16

-7.42

1.91

-3.67

10.41

-9.14

-8.70

-8.54

-4.49

-8.91

-9.21

-62.3

表7-8     白岩下岙水库95%保证率供需平衡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可供水量

10.2

0.968

6.16

36.5

18.7

65.1

0.536

2.95

1.56

15.8

0.259

0.268

159

2020

水平年

需水量

9.29

8.39

9.29

8.99

9.29

8.99

9.29

9.29

8.99

9.29

8.99

9.29

109.4

余缺水量

0.91

-7.42

-3.13

27.51

9.41

56.11

-8.75

-6.34

-7.43

6.51

-8.731

-9.02

49.6

7.1.2.2三州乡村镇联片区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三州乡村镇联片区备选水源为洋磨坑水库和岩弄口水库。根据规划水平年三州乡村镇联片区需水量和95%保证率下各备选水库可供水量,对各水库供需平衡进行分析,如表7-9和表7-10所示。由表中统计结果可知,2座备选水库水源均可以满足三州乡村镇联片区需水要求。经实地调查,岩弄口水库地势(海拔405m左右)和供水区(海拔403m左右)基本相当,且其库区上游有村庄,目前水质已经较差,供水安全无法保证;洋磨坑水库地势(海拔457m左右)远高于供水区,水质较好,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综合以上分析,三州乡村镇联片区供水水源采用洋磨坑水库。

表7-9      洋磨坑水库95%保证率供需平衡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可供水量

2.34

0.208

1.31

8.81

4.55

15.3

0.000

0.000

0.000

3.63

0.052

0.054

36.3

2020

水平年

需水量

1.86

1.68

1.86

1.80

1.86

1.80

1.86

1.86

1.80

1.86

1.80

1.86

21.9

余缺水量

0.482

-1.47

-0.555

7.01

2.69

13.5

-1.86

-1.86

-1.80

1.77

-1.75

-1.81

14.4

表7-10     岩弄口水库95%保证率供需平衡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可供水量

20.7

1.35

12.5

77.5

39.9

135

0.000

0.000

0.000

32.3

0.518

0.536

321

2020

水平年

需水量

1.86

1.68

1.86

1.80

1.86

1.80

1.86

1.86

1.80

1.86

1.80

1.86

21.9

余缺水量

18.9

-0.327

10.7

75.7

38.0

134

-1.86

-1.86

-1.80

30.4

-1.28

-1.32

299

7.1.2.3雷峰乡村镇联片区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雷峰乡村镇联片区水源为筹建中的龙坑山塘(海拔约140m)。根据规划水平年雷峰乡村镇联片区需水量和95%保证率下备选山塘可供水量,对龙坑山塘供需平衡进行分析,如表7-11所示。由表中统计结果可知,龙坑山塘水量较为充足,地势较高(海拔约140m),水质较好,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综合以上分析,雷峰乡村镇联片区供水水源采用龙坑山塘。

其他地势较高,无法实现一体化供水的山村,如祥和办事处、祥塘办事处等可以因地制宜的利用村庄就近的山塘解决村民用水需求。

表7-11      龙坑山塘95%保证率供需平衡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可供水量

3.45

0.27

2.10

12.30

6.27

21.9

0.15

0.90

0.58

5.25

0.15

0.15

53.5

2020

需水量

1.24

1.12

1.24

1.2

1.24

1.2

1.24

1.24

1.2

1.24

1.2

1.24

14.57

水平年

余缺水量

2.21

-0.85

0.86

11.1

5.03

20.7

-1.09

-0.34

-0.62

4.01

-1.05

-1.09

38.93

7.1.2.4南屏乡村镇联片区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南屏乡村镇联片区备选水源为石门水库。根据规划水平年南屏乡村镇联片区需水量和95%保证率下各备选水库可供水量,对石门水库供需平衡进行分析,如表7-12所示。由表中统计结果可知,石门水库水量不足。当石门库供水不足时,可以通过重建已经废弃的白岩前水库,作为补充水源,配合石门水库供水。

其他地势较高,无法实现一体化供水的山村,如翠西村、幸福村等可以因地制宜的利用村庄就近的山塘解决村民用水需求。

表7-12      石门水库95%保证率供需平衡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可供水量

1.31

0.107

0.790

5.18

2.68

8.98

0.000

0.000

0.114

2.09

0.026

0.027

21.3

2020

水平年

需水量

4.03

3.64

4.03

3.9

4.03

3.9

4.03

4.03

3.9

4.03

3.9

4.03

47.42

余缺水量

-2.72

-3.53

-3.24

1.28

-1.35

5.08

-4.03

-4.03

-3.79

-1.94

-3.87

-4.00

-26.1

7.1.2.5泳溪乡村镇联片区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泳溪乡村镇联片区备选水源为三王岭水库(规划)和丈坑水库。根据规划水平年泳溪乡村镇联片区需水量和95%保证率下各备选水库可供水量,对各水库供需平衡进行分析,如表7-13和表7-14所示。由表中统计结果可知,2座备选水库水量均可以满足用水要求。比较三王岭水库和丈坑水库可知,三王岭水库库容和可供水量较大,且海拔高于丈坑水库,输水成本较低。

泳溪乡村镇联片区现状水源为丈坑水库,三王岭水库为规划备用水源。

表7-13      三王岭水库95%保证率供需平衡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可供水量

8.37

16.58

43.22

34.48

63.13

53.23

8.44

1.54

1.13

1.26

3.74

2.04

237.2

2020

水平年

需水量

2.17

1.96

2.17

2.1

2.17

2.1

2.17

2.17

2.1

2.17

2.1

2.17

25.52

余缺水量

6.2

14.62

41.05

32.38

60.96

51.13

6.27

-0.63

-0.97

-0.91

1.64

-0.13

211.7

表7-14      丈坑水库95%保证率供需平衡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可供水量

5.33

0.470

3.20

19.7

10.2

34.9

0.026

1.17

0.633

8.52

0.130

0.134

84.4

2020

水平年

需水量

2.17

1.96

2.17

2.1

2.17

2.1

2.17

2.17

2.1

2.17

2.1

2.17

25.52

余缺水量

3.16

-1.49

1.03

17.6

8.03

32.8

-2.14

-1

-1.467

6.35

-1.97

-2.04

58.88

7.1.2.6结论

经对独立供水区各村镇联片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确定各乡镇水厂的水源分别为:

(1)石梁镇村镇联片区水源采用浪水溪水库。

(2)三州乡村镇联片区水源采用洋磨坑水库。

(3)雷峰乡村镇联片区供水水源采用龙坑山塘,龙坑山塘为新建水库,目前正在筹建中。

(4)南屏乡村镇联片区供水水源近期暂采用石门水库,当石门库供水不足时,可以通过重建已经废弃的白岩前水库,作为补充水源,配合石门水库供水。

(5)泳溪乡村镇联片区现状水源为丈坑水库,三王岭水库为规划备用水源。

7.1.3 其他偏远村庄水源

对于联片供水区、独立供水区以外的偏远村庄,建议对就近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后作为水源,如龙潭水库、街头九遮山塘等。

7.2地下水供水

7.2.1地下水可开采量

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不致引起生态环境恶化条件下允许从含水层中获取的最大水量。

本次分析地下可开采量采用《浙江省天台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成果。该报告计算方法及成果简述如下:

地下水可开采量采用枯季径流模数、可布井模量、地下水实际开采量、水文地质比拟法等资料和方法进行计算。

天台县地下水境内地下水允许开采总量为11905万m3。

其中河谷孔隙潜水主要分布于始丰溪及其支流河谷平原地区,水资源量丰富,在开采条件下可获得地表水补给,补给源可靠,全年可开采量5820万m3。

红层孔隙裂隙水在天台县开发利用甚少,全年可开采量910万m3。

基岩裂隙水广泛分布于丘陵山区,其开发利用途径主要是修筑堰坝,拦截地下径流,全年可开采量5175万m3。

7.2.2地下水可开采潜力分析

天台县地下开发程度较低,除了三茅溪河谷平原开采系数为0.45外,其它均小于0.22,尚有很大的开发潜力,特别是始丰溪河谷平原,是天台县地下水开发利用的方向。

表7-15           地下水开采系数表

规划开采区

开采量

(万m3/a)

可开采量

(万m3/a)

开采系数K

始丰溪河谷平原

1168

5393

0.22

三茅溪河谷平原

77

173

0.45

王里溪河谷平原


29

0

螺溪河谷平原


55

0

苍山溪河谷平原

1

55

0.02

新中河谷平原


18

0

在《天台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规划山区的不少地方,地表提水、引水在相当时间内难以到达,加之河谷平原地表水在局部地段污染日益严重,地下水作为地表水的有效补充和调控,意义重大,因此,地下水还将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特殊的作用。

7.3其它水源开发利用

其它水源可供水量包括深层承压水可供水量、雨水集蓄工程可供水量、污水处理再利用量。

天台县的其它水源主要是污水处理再利用:城市污水经集中处理后,在满足一定水质要求的情况下,可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业冷却用水,以及改善生态环境和市政用水,如城市绿化、冲洗马路等用水。

天台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于2006年建成使用,规模达到2万m3/d;天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于2012年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到4万t/d。对废水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的污水用于农业灌溉、浇灌公园花木和美化湖泊环境。

工业企业污水宜在企业内部自行处理达到排放城镇下水道标准后排入城镇排水管道。

8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依据水资源配置提出的推荐方案,统筹考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研究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实施方案与管理方式。

8.1总体布局

在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流域、区域的水问题与特点,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从需要与可能两方面,分析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总体布局的影响,提出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发展方向、合理布局和利用方式。

8.1.1联片供水区

联片供水区域主要水源为里石门水库、龙溪水库和黄龙水库。根据规划水平年联片供水区域需水量及各水库95%保证率下可供水量, 95%保证率下,规划水平年里石门水库、龙溪水库和黄龙水库总供水量均可以满足区域内的用水需求。在水源水量充足的前提下,需要考虑现有水源配置及水源合理利用、水源管理、饮水安全等情况,对水源进行配置。

8.1.2独立供水区

(1)石梁镇村镇联片区水源采用浪水溪水库。

(2)三州乡村镇联片区水源采用洋磨坑水库。

(3)雷峰乡村镇联片区供水水源采用龙坑山塘,龙坑山塘为新建水库,目前正在筹建中。

(4)南屏乡村镇联片区供水水源近期暂采用石门水库,当石门库供水不足时,可以通过重建已经废弃的白岩前水库,作为补充水源,配合石门水库供水。

其他地势较高,无法实现一体化供水的山村,如翠西村、幸福村等可以因地制宜的利用村庄就近的山塘解决村民用水需求。

(5)泳溪乡村镇联片区现状水源为丈坑水库,三王岭水库为规划备用水源。

(6)其他偏远村庄对就近山塘、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后,作为水源。

8.2工程实施方案

目前,天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农村饮用水质量提升工程正在实施,“十三五”期间主要采取如下措施解决天台县域的供水问题:

(1)联片供水区域

主要包括新建街头水厂(10万m3/d)、苍山处理站(3万m3/d)和配套的原水、配水管道及新楼加压泵站(1.4万m3/d),西山村加压泵站(0.11万m3/d)、国清线加压泵站(2.7万m3/d)和平桥备用加压泵站(3万m3/d)。原水管线由里石门水库现状发电输水隧洞的施工排渣洞内接一根钢管取水,输配水管道自西向东铺设,途径街头镇、平桥镇至县城后分两线,一至白鹤镇,二至坦头镇、三合镇和洪畴镇,解决联片供水区的用水需求。

(2)独立供水区域

新建石梁、三州、雷峰、南屏、泳溪等5座水厂并铺设输配水管网工程;结合农村饮用水质量提升工程,解决连片村庄和独立村庄的供水问题。

(3)投资

联片供水区新建街头水厂和苍山水厂,规划投资13.21亿元,独立供水区新建石梁、三州等5座水厂,规划投资0.95亿元,见表8-1。

表8-1          新建水源工程投资估算表

供水区域

水厂名称

总投资(万元)

工程费用(万元)

建设期限

联片供水区

街头水厂、苍山水厂

132113

99238

在建

独立供水区

石梁水厂

2154

1564

2016年

三州水厂

1293

935

2020年

雷锋水厂

1648

1200

2017年

南屏水厂

1540

1100

2019年

泳溪水厂

1220

870

2018年

其他独立供水区

1629

1186


小计

9484

6855


总计

141597

106093


8.3非工程措施

非工程措施是与工程措施配合协调的,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制度与措施。应根据水资源配置推荐方案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布局,紧密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计划来制定。

通过强化法制、改革体制、完善机制等方面加强对各种水事行为的规范与调节,通过完善水法规体系及相关制度规范水事行为,重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的作用,利用经济手段调节水事行为。要研究政府、市场以及用水户三者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合理配置中的权力、责任和义务,逐步形成高效、公平、可持续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根据水资源配置推荐方案及总体布局,从全局的角度出发,研究流域及区域水资源的水量及纳污容量的分配制度与机制等。

制定合理抑制和调控水资源需求的机制与制度:加强对水资源的需求管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要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加大各种非工程措施节水的力度,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高效、公平、可持续的水资源配置和管理制度,实现流域或区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加强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与制度建设,制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逐步修复生态环境;建立与实施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与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建立保障生态环境用水的机制等。

改进水资源利用方式:研究制定水资源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政策性措施与经济手段,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制定建立水资源实时调度系统的方案: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管理信息与决策支持系统,实行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运用、跨流域调水与当地水源联合调度和多种水源合理开发,进行科学调度,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

加强水资源监测系统建设:制定实行水资源数量与质量、供水与用水、排污与环境相结合的统一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供、用、排水计量设施,建立现代化水资源监测系统。

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对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行动实施优惠政策。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增强全社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观念,依靠科技创新和推广,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提高实施总体布局和实施方案的现代化科技水平。

实施其他支持保障措施,如加强领导责任制,加强部门、流域、区域分工协调等。为促进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服务,按照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制度,进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进行有计划的统一领导。

9水资源保护

9.1目的和任务

(1)水资源保护包括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以及对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的修复与保护对策措施内容。其中,江河、湖库的水质保护是本次工作的重点。

(2)江河、湖泊、水库的水质保护以水功能区划为基础,根据不同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按河流水系或行政分区确定相应的陆域及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根据污染物排放控制量或削减量目标,拟定防治对策措施。

(3)地表水水质保护的工作范围应与水功能区划的范围一致,以一、二级水功能区为基本单元,统计和估算入河废污水量及污染物排放量。

(4)现状和规划期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确定,应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水资源合理配置”中有关河道内用水的成果相一致。并以此为依据,在制定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的基础上,提出排污总量控制方案,提出监督管理的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5)统一采用CODCr和氨氮作为江河、湖库水质保护的污染物控制指标;考虑目前湖库主要是富营养化问题,对于湖库增加总磷和总氮指标;各流域和单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选本地区的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地下水污染物控制指标视主要污染物而定。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6)对于保护区、保留区和缓冲区各规划水平年一般应维持其水质状况不劣于现有水质类别,并控制不超过现状污染物排放量和入河量。

(7)针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中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评价成果,以及需水预测、供水预测和水资源配置等部分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成果,制定相应的保护对策措施。

9.2水功能区的划分、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天台县隶属浙闽皖流域、曹娥江水系和椒江水系,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划(修编)》,将天台县共划分为11水功能区,其中曹娥江1个水功能区、独流入海小河流2个水功能区,椒江8个水功能区,具体功能区划分及功能区概况见表7-1。

属于曹娥江水系的水功能区为新长江天台源头水(大型水库)水源保护区;

属于独流入海小河流的水功能区2处:白溪天台、宁海源头水保护区,清溪天台源头水保护区;

属于椒江水系的水功能区共8处,分别为:

饮用水源区3处:始丰溪天台饮用水源区、龙溪水库天台饮用水源区、三茅溪天台饮用水源区;

农业用水区1处:三茅溪天台农业用水区;

工业用水区2处:苍山倒溪天台工业用水区1、苍山倒溪天台工业用水区2;

饮用、景观娱乐用水区1处:始丰溪天台饮用、景观娱乐用水区;

农业、景观娱乐用水区1处:始丰溪天台农业、景观娱乐用水区。

表9-1                       天台县水功能区基本情况表

水功能区

流域

水系

河流(湖、库)

范            围

现状水质

目标水质

起始断面

地理坐标

终止断面

地理坐标

长度面积(km/km2)

东经

北纬

东经

北纬

新昌江天台源头水(大型水库)水源保护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新昌江

源头(眠犬)

121°01′00″

29°17′06″

天台与新昌交界

121°03′24″

29°19′30″

11.1

水域:慈圣大坑干流水面;陆域:河道沿岸纵深至第一重山脊线(14.8km2)

始丰溪天台饮用水源区

浙闽皖

椒江

始丰溪

里石门水库入库前3000m



里石门水库大坝

120°46′01″

29°03′56″

15.7/6.9

里石门水库出库前4000m

120°44′45″

29°03′51″

里石门水库大坝

120°46′01″

29°03′56″

4/0.4

陆域:水库沿岸纵深 200 米,但不超过分水岭(4.5km2)

里石门水库入库

120°41′05″

29°03′18″

里石门水库出库前4000m

120°44′45″

29°03′51″

8.7/6.5

陆域:除一级陆域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库集雨区的陆域(63.0km2)

里石门水库入库前3000m



里石门水库入库

120°41′05″

29°03′18″

3

陆域:沿岸纵深100米,但不超过分水岭

始丰溪天台饮用景观娱乐用水区

浙闽皖

椒江

始丰溪

里石门水库大坝

120°46′01″

29°03′56″

始丰前山桥下游100米

120°54′58″

29°08′37″

26.9

平桥水厂取水井

120°52′21″

29°08′58″


陆域:平桥水厂取水井周围100米,共0.03km2 (一级保护区半径以外950米为二级保护区陆域)

峇溪与始丰溪交汇处

120°49′55″

29°07′45″

裘村村

120°52′58″

29°08′57″

5.4

陆域:沿岸纵深200米(总计5.2km2,包括水井周围部分)

里石门水库出库

120°46′01″

29°03′56″

峇溪与始丰溪交汇处

120°49′55″

29°07′45″

18.2

陆域:沿岸纵深50米

裘村村

120°52′58″

29°08′56″

始丰前山桥下游100米

120°54′58″

29°08′37″

3.3

陆域:沿岸纵深50米(总计1.8km2,包括上游部分)

始丰溪天台农业、景观娱乐用水区

浙闽皖

椒江

始丰溪

始丰前山桥下游100米

120°54′58″

29°08′37″

下湾(天台出境)

121°03′30″

29°02′38″

34.3

白溪天台、宁海源头水保护区

浙闽皖

独流入海小河流

白溪(含黄龙水库)

源头(双溪村北)

121°04′56″

29°15′11″

白溪水库大坝下270米

121°15'06″

29°11'56″

27.29/3.12

源头(龙亭)

121°10'30″

29°21'18″



源头(双溪村北)

121°04′56″

29°15′11″

黄龙水库坝址

121°08′38″

29°13′36″

天台黄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水域:黄龙水库水面及入库干流河道

陆域:水库沿岸纵深300米,河道沿岸纵深100米,但不超过分水岭

源头(龙亭)

121°10'30″

29°21'18″

白溪水库大坝下270米

121°15'07″

29°11'56″

宁海白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水域:整个白溪水库水面及溪流(坝址至大松溪赵岩脚,至清水溪三角,至混水溪大灶山),白溪水库大坝至大坝下270米内水域

陆域:水库:一级水域保护区两侧山坡至山脊线;白溪水库大坝到大坝下270米水域:沿岸纵深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总计3.9km2,包括黄龙水库部分)

水域: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库集雨区的水域

陆域:除一级陆域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库集雨区的陆域(95.9km2)

龙溪水库天台饮用水源区

浙闽皖

椒江

龙溪水库

龙溪水库

120°47′45″

29°03′02″

6.3/1.12

水域:水库库区

陆域:水库沿岸纵深 200 米,但不超过分水岭(3.8km2)

水域:除一级保护区水域外的整个集雨区内水域

陆域:除一级陆域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库集雨区的陆域(29.7km2)

三茅溪天台饮用水源区

浙闽皖

椒江

三茅溪(含桐柏水库)

万年林场

121°00′25″

29°17′05″

白鹤镇横路庵

120°57′01″

29°14′46″

10.7/0.16

桐坑溪水库库尾

121°00′09″

29°15′42″

八仙岩水库坝址

120°58′34″

29°15′50″

10.7/0.16(八仙岩水库0.01,桐坑溪水库0.15)

水域:桐坑溪水库至八仙岩水库干流河道,水库水面。陆域:水库沿岸纵深 200 米,河道沿岸纵深 50 米,但不超过分水岭(1.0km2)

水域:除一级保护区水域外的整个集雨区内水域。陆域:除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整个集雨区内的陆域(23.7km2)



三茅溪天台农业用水区

浙闽皖

椒江

三茅溪

白鹤镇横路庵

120°57′01″

29°14′46″

下清溪

121°00′50″

29°08′30″

15

苍山倒溪天台工业用水区1

浙闽皖

椒江

苍山倒溪

里坑

121°14′40″

29°06′55″

上三高速公路鱼山桥

121°06′45″

29°06′26″

18.6

苍山倒溪天台工业用水区2

浙闽皖

椒江

苍山倒溪

上三高速公路鱼山桥

121°06′45″

29°06′26″

始丰溪入口

121°04′59″

29°05′27″

3.9

清溪天台源头水保护区

浙闽皖

独流入海小河流

清溪

源头(杨家岙)

121°08′58″

29°11′52″

天台宁海交界

121°15′24″

29°09′30″

17.20

备注:本表数据源自《浙江省水功能区划(修编)》。

9.3主要环境问题

(1)里石门水库水质仍需提升

根据一库一策划要求,要确保里石门水库各断面水质符合Ⅱ类地表水标准,且大坝取水点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全指标达标,争取部分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Ⅰ类地表水标准。目前里石门水库属中营养化状态。保证里石门水库的水质和逐步提升问题是天台县水环境的头等大事。

(2)境内仍存在Ⅴ类水

目前,天台县共有地表水和“五水共治”监测断面114个,其中Ⅲ类以上水质监测点位111个。但是通过对河道进行系统监测,如杨柳河、东坑、长湖坑和梅坦坑等4条河道多断面监测,发现部分断面水质为Ⅳ类或者Ⅴ类。

(3)确保始丰溪干流天台-临海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产业东进将对始丰溪干流天台-临海交接断面稳定达标产生风险,城市西进和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的加速,有利促进了始丰溪干流中段水质的改善,释放了部分水环境容量,但波楞生态高新功能区、苍山产业集聚区距离交接断面分别只有6km和13km,因此东部产业园应控制污染项目的发展,鼓励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同时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水平。

(4)污染物减排任重道远

固废综合处置能力和危废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纳入监管的主要是重点污染源企业,大量小散企业产生的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仍处于监控盲区。

重点污染行业和区域的整治仍需不断推进。医疗、橡胶、电镀等行业经过十余年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但部分区域环境质量仍不能使百姓满意。

9.4水资源保护及水污染防治措施

9.4.1严格控制点源污染、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1)工业污染源在天台县入河污染物总负荷所占的比重虽小,但在局部地区其高废水量、高浓度的污染特点是导致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污染。主要措施包括调整天台县城关一带的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加大工业废水处理以及关停污染严重企业等。

(2)加快天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及建设进度,尽快开展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离。企业完善排污管道改造,做到达标排放、禁止偷排、漏排。规划至2020年,全县工业污水排放达标率要求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要求达到100%,县(市)级以下城镇污水处理率要求达到76%,削减污染物量达到工业、城镇生活总排放量的70%以上。

9.4.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管理,实现环境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1)以控制化肥施用强度为重点,减少面源污染

根据我省大田单季水稻施肥实验结果,施肥量与作物产量不存在正比例关系,当施肥量为氮肥165kg(N/ha),磷肥30kg(P/ha)时产量达到最高,再提高化肥用量,产量反而降低;施肥水平的高低对河流的污染成正比例关系,施肥水平越高,对河流水体的污染越重,且施肥后到出现降雨的时间间隔越短,化肥流失率越高。因此,削减农用化肥施用量,不得滥用化肥,做到科学施肥,提倡多用农家土杂肥,对降低面源污染意义重大。

(2)推广规模养殖,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污染防治,积极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物质循环利用能源的生态工程,并因地制宜,提倡制造有机肥,做到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畜禽粪便对水体环境的影响。

至2020年,全县化肥施用强度(折纯量)要求控制在氮肥200kg(N/ha),磷肥35kg(P/ha)以内,规模化蓄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城镇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除此之外,气象部门应积极开展农业气象服务,指导农民科学安排施肥时间,以提高化肥利用率,减轻化肥流失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3)由于农村人口居多,农村生活污染成为天台县水环境最大的污染来源,为此必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加大农村卫生改厕力度,通过生态村建设,扶持和鼓励村民集中居住并推广应用小型、地埋式、高效率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同时提倡处理后的污水回用,减少废水的排放。

9.4.3科学管理、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

(1)合理布局,做好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规划

作为河谷冲积孔隙潜水开采区的始丰溪冲击孔隙潜水量丰富,补给充足,单井出水量3000~5000余m3/d,长期以来以只是天台县城、乡(镇)村生活用水和企业工业用水以及农业灌溉补充用水水源。目前开采强度低,还有很大的开采潜力,也是今后地下水供水的主要方向。但必须注意开采的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工业废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始丰溪,防止地表水、地下水污染。

(2)加强水环保宣传力度、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

积极宣传水是人类生存不可替代的资源,水资源数量是有限的,人们树立珍惜、爱护水资源的新观念,从而逐步使水资源管理工作被群众所接受。完善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在严格执行“取水许可证”、“凿井审批”、“开采量报批”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地下水管理措施。制度的建立,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准则和依据,使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3)另外必须严格按可开采量限采承压地下水,大幅度减少直至禁止工业用地下水。在山区分布的岩溶水应严格控制开采,防止发生地面塌陷等环境地质问题。同时完善全县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对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的监测、评价。

9.4.4保护城乡饮用水源

(1)城乡集中式饮水水源保护

按照天台县供水水源规划,在水库取水的比例还将进一步扩大。虽然水库水质总体优于江河水质,但水库水体不同程度的受到氮、磷污染,普遍存在营养化问题。水库以上流域相对独立,水源地的保护较河道水源地相对容易,因此必须首先予以重点保护。

天台县集中供水水库(主要为里石门、龙溪水库、黄龙水库)水域和水库以上流域严格按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保护,水库水质必须达到相应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功能要求;

对全县集中供水的河段,以取水口为中点,沿河流上下游各1000m严格按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保护,上下各2000m按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进行保护。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首先削减污水排放量,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2)农村饮用水水质改善

天台县农村取水分散,水源多样,取水量小,难以进行有针对性的饮水水源保护。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保障农民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措施是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至2020年,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饮用水工程体系,提升农民饮水标准,实现建制镇、集镇与村庄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100%、98%、95%,全县农村饮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9.4.5大力推进节水制度

水的浪费既加重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又增加了污水处理和环境治理的压力,因此,提倡节水是重要环节。

(1)城市节水应将重点放在工业用水、居民和商业服务业上,并研究、开发、利用再生水技术,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2)加大企业技术改造。要重点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回用工程,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工业耗水量,提高经济效益和产值。同时,对于重点工业和乡镇企业都要推行节水措施和技术改造,把节水和重复利用当作一项重要指标对企业进行监控。

(3)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新建住宅楼、办公楼、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都要安装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现有住宅的用水设施要逐步改装。学校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内要安装节水设备,坚决杜绝浪费水的现象。

(4)价格调控节水。政府部门须依据《水法》制定水费,采用按成本收取和超用水加价收费的政策,促使城市居民、工矿企业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

(5)培育节水设备市场,确保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政府要为节水器具的生产、销售打下良好的市场基础。

9.4.6切实加强功能区水质监督监测

根据《水法》规定,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除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测以外的水域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逐级发布水功能区水质公报。各级领导要对所辖区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对发现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采取治理措施,限期达标。

10 水资源管理

10.1 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

里石门、黄龙、龙溪等水库管理局负责各水库的运行管理,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执行水库度汛方案;及时掌握、处理、传递水情和水库运用等信息;负责水库大坝安全巡视及稳定观测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生产(运行)检查;组织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养护修理工作;负责水文观测、监视、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观测及技术资料收集、整编、汇总、分析及归档工作。

10.2工程管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水库、河道堤防工程均应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天台县内水库的管理范围应在征地水位以内进行管理,并对移民水位以内的范围进行管理。

河道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为河道全部及其堤防管理带。大堤、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属堤防管理所,按规定征用后由工程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带范围以外5m宽的保护带,在保护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但不得从事有碍于堤防、水闸等水工程安全的活动。

建设管理单位应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按设计管理范围埋设界桩。

根据水库、防洪堤线等级划分,明确防洪标准、等级,提出管理带和保护带宽度的建议意见,防汛道路的安排等。

10.3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2016年1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浙政办发[2016]4号文提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17年底,力争建立较完善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到2020年底,力争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装机容量1000kW以上水电站、小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合格率达到100%;“屋顶山塘”等其他重要小型水利工程基本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条件较好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省级或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对不安全、不生态的水利工程逐步实行降等、报废处理。

(1)工程范围

除国电系统以外的已建成运营(包括新建已投入使用)的水库、山塘、堤防、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工程、水电站和水文测站等水利工程。各类工程具体范围为:

①水库:通过蓄水验收并投入运行的大中型水库和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小型水库。

②山塘:已建成运行的最大蓄水量5万m3(含)以上的“屋顶山塘”或饮用水源山塘。

③堤防:防洪(潮)标准20年一遇及以上的1~4级堤防工程。

④水闸:最大过闸流量在100m3/s及以上的大、中型水闸工程。

⑤泵站:单站装机流量大于等于10m3/s或单站装机功率大于等于1000kW的泵站。

⑥大中型灌区:灌溉面积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

⑦农村供水工程:日供水规模200t及以上集中式村镇供水工程。

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kW(含)~5万kW(含)之间的农村水电站。

⑨水文测站: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包括水文站、水(潮)位站、雨量站等)。

(2)主要任务

①明确管理内容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涵盖管理责任、安全评估、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建设、考核验收等各环节,具体包括:工程管理范围,管理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岗位责任和人员职责,防汛和安全运行管理目标,运行管理经费,管理设施设备配置和运行要求,日常监测检查、维修养护机制,运行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生态环境绿化美化要求,管理信息化等内容。

②制定管理标准

天台县要根据省定标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推进方案,并督促指导工程管理单位结合实际制订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对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生态安全的水利工程,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降等、报废处理。

③落实管理主体

除国电系统水利工程外,其他分属不同系统管理的水利工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责任主体,理顺乡村两级事权,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管理人员,制定本地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5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先大后小、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④深化管理改革

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物业化管理的思路,调整和延伸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范围,推行“以大带小”“以点带片”“分片统管”等工程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管养分离、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整合现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资源,组建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公司,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民间自治组织,积极培育发展物业管理市场主体,鼓励发展不同形式的物业管理。引导和鼓励具有较强专业力量的工程设计施工、制造安装、维修养护等企业和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参与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⑤加强监督管理

对实施标准化管理的水利工程进行验收。非水库类大型水利工程和中型以上水库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非水库类中型水利工程和小(一)型水库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非水库类小型水利工程和小(二)型水库及“屋顶山塘”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县进行抽查复核,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没有整改到位的,要给予严肃问责,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0.4 水资源调度原则

在科学、合理地进行水资源调配的同时,强调节约用水、合理配水,严格贯彻执行取水许可证制度,在引水系统上装备先进的水量监控和量测设施,以求科学地合理用水和合理负担。

流域内应加强水污染的防治工作,并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建立区域性的水质监测系统,保持目前水质良好状况,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并制定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内容包括饮用水水库水源保护,以及引水口、进水口所在河段的保护。

10.5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三五”期间,天台县需更加重视“节水优先”和水资源的刚性约束,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三条红线”的约束作用,加快实现从供给管理向需求管理的转变。

(1)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管理

建立县、乡镇(街道)等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要按照确定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2)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管理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服务于。加强对高耗水企业的节水管理,推广先进的节水和污水处理回用技术。

(3)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管理

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核定重要水域纳污能力,制定入河湖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

(4)严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与管理

建立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配套的水资源监控体系。强化取用水的监测、计量与统计体系建设,强化水源地水量水质动态监测管理。

(5)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机制

制定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

11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及建议

11.1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本规划实施后,天台县可建立完善的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城乡供水的保障程度提高明显,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节水措施实施后农业用水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灌溉定额降低,工业用水定额降低、重复利用率提高等。

水资源保护措施实施后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污水处理率及其回用率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入河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改善,生态环境以及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缓解等。

增加供水方案实施后供水能力和供水保证率的提高,特别是对枯水年和枯水期供水保证率的提高等。

11.2建议

(1)落实规划,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前期工作,面向天台县水资源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实行“一条龙”服务。建设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制度,加强城乡供水工程管理,做到建一处、成一处、效益发挥一处。

(2)加大资金投入

实现水资源开发的关键在增加投入,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元化投资。要加大银行信贷、财政贴息力度;要加强政府财政的投入;可以适当试行城乡供水股份制等多种经济体制,吸收、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乡供水工程建设,鼓励用水单位和个人投资入股;要减免各种税收和行政事业收费;要实行供水用电电费优惠价和最高限价。

(3)制定合理的供水价格,实现城乡供水良性运行机制

供水企业是水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要制定合理的水价,逐步实现水价形成机制的市场化,要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阶梯式水价。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有利于调节、控制用水量和节约用水,使供水企业投入—产出—回收—扩大再生产的良性循环。